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闲人
作者:小士加多德
简介:
纯情本分老实攻&偏执傲娇女王受
一个挺烂俗,带点狗血的故事(可能还带点纯爱的强制爱)
文案:
朋友的婚礼上,李不周再一次遇见了自己的前任陈榆。
对方步步紧逼,将他困在墙前,扯着他的领子,命令他亲吻自己。
他念及旧情,妥协迎合,只当这次邂逅不过是对方又一时兴起的闹剧。
谁料,至此之后,对方不仅频频出现在自己面前,还肆无忌惮地戏耍他,使唤他,仿佛他们还是三年前那一对未分手的恋人。
但现在的李不周已不愿再成为陈榆手中一条乖乖听话的“狗”,放弃顺从,选择将这段感情彻底遗忘。
结果,几天后。
他又回到了那间房子里,单膝跪在了眼前这个身份高贵的男人脚边。
陈榆靠在沙发里,居高临下,懒洋洋地拽着他的领带。
“这对你来说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李不周。”
男人的脚踩下,声音又硬又重,一字一句砸在他的心上:“老老实实地待在我身边。”
“别想着逃。”
-
受有点疯,攻有点犟,本质上都是缺爱,互相依偎的人。
wb:小士加多德
正文
第0001章 不属于我们的婚礼(已重置
李不周没想到会在今天的婚礼上再次见到陈榆。
今天的婚礼对于他来说只是应邀出席,新郎是他曾经在同一家公司共同处事的前同事。
两人当时工位临近,居住的地方也就相差一个公交站点,因此也自然而然地结下了较深的革命友谊。
后来对方想辞职,独立创业,他也倾囊位对方践行。
至此之后双方也就保持着互为朋友圈挺尸的状态,然而一个星期前突然收到对方发来结婚的消息,邀请他出席,他思索了一下还是选择答应。
他还是原来的样子,没有变。
这是三年后,李不周再度见到陈榆时脑海里唯一的想法。
对方就坐在离他不远处的长椅边,一双修长的腿交叠着,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也不知道是身边人说了些什么有意思的话,让陈榆原本还垂着的嘴角稍稍上扬了几分。
陈榆就是这样一个人,哪怕是身穿着样式最为简单的西服,依旧能让旁人感受到矜贵的气质。
很快,右边就有熟人一边抬起下巴指向陈榆的方向,一边抬起胳膊怼了怼李不周,很是好奇地询问道:“欸,那位是不是就是今年和咱们有合作项目的公司的头啊。”
但没等李不周回答,同桌又有人参合进来,抢先回答:“就是那个,姓陈,前两三年去了国外,今年年初才刚回国,主流业务,好像是搞进出口贸易的。”
问话的人了然地“哦”了一下,随后憨笑两声,接着说道:“怪不得,上次出差的时候大老远见过一面,我还以为是哪个品牌请得明星呢,那么个......"
说到这,聊天的几人都心照不宣地对视一笑,虽然没有摊在明面上说,但却也都明白是什么个意思。
陈榆的好看是毋庸置疑的,皮肤干净白皙,鼻梁高挺,虽然是男性,但那双似狐狸的眼睛在他那张脸上却也并不显得突兀凉薄,反而还仿佛一副看谁都是含情脉脉的样子。
李不周恍惚间想到自己和陈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对方只是把目光挪到他身上,就让他从脖子到后耳都红了个遍,整个人像是刚从热水池里出来一样冒着腾腾热气。
他默不作声地侧过身子,一边口头敷衍着身边人时不时递来的话题,一边用余光悄悄打量着陈榆,控制不住地,想将对方的一举一动都掌控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
但李不周也清楚地知道,过去血淋淋的教训应该让自己完全不该产生这样的念头。
所以他也特别害怕同样在和身边人攀谈的陈榆突然和他对上视线。
那样,他脸上这张冷静面具下的心虚和无措将一览无遗,无处遁形。
“哟,李哥,好久不见了。”有临近的人将他认了出来,大大咧咧地坐在他旁边的空位置,亲昵地搂过他的肩膀:“啊不对,现在应该喊李总了吧。”
也是曾经处事时关系维持不错的同事,大概是听说了他去年升职的消息,便也开口就是调侃:“咋样啊,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下的感觉。”
“别胡扯了。”李不周侧头和对方碰了碰手,佯装生气地回怼:“我现在就只是个总监,还没你一半薪水高呢。”
对方捧场地“哈哈”两声,然后不痛不痒地聊了几句客套话就松开他的肩膀转身和另一个认识的人打招呼,开始了闲聊。
李不周下意识地又往陈榆所坐的位置望过去,却发现原本对方坐着的位置被另一个他所陌生的人坐着。
一种难以言喻的失落感顷刻间占据了心头。
热闹的大礼堂里充斥着新人成婚的喜悦,所有人的脸上似乎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这不免让李不周更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他没有兴致叙旧,也没有社交的念头。
看了眼手机发现距离婚礼正式开始还有一点时间于是就随口打了声招呼,独自向外走去。
刚走到会场后厅门口,就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在耳边想起:“你带打火机了没。”
他停下脚步,顺声抬头望过去。
果然是陈榆,对方靠在墙边,右手指尖夹着一根未点燃的烟。
这分明是最寻常不过的一句问话,但李不周还是在看到对方面容的那一刻晃了神。
他其实可以装作没听到,径直绕道而走,可记忆中已经烙下深印的本能让他无法对陈榆说任何一个“不”字。
于是,下一秒。
他勉强收敛住险些失控的表情,从西装口袋里掏出对方要的打火机,作为“回报”,对方也从烟盒里递了一根给他。
微弱的火光在指尖跳跃,含有尼古丁的烟雾弥漫在他们所处的这一片空气之中。
他们谁都没有主动挑起话题,心照不宣地分享这份安静。
直到烟快要燃尽,身边的陈榆轻声地说了句:刚刚见到我为什么不打招呼的时候,李不周才意识到他们此刻的氛围不该如此平静。
一时间,当年分手时的场面又自动浮现在了眼前。
李不周好像又看到了那个卑微的,哀声向陈榆质问着为什么的自己。
哪怕已经过去了三年,那份不甘心和难以承受的痛都像是斩不断的荆棘,死死地缠绕着自己。
而陈榆——他曾经自以为是的恋人,他的初恋,如此当时一样淡定自若地看着他。
这个眼神让李不周觉得自己真像是马戏团里的小丑,像个笑话。
当然,人家其实压根就没有把他当回过事情,只把他当作无聊时的消遣。
召之即来,扔之即去,只有他李不周自己傻呵呵地以为是在谈恋爱。
李不周有点想笑,但却实在是笑不出来,因为无论是喉咙里,还是心里,都泛着浓浓的苦味。
陈榆撇了他一眼,皮鞋将扔在地上的烟蒂踩灭,说出的话听不出是什么语气:“怎么三年不见,还变哑巴了。”
“陈总说笑了。”李不周强硬地让自己的嘴角勾起点弧度,操着这几年在职场上学出来的客气礼貌:“我一向话不太多,也不怎么会说话。”
“陈总?”
陈榆饶有兴致地将李不周对自己的称呼又念了一遍,接着向前走,无声地步步逼近着李不周。
而对方自然也是下意识地往后退,退到第三布的时候,背便撞到了教堂的墙面上。
李不周没有了退路。
“我也很久没听到你这么称呼我了,李不周。”
陈榆眼底含笑地凑上来,抬手扣着李不周的下巴,强行让他看着自己,一字一顿道:“我不喜欢你这么称呼我,回头记(F)(N)得改掉。”
改?改成什么。
李不周倒是想问问陈榆,以他们现在的关系,他还能怎么称呼陈榆。
但他还是窝囊地选择了沉默,垂下眼不去看陈榆是他唯一的反抗。
陈榆好像并不在乎这一点,松开了擒着他下巴的手,整个身子贴得更近了些并问李不周这几年有没有想他。
“很想我吧,毕竟我们已经那么久没见面了。”
“想我的话,还不跟我说话吗?”
就在陈榆没什么耐心地张口要说第三句话的时候,眼前的“哑巴”总算是出声打断了他:
“陈总,婚礼快要开始了。”
准确点来说,婚礼已经开始了。
就在李不周被他半推半就地抵靠在墙边的时候,陈榆就听到教堂里新人入场时的惊叹声。
而现在此刻,耳边已经响起教父的宣誓词了。
其实在三年前,李不周也曾跟他提过婚礼这件事情。
陈榆记得那是个很平平无奇的中午,对方突然兴致冲冲地跑进他的书房,一把将还在办公的他搂抱住,头靠在他的脖颈边,问他一周年纪念日那天要不要一起去做戒指。
【做得戒指能值几分钱。】他好像是这么回答的。
【我知道不值钱,但可以当作是我们日后结婚时候的纪念物,怎么样阿榆。】李不周像是哄小孩似的抱着他微微晃,极力尝试说服他:【手作的才更有诚意,不是吗】
【如果你喜欢的话,以后每一年我也可以做一个送你。】
后面他回答了什么,陈榆回想不起来了。
但他注意到教堂里教父的誓词已经快要接近了尾声,而身边的人还在跟他耍脾气似的侧过脸,不去看他。
也是这个时候,陈榆发现李不周好像瘦了,比印象里要瘦了整整一圈,眼睛底下的那片乌青是连眼镜镜片都无法遮掩住的。
他过得不好,挺糟糕的。
这是三年后,陈榆再度见到李不周时脑海里冒出的第一个的想法。
第二个想法就是,哪怕已经过去了三年,李不周还是喜欢他。
即便现在的李不周像是个闷葫芦似的,应上他一句话都跟从牙缝里生挤出来一样,但眼神这个东西是最骗不了人的,因为它跟人心紧紧拴牢在一起。
陈榆一贯不太喜欢别人凝视他的目光,因为这些目光里往往夹杂着太多的琐碎,无论是欣赏还是质疑,都只会令他感到厌恶,但李不周却不一样。
最初认识的时候,对方还只是个实习生,面对他也毫不意外地带着些怯意,呆愣愣地推扶着那款式老旧的眼镜,听他说话的时候永远都好像是全神贯注的,就连陈榆自己都觉得那刻的自己在李不周眼中仿佛就是全世界。
当时李不周的上司跟他说这个实习生前途无限,未来一定能坐上大位置。
但陈榆却觉得不可能,就这样一个傻里傻气,面对他说话总是带着磕绊的人能有什么出息。
不过事实证明,那个家伙说得也没错,三年的时间里让李不周更有了些属于成熟男人的魅力,而不再只是刚出大学踏入社会的小男生了。
陈榆很满意看到李不周现在这样的变化,但却也为此感到心烦。
他也很难用语言来形容这种感觉,尤其是针对李不周如今对他的态度,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横竖都没劲。
但他却也可以理解,李不周还是在和他赌气,赌他三年前和朋友拿他当赌注的气。
没关系,陈榆想,他有足够的信心让李不周再主动地回到自己身边,就和三年前,他只要勾勾手,对方就会主动捧着他的脸,亲吻他一样。
身后的礼堂里忽然传出来了热烈的掌声。
陈榆想,大概是教父已经将所有誓词念完,而新人也交换完了戒指,正在所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下拥吻。
于是,他也看着李不周,用命令般的口吻说道:
“李不周,我要接吻。”
被叫住全名的男人睫毛颤了颤,终于抬起头,正眼看他,但到这就没有了其他的动作。
然而片刻之后。
李不周眼前的金丝框眼镜就被人摘取,自己的衣领也被人拽着向下拉。
即便视线已然一片模糊,他的大脑也万分清楚地告诉他:他此时此刻,正在和陈榆接吻。
当对方口腔里的那份柔车欠缠住他时,李不周的耳边好像又响起了教堂边鸽子飞过的声音。
真荒谬。他想。
他和陈榆既不是礼堂里那对被祝福的新人,也不是正处在热恋期的恋人,却在这样一个神圣的地方接吻。
李不周一边有些绝望地闭上了眼,一边又抬手,像是生怕弄疼对方一样,很轻很柔地抚摸上了陈榆的侧脸。
他们身上的西装让他们在这一刻真的宛如即将踏进婚姻殿堂,携手共度余生的伴侣。而不可否认,这也是李不周曾幻想过的场景。
就在这样阳光明媚的天气里,在教父的誓词下,他亲吻他最爱的人。
但事与愿违,他爱的人,并不爱他。
【作者有话说】
因为感觉原来的写得太拖沓糟糕了,所以打算直接从破镜重圆的地方开始写
本文主要是主要为了写开心,逻辑性可能也没有那么强,希望大家也看得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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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2章 无法遗忘的瞬间(已重置
这个吻最初由陈榆主导,带着莽撞与凶残,大有一副同归于尽的感觉。
但渐渐的,就在李不周手托住陈榆后脑勺的那一刻,这股横冲直行的劲顷刻间就散去了,缱绻缠绵,难以分开。
期间他们的位置也发生了置换,当背装上墙壁的那一刻,陈榆忍不住地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闷响,下意识地将原本攀放在李不周肩上双手变为环住了李不周的脖颈。
不知道是不是幻听,他好像还在这个时候又听到了李不周喊了自己一声“阿榆”。
但陈榆应不了,因为的嘴他被堵着,说不出任何一句话,甚至一个字来。
他们吻了很久才松开,陈榆喘着气,反复调节进出了好几口才缓过来,等到气息总算又恢复平稳正常后发现李不周也早就不在眼前了。
妈的。
陈榆暗骂一声,脏字还没脱口,就被嘴唇上破皮的伤口痛得倒吸一口冷气。
真他妈的不愧是属狗的。
李不周一回到礼堂,就被身边人询问去了哪里,嘴唇怎么还那么肿。
他抬手碰了碰,装模做样地说不知道,刚刚只是去了一趟卫生间。
“是抽烟去了吧。”身边人揶揄地点破他身上带着的烟味,然后咦了一下,问他眼镜呢。
“哦,丢在洗手台旁边了吧。”
“不去拿吗。”
李不周笑笑,装作不经意地舌尖滑过了自己的下嘴唇,说:“一会儿吧。”
最后咬的那一下,他就是在报复,在报复三年前陈榆对自己感情的玩弄,当然,这点小报复放在哪里都极为不痛不痒,成不了一点气候。
毕竟他即便再怨,也没想过去恨陈榆。
感情这种事情就像巴掌,光是一个是拍不响的,说到底,也是怪自己动心,哪怕已经料想到对方只是对自己玩玩的心态,但还是双手捧上了真心,心甘情愿地成为了对方养的一条鱼。
直至今日,李不周都没想明白当时陈榆同意拿他当赌注的理由是什么。
换成现在的李不周去看当时刚出学校的自己,用一个字来形容那无疑是:傻,而且还土里土气的。
到底是一路死读书读上来的,他即便是进了大学也只顾着卷成绩,一门心思在想大学毕业后怎么找份好工作,然后平安无事地就此过完自己的一生。
所以,他也从没学会怎么打扮自己,就连和陈榆第一次见面那次穿得也是从师兄那借的西服,不太合身,松松垮垮的,要是他头发再乱一点就跟流氓地痞没什么区别了。
师兄大概也是觉得他有点太邋遢了,进交流会场前把他拉去卫生间折腾了一番后才把他带出去见人,不过李不周觉得他那个师兄也不是什么高审美的人,哪家好人西装裤下会穿着红袜子。
于是,入会场后李不周在师兄带领下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陈榆。
他听着师兄在自己耳边向陈榆介绍自己,然后又侧过头对他说:“这是陈总。”
话音刚落,李不周便眼睁睁地,看着眼前这位好看得像是从电视剧里走出来的明星一样的人,向自己伸出了手,并说道:“你好,我叫陈榆。”
“不必叫我陈总,我还没到那个级别。”
许是见李不周傻呆着没应,身边站着的师兄连忙在背地里怼了他一下,还假装喉咙不太好地咳嗽提醒他。
大概迟钝了两三秒后,李不周的大脑终端系统才终于又运转过来,忙不第地握上了陈榆的手,结结巴巴地回应道:“您您好,我叫李不周。”
“您想想,想怎么叫我都可以。”
李不周永远记得当年自己的蠢样,后面又还是在师兄很不刻意的提醒下才松了握住陈榆的手。
而陈榆却也好像没觉得被他冒犯到,甚至还在之后冲他友好地笑了一下。
也就是那一笑,让李不周活了二十多年来,头一回感知到心脏是如此剧烈地跳动着,砰砰砰地,如同红绿橡胶场上被人控制在掌心和地面之间的篮球似的,甚至大脑里都隐约有了缺氧的感觉。
后半场的交流会中,他也完全不记得自己是在干些什么事情,如同程序设定好的机器人一样,听从这师兄的指令,和别人介绍自己,握手,可能中间会笑一下以表礼貌。
那场交流会中和李不周打过交道的所有人,可能都觉得他只是生性有些腼腆,社恐,所以不怎么会主动多交流,但只有李不周自己知道,是他的大脑终端已经被一款名为“陈榆”的病毒彻底侵入,造成了永远无法逆转的瘫痪。
第二天,师兄问他在那场交流会上有没有什么收获。
他公事公办地说了一箩筐,最后还是把那句“陈总是哪家公司”的问话给憋了回去。
当然,他也不好意思和任何人说,自己昨晚还做了个春梦。
梦里的陈榆像是是刚刚洗完澡的样子,发尾挂着摇摇欲坠的水珠,裹着雪白的浴袍朝他缓步走近,随后伸出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攀着他的肩膀双腿跨坐在他大腿上,自上而下地俯视着他。
对方不止是脸颊,还有鼻尖,都是被热气熏得泛起了一层好看的粉红。薄唇微微张开,像是在对他进行无声的邀请。
但李不周不敢,即便他隐约意识到这是一场虚幻的梦境,即便他现在想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可能都不会有人知道。
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仿佛是刚从那种刺激的大型游乐设施中下来,天旋地转的,尤其是再和对方对视上时,那颗完全不受他掌控的心又在“彭彭”地肆意乱跳。
李不周紧张地只想往后退,却又害怕越来越紧挨着他的陈榆一个不留神从他身上滑下去,跌落到地面上,于是他便一动不敢动,像是被石化似的,但撑在身后的双手却随时准备着去接住对方。
可李不周又不想白白浪费这个难得的机会,打消了白日里不敢直勾勾打量对方面容的小心拘谨,大胆地去更细致地看陈榆的脸。
素颜状态下的陈榆少了几分生人勿近的气场,在眼角泪痣的点缀下竟看上去有些楚楚可怜,宛如从莲花池子中修炼多年成人的小花仙,望向四周懵懂无知的目光让人怜惜。
“李不周。”
“不周。”
“阿周…”
对方软绵绵地喊着他的名字,一边唤着,一边俯身渐渐贴近他。
就在李不周将要彻底抑制不住地想遵从本心,一吻芳泽之际,致命的手机铃声就催魂似的在他耳边响起,迫使着他不得不清醒过来,睁着惺忪的睡眼去把床头正在疯狂震动的手机关闭。
关完后,又同被抽了骨头似的大咧咧地仰面瘫倒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了好一会儿呆后,举起了昨日和陈榆相握的右手。
明明对方的指尖有些冰冷,抵在他掌心的时候却格外有温度,徒然间有一把火顺着血液不断往他的体内四处乱钻,在骨骼里留下深刻的烙印。
后面接连一周的时间里,李不周每每回想起来依旧会觉得掌心在发烫,烫得他只能无奈地摊开着手,让他自动冷却下来。
所以,李不周想,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陈榆了。
第0003章 任性使气的要求(已重置
婚礼后的周一,李不周没由来地想向领导请假,但为了自己的全勤奖,他还是从床上爬起来去了公司。
一路上,他都很是心不在焉地走着,甚至还差点因为走神上错了换乘的地铁。
而就在他顺着来来往往的人流出地铁时,无意间地抬头一瞥,让他停下了脚下的步子。
与他相隔两条马路的对面,正停着一辆黑色的保时捷。
赶路的人群里,不止他一个人将视线投向了那辆光看牌子就足够彰显车主人金钱实力的车子,但却只有李不周一个人在原地驻足了近三分多钟。
别人都在看车子本身,但他不是,或者说他也没有在看,只是在望着那辆车子的时候同时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情。
恰恰因为这些事情,牵制住了他继续往前走的步子,让他不得不停留在原地,生生错过了一个又一个可以前行的绿灯。
可就在下一个红灯转绿的瞬间,他又快步地,像是在逃离着什么一样,往另一条马路的方向走去。
李不周忽然意识到自己从今早醒来后就心慌不安的原因——他害怕再见到陈榆,准确来说,是不知道怎么面对陈榆。
其实自婚礼结束后,他就在想一个问题:陈榆是怎么做到能在他们分开近三年后,像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似的,用那样淡定自若地态度对待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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