我们做杀手的,向来推崇独来独往。
但我有一个床伴。
之所以是床伴,而不是爱人,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感情。
他图一个解决生理需求,我图一个互相解决生活琐事,算是互利共赢。
如果不是他生理需求过于强的话,或许我不会对他有这么大的怨气。
我们分上下,是通过打一架的方式。
很不幸的,我输了。
但是好像也没有非常不幸。
他的技术还是很过硬的。
虽然经常会因为过于压抑的工作内容,而往死里折腾我,但是比起辛苦,还是愉悦感更多一些。
每当筋疲力尽的时候,我都只能安慰自己,至少我不是他的追杀对象。
不然,对上他,我应该没有什么胜算。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一样。
我们俩,除了在床上比较契合外,其他的,无论生活习惯、还是待人接物,没有半点合适的地方。
我曾经不止一次怀疑,如果有一天,我们实在相看两厌了,会不会捏造个任务的由头,把对方给崩掉。
区别就是,谁先动手而已。
我们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是除了一点简单的交流,几乎不会说多余的话。
“晚上,我要吃西红柿炖牛腩。”我说。
他“哦”了一声:“那我晚上不回来了。”
我咔地把弹夹装到枪里,面无表情地开口。
然后说出他一点也不陌生的诅咒的话:“那你最好死在今天的任务里,这样就的确不用回来了。”
他挑挑眉,微笑着说:“那你最好别挂着一身红回来,不然,未必有心情吃得下。”
今天,又是意料之中地,我们带着对对方的一腔怒火,各自出门,分道扬镳。
但是该说不说,我今天的任务,的确不是很好做。
任务对象早有察觉,藏得隐蔽,瞄准极为困难。
而且,他身边,至少有八个保镖。
我没有搭档。
组织总是希望,我用一个人的本事,去干三个人五个人乃至八个人的活。
好在我早就习惯了。
打工嘛,我活该的。
把任务对象一枪爆头后,被他重金聘请的八个保镖,用八换一的姿态,狂追出十条街。
也是我活该的。
我是个杀手。
我不是超人。
所以我当然不可避免地,受伤了。
还挺重。
我藏在街角的废砖和瓦片下,一直屏息等到了九点多。
追杀我的人,终于消失不见了。
我哆嗦着笑了出来。
太好了,又活了一天。
……
我也说不清我到底是怎么回家的。
哆嗦着敲响门。
他手中攥着枪,一脸警惕地开了门。
我终于支撑不住,直挺挺地向他倒过去。
他愣了一下,长年做杀手的身体本能,让他侧身躲开。
但是他躲到一半,又硬生生伸出胳膊来,将我接住。
谢谢哥。
你枪还在手里呢。
我本来就流血流得就剩一口气吊着。
被他扶我时,手中的枪托往脑门子上那么一砸。
我直接眼前一黑,晕了。
晕倒前,我好像隐约看到餐桌上,那一大汤盆的西红柿炖牛腩。
完了。
我一定伤得太重了。
看看,都出幻觉了。
……
我很确信,我不是自己醒过来的。
我是被我的床伴,噼啪噼啪几巴掌给抽醒的。
我睁开眼,一眼看到的就是他那冰冷又俊美的脸。
我气若游丝地怒骂:“你有病啊。”
然后抬起手,试图也给他几巴掌。
我刚刚一动,就觉得不对。
低头一看,原来是我的胳膊、肚子、肩膀和大腿,都被绷带给缠得严严实实。
伤口处理过,好像还给我喂了消炎和止疼药,我现在感觉虽然不舒服,但也不难受。
我有些诧异。
这人虽然是杀手,但是工作之外,其实很讨厌血,连红色的东西都不爱碰。
所以,当我说我要吃西红柿牛腩时,也只是纯粹想表达下我对他昨晚做得狠了的不满。
没指望他真能给我弄出来。
受伤也是。
我回家,也只是单纯找个安全地方待着而已。
没指望他能帮我擦屁股。
按照我的预期,我应该哪里晕倒,哪里醒过来。
我应该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像是从前无数次那样,艰难地挣动着,爬起来。
或许他会在我醒过来的时候,走到我面前,冷笑着说一句:“就你这点本事,还有脸回来?”
结果并没有。
现在,我在床上醒过来,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
他一边用纸巾胡乱地擦着手,一边皱眉说:“你下次不能接的活,不会开口说干不了吗?我要一路去清掉你滴滴答答的血,很累。”
我看看他眼下的乌青,又看看天色,知道他肯定是忙活了一晚上,一直忙活到凌晨。
我“哦”了一声,嬉皮笑脸:“下次一定。”
他定定地看我片刻,冷嗤一声:“你先活过这次再说吧。”
说完,他直接提着冲锋枪的枪盒,掉头就走。
我忍不住喊他:“去哪?”
“任务。”他一边换鞋一边说。
我愣了一下,看看表,凌晨五点二十。
这是根本没休息,就得去连轴转啊。
我迟疑一下,还是劝了一句:“别去了吧,没睡觉,打不准又跑不快,找死呢。”
“闭上你的乌鸦嘴。”
砰的一声。
房门被摔上。
行吧。
当我没说。
我翻翻白眼,躺了回去。
……
养伤的过程,还挺愉快的。
他虽然跟我不对付,但是显然,懒得在我伤成这样的时候针对我。
我竟然难得地度过了一段,有吃有喝、有人把门、还不用天天被猛騲的快乐生活。
就是没有西红柿炖牛腩吃。
我明明记得我晕倒前看到了的。
结果真的有力气爬起来,却是什么都做不到。
真的是幻觉吧。我想。
……
养了半个月的伤,我就立刻被薅了回去,继续工作。
没办法,我活该的。
这次的任务对象,是本地首富家的大少爷。
准确的说,我是给前面一个任务失败的人擦屁股。
他都暴露得透透的了。
大小姐身边的守卫至少八层。
但是没办法,当时组织为了这个任务,签了对赌协议。
不做,我们都得死。
大少爷防狙意识很强,那我就只能搞搞爆破。
组织这次难得良心地,给我配了个队友。
队友去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我趁机去给大少爷车底装炸弹。
这我老本行,我做得很快。
当我手脚并用从车底滚出来,打算起身逃走时。
有一支冲锋枪的枪口,忽然悄无声息抵住了我的头。
我下意识抽出手枪——
顺着枪身抬头看去。
看清持枪人的脸的那一刻。
我瞬间,如坠冰窖。枪口在我的头上抵了两下。
我定定地看着他,慢慢地把手中的枪举起来,对准他的喉咙。
他没有开枪。
我沉默片刻,笑了一声:“这个面罩,遮得不严实,下次换了吧。你们那边什么审美,搞这么个又丑又不实用的东西。”
“这是你的。”他淡淡地说。
他瞥我一眼,补充说:“出门急,拿错了。”
尴尬。
我在尴尬中寂静了一瞬。
然后咳嗽一声:“当我没说。”
他沉默地看着我。
远处,原来隐约的嘈杂人声,还有几个人往这边奔跑的声音。
我看着他的模样,心领神会:“你的任务,是杀掉威胁那个大少爷生命安全的人吧?”
他“嗯”了一声,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打算求饶吗?”
我不假思索:“要。”
我知道他的身手,也知道他开枪的速度。
冲锋枪和手枪的差别,我也一清二楚。
我没抱什么希望。
毕竟,我们只是床伴而已。
估计他早就烦我烦得没边了,只是碍于比较喜欢跟我上床,所以一时没踹了我而已。
我要是他,在我受伤那次,我就好踹人了。
毕竟我那血滴滴答答不知道多远,杀手最忌讳的就是引火上身,那么明显的行踪,像他这种老手,估计能气得吐血三升。
不过他这人比较能藏,没在我面前吐就是了。
搞不好背地里狂吐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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