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重生八零后,我活的自在逍遥》 全文夸克网盘观看

时间:2025-04-17分类:小说浏览:11评论:0



重生八零后,我活的自在逍遥

作者:臧小妖

简介:

简介,主角夏小晚,刘迅 堂姐妹两个人都重生十八岁那天…… 上一世,堂妹夏秀秀嫁给刘讯,住着别墅,吃着美味,老公刘迅长得如妖孽,她吃着美味的食物,耻笑着自己的堂姐夏小晚。 夏小晚嫁给穷鬼姜城,生下好几个孩子,因为操劳早早的白了头发。 峰回路转,夏秀秀的婆家遭遇不测,刘迅整天的不回家,最后她独守空房,变成神经病,被送进精神病院,惨死。 而堂姐的丈夫恢复高考后,平步青云,夏小晚是富太太,人人敬重,家里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重生在媒婆说亲的这天…… 夏秀秀选择了姜城。 而夏小晚选择了刘迅…… 这一世,刘迅宠爱夏小晚,不但回娘家大把大把的好烟好酒,而且还有爱…… 而夏秀秀在出租房里,忆苦思甜,天天梦想着啥时候变成富太太,而现实扇了她一个大嘴巴子 ,等到是姜城的暴打和恶语相向。 不对啊,上辈子堂姐可还是生活在蜜罐里…… 这一世,刘迅宠爱夏小晚,不但对她的话言听计从而且贼能挣钱, 尤其是刘迅长得如妖孽一般,这样的男人能不爱吗?

第001章都重生了!

夏小晚的的确确重生了!

——上一世她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说白了是累死的!

这次夏小晚睁开眼眸,自己竟然重生在一九八四年,老姜家和老刘家同时说媒的日子。

夏小晚三岁的时候,父母遭遇不幸,被送到叔叔夏志远那里生活到现在。

——自己的叔叔夏志远是个老实人。

夏小晚是他的侄女长得不赖,自然就有十里八乡的人来说媒。

老姜家提亲的姜城是个高中生,学习好,人又老实可靠,关键是从他身上能看出叔叔能看出自己年轻时的摸样。

叔叔看着姜城很满意。

而婶子王秀梅看好了木材加工厂厂长的儿子刘迅,家境殷实,上面三个姐姐只有这一个弟弟,说摘星星不摘月亮的主。

叔叔夏志远排行老二,自己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一共四个孩子。

——叔叔的家境很一般。

叔叔虽然能干,但是也只能维持温饱。

两个媒人把两家的婚事说得明明白白,等着叔叔作出决定。

叔叔夏志远的大女儿夏秀秀同夏小晚一样大,但是性格骄横跋扈,长得也很漂亮。

婶子王秀梅希望把大闺女嫁给木材加工厂厂长的儿子刘迅,可是现实却是她选择了姜城。

在场的人目瞪口呆,尤其是夏家的人。

叔叔夏志远的两个儿子比两个女儿大很多,大儿子叫夏建设今年二十六岁,二儿子叫夏祖国二十四岁都在木材加工厂当工人。

这两个兄弟办进国营单位就花了六百块钱,王秀梅心痛了好几年。

小女儿夏禾今年十五岁,念初中,她和两哥哥都是对夏小晚好的人。

夏小晚白天在供销社当营业员,每个月挣三十六块八毛钱,被王秀梅以各种理由要走,最后没有办法只能靠自己会做衣服的手艺赚点零花钱。

每次叔叔夏志远问起,夏小晚从来都不会抱怨王秀梅的苛责。

——她知道叔叔的难处。

到现在两个哥哥快三十岁了,没有成家,都成了街坊邻居口中的笑谈。

尤其是王秀梅每次回家听到这些风言风语,就拿夏小晚出气,不是阴阳她,就是一顿打!

这次夏家被提亲,夏小晚听见却没有回应,她极其冷静的在厨房里蒸着窝头,摘着青菜。

“妈,我要嫁给姜城,我就要嫁给他!”夏秀秀用手摇着王秀梅的胳膊,小脸白中带着一抹娇羞。

——王秀梅是个势利眼。

这两桩婚事可是花了她整整十块钱,那媒婆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巧嘴,才把这木材加工厂厂长的儿子定下来。

没有想到自己生的夏秀秀竟然是个蠢货。

——非要嫁给穷逼姜城!

因为上一世夏小晚嫁给了姜城,姜城在她的帮助下考上了京市的大学,毕业进入国央企,没多久当上总经理。

她照顾一大家子的人,又生了四个孩子,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生下孩子的时候也没有得到好好的照顾,结果不到四十岁头发。

这时的姜城已经在央企稳坐一把手的交椅。

而自己的丈夫是个工作狂,家务活从不伸手,还是个妈宝男,对婆婆的话言听计从,夏小晚不知道受了多少虐待,直到累死姜城也没有感动半分。

——这一世见堂妹毅然决然的嫁给姜城,夏小晚知道表妹夏秀秀也重生了。

夏家的姐妹生得极美。

尤其是夏小晚人长得美还很贤惠,但是在叔叔家里根本得不到婶子王秀梅的认可。

她总是说女孩子要要学会隐忍对自己的婆家言听计从,对自己的丈夫要顺从。

但是夏小晚从来没有见过王秀梅对婆婆好,对丈夫好。

夏志远本身就没有多大的能耐又是一个气管炎,刚想张口辩解:“秀梅,我觉得姜城人品极好,听说是个听话的孩子,学习又好又孝顺,咱家秀秀嫁过去不吃亏!”

王秀梅气的牙根直痒痒指着桑志远的鼻子:“你个老毕登,那个姜家比咱家都穷,你让秀秀嫁过去喝西北风啊?”

——叔叔夏志远被噎得连个屁都没有放,转身回厂子上班去了。

王秀梅这顿午饭都没有吃好,在饭桌子上把筷子甩得老远,“夏秀秀,滚屋里去,用你那个猪脑子好好想想,人家刘讯是咱这里数一数二的富家子弟,

——家里吃的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你个穷命……我上辈子做孽喽!”

婶子骂的声音很大,夏小晚听得一清二楚,她默不作声地继续吃饭。

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

叔叔晚上吃完晚饭,把夏小晚叫到自己的房间里,“晚晚,你真的愿意嫁给刘迅吗?听说这个是个赌徒而且人品非常不好,你如果不愿意的话,也可以不嫁的,叔叔会养你一辈子!”

夏小晚抬头看着眼前善良的叔叔,一阵心酸,叔叔对自己是真好。

房门咣当被一脚踢开了。

王秀梅气势汹汹的闯进来:“唠啥呢?还背着人?”

夏志远见是自己的老婆,顿时没了底气:“那个秀梅……是再谈晚晚的婚事!”

“是啊,这门婚事本来是给夏秀秀说的,可是她不同意,晚晚,你觉得这个刘迅怎么样?“王秀梅拉了一把椅子坐在夏小晚的对面。

夏小晚低着头装出很听话摸样。

王秀梅最讨厌夏小晚的性格,胆子小,动作慢,说话声音小,看着就讨厌。

“我同意!”夏小晚声音很大,吓了王秀梅一大跳。

这个小傻子怎么忽然有主意了?

“还有,你要是嫁过去,彩礼和礼金必须上交给家里!”王秀梅冷笑道。

夏志远:”秀梅……我们夏家是嫁闺女,不是卖闺女!”

“你懂个屁,咱家还有两个儿子没结婚,现在连个房子都盖不起,你看周围的街坊都怎么说咱家的?我把她养到十八岁,要点彩礼过分吗?”王秀梅是个会演的,说完就开始抹眼泪。

叔叔看着王秀梅在哭,一下子变成瘪茄子了。

夏小晚知道王秀梅是个贪财的主,要不让她占到点便宜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第2章 提亲

王秀梅知道刘迅是数一数二的富家,这彩礼一定不会少的。

想到这里,王秀梅的脸上露出笑容,她甚至想到自己用这些彩礼给两个儿子娶媳妇的场面,“看看,还是晚晚懂事,识大体!”

夏小晚暗自偷笑,这个王秀梅就没有安什么好心眼,现在首要的目的就是尽快离开这个夏家,脱离王秀梅的掌控。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姜家来人了,姜母领着姜城过来提亲。

中午热得很,夏小晚做了凉面,豆角卤子,咸菜丝炒肉丝,咸菜多肉丝少。

姜城和上一世提亲的时候一模一样,一身蓝黑色的衬衣和裤子,裤脚和袖口缝着补丁,腰上系着一根发白的牛皮腰带,手里面提着一袋子白面粉,局促的看着夏家人。

姜母穿着小一码的中式半袖的紫红色的衣服,一看就是压箱底多少年,平时舍不得穿,只有逢年过节

的时候才拿出来穿上,姜母的脸上的表情十分冷漠,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上一世夏小晚嫁到姜家可遭受了不少这个婆婆的磋磨,她都死了,这个婆婆还活着,好像活到九十多岁。

“我说,你就是亲家母吧?我是姜城的妈妈!”姜母的声音很大,吓了王秀梅一大跳。

“……我是夏秀秀的母亲……,姜妈妈,请坐,晚晚去倒水!”王秀梅起身放下筷子,起身朝着姜母说道。

姜母脸色微变:“我们娘俩可是赶了一上午的路,亲家母……你就让我喝水……?”

王秀梅眼皮上翻,看着母子两个人的穷酸相,半天挤出一句话:“亲家母,没有吃饭,快坐下吃饭吧!”

姜母赶紧拉着姜城坐下,拿起一碗面条,大口大口的吞咽着,那吃相就跟个饿死鬼一样。

夏家除了夏志远以外,都厌恶的看着姜母。

夏秀秀看着穷酸的姜城,胃里一阵翻腾,差点没有吐出来,可是想到自己以后成为高高在上的官太太,一下子精神抖擞起来。

——很快两个年轻人走到一起。

夏秀秀和姜城去市里的图书馆免费借了两本书,到人民公园的草坪上,按照这个年代有为青年的模样,一边读书,一边害羞的看着彼此,最后看对眼了,去民政局扯了结婚证。

上一世夏秀秀嫁给了刘讯,结婚当天晚上没有回家,她大吵大闹,把婆婆闹成了心脏病,公公也气得直摇头叹息,本来有理的事情,一下子变得没有理。

刘迅本来是对新娘子有些愧疚,最后变成夏秀秀不懂事,第三天是回门的日子,夏秀秀一个人回到桑家,刘迅也没有跟着回来。

最后夏秀秀一个在刘家举步维艰,又没有丈夫给她撑腰,最后整日疯疯癫癫,被刘迅送进精神病院,惨死在那里。

这一世夏秀秀拿着结婚证,冲到夏小晚的跟前得意地扬起手里那张跟奖状一样的纸张,“夏小晚,这辈子我注定是官太太,而你,去守活寡吧!”

夏小晚看着夏秀秀得意的样子,一句话也没有说。

到了刘迅提亲的日子,一个绿色吉普车停在巷子口。

穿着打扮都很得体的中年女性牵着一个年轻的女人下车,打听夏家的位置。

巷子里面住的基本都是木材加工厂的职工,还有对面的钢纸厂职工,大家都在一起住了几十年的邻居,一提到老夏家:“就在这条巷子里最后一家,就是老夏家!”

这个点上班的都下班了,八十年代基本上没有什么夜生活,能看上一场电影的人家都不多。

大家基本吃过晚饭,就出来溜达,男人们下下棋,女人们聊着八卦。

一老一小两位得体的女士来到夏家:“请问,这是夏志远的家吗?”

夏家刚吃完晚饭,夏志远喝着清茶猛地抬头看见有人惊了一下,细细打量了一番,才应了一声。

两位女士说明了来意,一位是刘迅的母亲宋晗,另一位是刘迅的大姐刘宁。

将彩礼放在桌在上,礼金555元,一对金耳环,一对银镯子,一百斤全国通用的粮票,三张工业票,副食票一百张,还有一百张布票。

王秀梅去邻居串门,在路上听说家里来了客人,一路小跑回到家,看见一桌在的彩礼,惊得目瞪口呆,愣愣的站在那里。

“孩子她妈,这是咱亲家来提亲的,晚晚的婆婆和大姑姐!”夏志远站起来拉住王秀梅,她这时才缓过神来。

“瞧我,高兴地都忘了,亲家母我这就把晚晚叫出来,给你们看看!”王秀梅刚想回屋里叫晚晚出来。

谁知宋晗摆摆手,拿出一个很久远的婚书,说明爷爷在刘迅好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定好了的事情。

王秀梅看着桌在上的彩礼,点点头表示很满意,心里暗想吃亏了,原来被媒人骗了十块钱。

等宋晗和刘宁走后。

夏小晚走到夏志远的跟前:“叔叔,这些东西,我只留下金耳环和银镯子,剩下的东西都留给你们,感谢这些年叔叔的养育之恩!”

王秀梅看着桌子上这么多的钱和粮票,眼睛顿时流出鳄鱼的眼泪:“晚晚,婶子没有看错你,以后这就是你的娘家!”

夏小晚钯金耳环和一对银手镯,她知道这是刘家祖上留给新媳妇的东西。

上一世夏秀秀先嫌弃这些东西不值钱,给了王秀梅,婆婆看见这些首饰在王秀梅的身上,顿时心里十分的不舒服,也因此产生了隔阂,为以后埋下了祸根。

王秀梅平时就是爱占小便宜的主,这些钱财足以让她高兴好一阵子,以后在想难为夏小晚不那么容易。

夏家把婚期定在下个月一号,同时嫁出去两个女儿。

一大早上,一串串的鞭炮点燃,夏家老小脸上洋溢着笑容。

尤其是夏秀秀,这一世她嫁给姜城是由衷的开心,因为姜城上一世成为高官,她一定也会成为官太太的。

她今天穿的红色嫁衣,王秀梅给了她一百年块钱的陪嫁和用粮票买的一百斤白面粉,一台缝纫机。

夏秀秀的婚礼就应该热热闹闹,新郎姜城在城里没有房子,只能和家人挤在一起,一个不足十平米小棚子改造的房间。

王秀梅虽然讨厌姜城,但是夏秀秀可是她亲生的,婆家一穷二白,只能从夏小晚的彩礼钱拿出一些给自己女儿做陪嫁,不然,这房间空荡荡的啥也没有。

第3章 婚礼

但是夏小晚的婚礼不一样,新郎是刘迅,一身笔挺的灰色西装,乌黑澄亮的皮鞋都能把人影照出来。

街坊大妈们看得眼睛都闪着绿光,“还以为越有钱人家的公子哥长相肯定会一般,没有想到这刘迅长得好帅呀,像挂历上的大明星!”

张婶:“不光是好看,听说人家彩礼给了555块,粮票布票更是一百多张,人长得又帅又有钱,这么好的婚事啥时候能轮到我家香香身上啊?”

“她张婶子,这可不是谁都能有这样的的福气,快看,新娘子出来了,好漂亮啊!”李大曼可是这个巷子的大喇叭,谁家的事儿都逃不过她的嘴巴。

巷子里面都是几个大厂子的职工,每个月基本都是三十几块钱的工资,个别工龄长当点官的每月能达到一百多块钱,但架不住每家的人口数量很多,扯不扯不钱就没了。

夏小晚穿着红色的连衣裙,脚上是红色真皮红凉鞋,长发垂肩,带着一个用鲜花编织的花环,宛如仙女一般,看得刘迅眼睛都直了。

刘迅牵着夏小晚的手,朝着巷子口走去,一辆绿色的吉普车停在那里。

两个人在一起非常的般配,大家都很羡慕。

到了晚上,新娘和新郎一起出来和自己家的亲戚出来敬酒,在北方白天摆酒席宴请所有参加婚礼的人,晚上则是自家的亲人和几个较好的朋友。

白天刘迅的父母很累了,吩咐阿姨在家里摆了一桌子酒席,就早早的休息了。

夏小晚换了一身浅红色的套装,头发高高挽起,发上插了一根玉簪子,带着金耳环,嘴角上扬,看上去端庄美丽,气质非凡。

这一桌子几乎都是刘迅的好朋友,大家看见他娶了这么漂亮的媳妇,羡慕得要死!

“刘迅,你媳妇真漂亮,你小子好福气!”关心是刘迅的好朋友,他的父亲是钢纸厂的厂长,两个人即是发小也是同学,感情特别好,家境也差不多,所以特别合得来。

刘迅并不喜欢夏小晚,他只是给了刘家媳妇应有的待遇而已,他撇了撇嘴巴:“是吗?我怎么没有看出来哪漂亮,我是脸盲……”

关心知道刘迅不愿意也不认可这桩婚事,但听说是爷爷留下来的婚书,让他娶这个女人的。

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样的包办完婚姻……

酒席持续到晚上九点多钟,大家才散去。

刘迅的房间在二楼最里面也是最大的房间,刘迅摇摇晃晃的走到二楼,夏小晚跟在他身后。

“我说,你这个女人要点脸行不?这可是我的房间,你跟着我干嘛?”刘迅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大床,屋里都是崭新的家具,红色的窗帘,红色的床上用品。

刘讯脱掉灰色的西装,扔在地上,解开裤子,穿着裤衩直直地躺在大床上。

夏小晚并没有生气。

她第一次住这么豪华的房子,心里面

乐开了花。

总算是有了自己的家。

她脱离了受气的叔叔家,叔叔是个好人,但是气管炎,家里说得算的是王秀梅,夏小晚在叔叔家住在这小阁楼里,连直腰都不行,冬天冻得要命,夏天热得要命。

看见刘迅醉得不省人事,她迅速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换好睡衣,刚想出去洗漱,才发现刘迅的房间竟然有独立的卫生间,在八十年代是普通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洗漱过后,她躺在刘迅一米远的地方,舒舒服服的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夏小晚准时五点起床,厨房在一楼,阿姨在做早饭。

“阿姨,我来帮你做饭吧!“夏小晚不是客气,在叔叔家都是她在做饭,一家子人等着吃。

这些年寄人篱下的生活终于摆脱了。

钟表敲了七下。

刘父刘母从房间里走出来,看见刚过门的新媳妇系着围裙忙着端菜端饭,一阵惊讶。

''小晚,你歇着吧,咱家有阿姨就行了!”刘母打扮的十分精致,长头发卷成波浪形,一对纯白色的珍珠耳环,手腕纤细带着碧绿翡翠镯子。

白色的套装把刘母的好身材展现的一览无余。

夏小晚真是感叹,快五十岁的女人竟然看起来只有四十岁出头的样子。

“妈,是我平时就起得早,不是阿姨让我做的!”夏小晚把围裙放在厨房里,转身回到座位上。

“刘迅呢?怎么还没有起床?”刘父皱着眉头看向夏小晚。

''爸,他昨天酒喝多了,让他多睡一会儿吧!”夏小晚的语气十分柔和,让人听得很舒服。

刘母眼睛一亮,这个新媳妇是个懂事的,果然没有选错人。

刘父是很疼爱这个儿子的,见老婆和儿媳没有责怪儿子,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吃过早饭。

夏小晚跪在地上给两位老人敬茶,

在一旁伺候的阿姨早就泡好了上等的茶叶,笑眯眯的端过来。

夏小晚的婆婆是个大家闺秀,很识大体,接过茶水喝下,看着眼前的漂亮温柔的儿媳妇,满意点点头。

“小晚,你刚嫁过来,有什么不知道不明白的事情,可以问阿姨,如果用车,外面有小陈可以找他载你去!”

夏小晚乖巧的点头答应。

“这个给你,是刘家的钥匙,还有这些首饰是祖上传的,给你好好保管!”刘母说完又拿出一个信封“这是钱和布票,你去百货大楼买几身像样的衣服和鞋子!”

夏小晚的嘴巴就没有合上,“谢谢妈!”

“小晚,我和你爸去上班,晚上见!”刘母起身挽着刘父的手臂朝着外面走去。

夏小晚高兴的都要起飞了,自己都十八岁了,还没有在百货大楼买过衣服,就只是路过没有进去过。

她拿着婆婆给的首饰盒,回到房间锁好。

见刘迅还在熟睡着,夏小晚知道刘迅不喜欢自己,所以没有必要叫醒他,简单洗漱换了一身衣服,拿着钱和布票朝着街上走去。

百货大楼离着刘家有一段距离,夏小晚没有坐公交车也没有叫司机载她去,她喜欢一个人走着去。

这些年在叔叔家当牛马,别说逛街,就是下班晚回来一点儿,都会遭到王秀梅无情的谩骂。

想想都觉得得寒心。

夏小晚走到一个路口,迎面来了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我说大美人,这是去你哪呀?”

她对上男人的目光,这不是钢纸厂有名的二流子马蛋儿,一脸麻子,姓马。

大家都叫他马蛋。

三十多岁都没有人愿意嫁给他,老光棍,老色批!

马蛋的家就在老夏家的对面,每天都能见面,夏小晚人长得漂亮,每次趁四处无人的时候,马蛋都会说一些肮脏的话,快活快活嘴。

“这不是马蛋子?怎么又想女人了?是啊,一个二流子谁能嫁给你呀,哈哈,笑死人了!”夏小晚一脸轻蔑的看着面前的男人,心里面想着他要是再敢说一些下流的话,反正这里是在大街上,都是人,根本就不用害怕。

马蛋子也吓了一跳。

平时调戏夏小晚,她只会红着脸,支支吾吾的躲在一旁,根本就不敢还嘴。

今天这个怂货是怎么啦?

“噢,我这不是看见老邻居了吗?见面打给招呼,不过分吧?”马蛋子说完有些心虚的看着眼前的夏小晚,只见她目光坚定,眼神犀利,整个人的气势有很大的不同。

“最好是这样,有事吗?没有事以后绕着我走!”夏小晚说完,翻了一个大白眼,踩着高跟鞋朝着百货大楼走去。

第4章 敬茶

马蛋子三角眼转了转,“我说,夏小晚,你个包子,装什么装?”说着就要动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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