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心匣[刑侦]
作者:初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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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季沉蛟曾经反复做一个梦,梦里他是另一个人,有另一个名字,执行一个他从不曾执行的任务。
他看不清那人的面容,潜意识里却有个声音告诉他,那就是你,你叫……
重案队接手一起命案,老房里一名中年男子遇害,行为古怪的租户凌猎成为唯一的嫌疑人。
携手查案,交集愈深,季沉蛟逐渐发现,他与凌猎似乎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阿豆,为什么幸运的永远是你?为什么我所获得的唯一救赎也要被夺走?”
“血缘的诅咒并不会在每一个个体上成立。”
内容标签:强强 ,业界精英, 现代架空, 悬疑推理,攻受不明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沉蛟 凌猎
一句话简介:悬疑刑侦
立意:人生是可以靠后天努力改变的
第一案:双师
第1章 双师(01)
二十一年前。
刚入秋,山里就下了一场大雪,枯枝败叶被压在积雪下,踩上去嘎吱作响。
雪地上有一串小小的足迹,阿豆跑得快一些,退着朝后面的男孩喊:“阿雪,快点!”
他只穿一件漏着棉絮的旧袄子,缝着十多个补丁,针脚歪歪扭扭,是姐姐活着时给他缝的,细看还有洗不掉的血迹。他的布鞋早就被雪水打湿了,露在外面的一截小腿和脸一样冻得通红。但他的眼睛很亮,声音稚嫩而喜庆,说话时吐出大片白雾。
阿雪气喘吁吁,细声细气地说:“我跑不动了……你慢点,当心摔下去……”
“才不会!跑慢了他们追上来怎么办?”阿豆转身又跑。
阿雪捶捶疼痛的脚,小声抱怨:“又不是今天逃,阿豆……”
再一看,前面哪里还有阿豆?
狂风将雪掀起来,呼啸的风声充斥着整个听觉,阿雪茫然地望着前方,大声喊着阿豆,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他后退几步,又停下,忍着恐惧向前走去。风雪之中是一个断崖,阿豆就是在那里消失的。他趴下,朝着下方用力喊:“阿豆!阿豆,你是不是掉下去了?”
“阿——雪——”阿豆的声音不复活力,虚弱得像马上就要被大雪吞噬,“救命——”
“我这就下来!”阿雪看不见阿豆,背过身去,小心地往断崖下爬,但是很快他就停了下来。尖锐的石头刺破他的棉袄和手,棉絮像雪一样飞出去,又被血染红。他吓得不住掉泪,忍着痛爬了回去。
被雾和雪遮住的地方,阿豆还在叫唤他的名字。那种腔调他听过很多次,姐姐死去时就是这样,肚子开了个大口子,声音像是从肺里挤出来,喊他:“阿雪,好痛啊。”
他飞快擦掉眼泪,“阿豆,你等等,我下不来!我回去叫人!你一定要等着我!”
阿豆的声音好像更小了,“阿雪,救救我……”
他转身就跑,跑出几步又倒回来,不知是给阿豆打气还是给自己打气,“你不要死,我们要一起去南方的!”
一群眼神凶悍,装着作战服的男人骂骂咧咧上山,其中一人抓鸡崽儿似的拎着阿雪,阿雪哭着说:“阿豆就在那里,他掉下去了!”
悬崖边,男人将阿雪扔到一旁,绑上攀登索下降。阿雪目不转睛地盯着下方。不久,男人回来,抡起胳膊就给了他一耳光。
他摔倒在地,张嘴就吐出一滩血。
“跑了。”男人又踹阿雪一脚,让人扛起来,带回村中。
这天后,阿雪和村里很多小孩都被关了起来,关在鸡笼子里,连偶尔去山上放个风都不可能了。因为阿豆跑了,剩下的孩子就要“分摊”惩罚。
阿雪不恨阿豆,阿豆一定是去看南方的春天了。
南方的春天没有想象中的美好,总是下雨,连绵不断。阿豆“流浪”到夏榕市已有三个月,早前还能在垃圾桶翻到些残羹,雨不停歇,找到的食物都烂了。
距离他和卫叔走失也有半年了,他有点后悔没有听卫叔的话,在旅店老实等待。
他害怕等待,从小到大,等待伴随的只有厄运。他不能让山里的人找到自己,只有不断地跑,才有安全感。
但现在,别说是安全感,他命都快没了。很饿,找不到食物,也冷,姐姐说南方的春天姹紫嫣红,可他得到的为什么只有往骨头缝里钻的冷和湿?
他又来到那个明亮的“玻璃房子”前,咽着唾沫,巴巴看着里面的大人和小孩。
桌上摆着很多食物,有炸成金色的鸡肉,有冒着气泡的饮料,隔着窗户他似乎都嗅到了香味,馋得不断舔嘴角。
他的嘴角破开好几天,老是好不了,舌头沾上血腥味,他有些眩晕。阿雪看到血就会晕,呜咧大哭,他不晕血,阿雪完成不了的任务,他都帮阿雪做。现在他只是太饿了,眼前才会出现好多重影。
没人告诉过他,“玻璃房子”是小孩子们的天堂,但他就是特别向往。因为他看见里面有很多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他很想尝尝那金色的鸡肉。
不过过去的生活教会他不可幻想。他只是照例来看看,然后就要去跟流浪狗和流浪汉抢食物了。视线清晰了些,他这才发现,有个男孩正在窗边看着自己。
阿豆并不觉得奇怪,每次他来时,都有小孩看他,他们指着他,跟身边的家长不知说着什么,然后家长也看过来,有时怜悯,有时嫌恶,有时讥笑。
但那个男孩不同。怎么说,男孩虽然穿着干净的衬衣和开衫小毛衣,但是眼神和他一路上遇到的别的小流浪汉差不多。
没有怜悯,没有嫌恶,没有讥笑。男孩像个体面又善良的小少爷。
男孩跟两个家长模样的人说了会儿话,又看他,然后女人把桌上的食物收起,放在口袋里,男孩接过,飞快跑向店门。
阿豆第一反应是跑。
“喂!喂——”男孩一边追一边喊:“我给你带了鸡腿!”
温热的香气在湿冷的小雨中散开,阿豆停下脚步,警惕地转向男孩。男孩提起口袋给他看,“你饿不饿?我有好多鸡腿、翅膀,还有汉堡包,吃不完了,你能帮我吃掉吗?”
他们站在一棵树下,春天的新叶把雨挡住了——也可能是雨已经停下,夏榕市的小雨总是断断续续。
男孩把纸盒子揭开,推到阿豆面前。
阿豆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吃了可能会死,但他太饿了,抢过来狠狠往嘴里塞。金黄色的酥皮掉得他满身都是。
男孩错愕地说:“你慢点,我不吃,都给你。”
阿豆来不及说话,顾不上尝味,那股挖心割肠的饥饿褪去时,他已经将食物扫个精光。
他抬起头,有些戒备。
男孩系好塑料袋,“你没有家吗?”
他想了想,点头。
男孩四处看看,似乎是在分辨方向,然后指着北边说:“那你可以去福利院,一直往北走,有个铃兰香福利院。到那里,你就不会饿肚子了。”
“诚诚!”
不远处传来喊声,男孩回头挥了挥手,又说:“他们叫我了,我回去了。你还饿吗?”
阿豆默念着铃兰香、诚诚,摇摇头。
男孩笑了笑,“那再见,祝你好运。”
阿豆一直站在那棵树下,直到男孩和那对大人上车离开。后来雨水钻过树荫,滴落在他头上,他才从树下走出来,在十字路口茫然四顾,然后向北边走去。
“那腰鼓队是在开巡演吗?才半小时工夫就过来三趟了。”
傍晚饭点,农家菜馆的二楼包房里坐了十来号人,都是市局重案队的刑警。
夏榕市重案队唯一的女队员席晚半年前结婚,却连办婚礼的时间都抽不出来,上周料理完一起案子,终于有了喘息之机,赶紧请同事们吃个便饭。
这店坐落在北城区餐饮一条街,此时正是热闹的时候。重案队刚落座,外面就响起滔天鼓声,法医安巡还开玩笑:“晚姐,你请了腰鼓队?”
席晚笑道:“对面那家江湖菜看到没?人家开张,请腰鼓队来造势的。”
安巡:“那咱正好蹭蹭这喜庆。”
腰鼓锵片听一会儿喜庆,听一小时那就头大了,好在刑警们都是干饭王,彼此之间也熟,没那么多礼节,风卷残云结束了聚餐。
离店前席晚叮嘱大家别忘了东西,走到窗边时又朝楼下看了看。腰鼓队再次“巡逻”到农家菜楼下,一群退休大姐穿着金红绸子功夫袍,手腕绑着彩带,彩带连着腰鼓和锵片,脸上化着过于浓艳的妆,一边打鼓一边报菜名。
夏榕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刮起了餐馆开业就要请腰鼓队的风潮,腰鼓队一般由退休大姐组成,偶尔看得见退休大爷。席晚正准备转身,余光忽然捕捉到腰鼓队里一个与众不同的身影。
那人也浑身金红绸子,头上还用同色绸子绑了两个丸子,脸颊两坨桃红触目惊心。“她”走在队伍最前头,身材高挑,像是踩着恨天高,但“她”脚上穿着的却是一双运动鞋。
席晚越看越惊讶,“她”腰鼓打得特别卖力,手臂舒展,彩带飞扬,宛如跳舞。
身为重案队的痕检师,席晚一双眼睛堪称“火眼金睛”,顿时看出那根本不是“她”,而是他。
穿着女装,扎着丸子,和大姐们一起痛快打着腰鼓的是个年轻男人!
男人的妆不知是谁给化的,那两坨腮红恐怕是拿口红抹的,就离谱。
可即便如此,也难掩男人出众的骨相。洗干净脸,再把丸子头拆了,应当是个清隽的帅哥。
“还不走?”身后传来一道醇厚的声音,席晚回头,连忙招呼,“头儿,快来看,腰鼓队里有人男扮女装。”
季沉蛟,重案队队长,闻言也往窗边一站,一眼便看到了席晚说的男人。
席晚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男的打腰鼓,你说他怎么想的?”
大约受惠于修长的身姿和手臂,男人打得很有美感,妆容虽搞笑,整体却意外地协调。
“不奇怪。”季沉蛟视线落在男人头上的两颗丸子上,“腰鼓对力量的要求不低,青年男性体力充沛,倒是比她们更适合。”
席晚只是想吐个槽,没想到季沉蛟回答得这么严谨,开起玩笑:“那头儿,你也报个腰鼓队?”
季沉蛟正要开口,男人仿佛注意到斜上方的视线,抬头向窗口看来。席晚立即闪开,季沉蛟与男人目光相触,轻轻蹙了下眉。
男人顶着一张花脸,唇角噙着未来得及消去的笑,似乎被人盯着也不恼,分秒后别开视线,又跟着大姐们向前走去。
重案队下楼时,腰鼓队已经走远,季沉蛟下意识看向腰鼓队的方向。
“队长?”安巡喊:“你在看什么?”
季沉蛟收回目光,跟上大部队,“没,喝不喝咖啡,我请。”
七点多,腰鼓队在江湖菜门口整队,队长强春柳跟老板扫码收钱,美滋滋地分给队员们。她组织有方,队员给力,短短一年间她们春柳腰鼓队已经在北城区打出声名,连南边的单子都接过不少。
“小凌,来,我扫你。”强春柳招呼凌猎。凌猎拿出一部和大姐们差不多的手机,收到五十块。
“谢谢姐。”凌猎收到钱后把手机放进一个土气的腰包里。强春柳看看他的手机,又看看他的腰包,忍不住唠叨起来,“小凌啊,要不你换个手机?包也换一换?”
凌猎茫然,拿起腰包翻来覆去查看,“没破啊。”
强春柳更是操心,“这种包都是我们这些嬢嬢买菜时才用的,我都嫌它土,你一个小伙子用它多寒碜?手机也是,我看你们这岁数的孩子都用苹果啦华为啦,你那个……不像年轻人用的。”
凌猎丝毫不局促,眉眼柔和地笑了笑,“但是我穷。”
强春柳,“……”行吧,一句话就给她堵了回来。
江湖菜管一顿饭,大姐们都往店里走,强春柳问:“小凌,吃了再回去吧?”
凌猎说:“我不吃了,进去洗把脸就走。”
强春柳见他往洗手池走去,便和姐妹们上了桌。在她看来,凌猎有些怪,两个多月前突然说要加入她们腰鼓队,把她吓一跳,还以为是什么新型骗局,来诈她们老姐妹的钱。
可凌猎打鼓认真,长得还好,自从有了凌猎,她们的生意都兴隆了不少。大家很快接受了这个奇怪小年轻。
想到这儿,强春柳醋劲十足地哼了一声。其实春柳腰鼓队过去生意比现在更好,远近哪家餐馆开业少得了她们?也就那红云模特队突然冒出来个妖艳的“美帽皇后”,才抢了她们的风头。
搞不懂老板们怎么想的,开业不打腰鼓,请一堆老姐儿去走秀,一把岁数了还打扮得跟闺女似的,臊不臊啊?强春柳不屑归不屑,却在视频平台木音上关注了“美帽皇后”,动不动就去骂她两句,再学学她的妆容和打扮。
今天她们的妆就是照着“美帽皇后”学的,但好像没学到精髓,强春柳打算给腰鼓队强化一下学习,找时间也学学怎么走秀。风光不能老让别人占了不是?
好在她手上还有凌猎这张王牌,凌猎要是每次活动都能来就好了。
强春柳心里不免疑惑,凌猎偶尔参加活动,来了也不吃饭,拿到钱便回去,问就是家里有饭。凌猎应该很缺钱,那为什么有饭不蹭?
凌猎洗干净脸,丸子也拆了,及肩黑发沾着水珠,几缕贴在脸上,被乍暖还寒的风一吹,凉意从肌肤渗入。他像是贪恋这常人不喜的寒冷,微扬起面,惬意地深呼吸。
下了公交,凌猎直奔月亮花幼儿园,看见紧锁的门才想起幼儿园每天六点关门。
常识,又没记住。
凌猎在这间幼儿园当志愿者,食堂每周有三天会供应他的梦中情包——酱肉包子,今天错过了。
凌猎也没很在意,幼儿园对街有家麦当劳。麦当劳和酱肉包子相比的话,唯一的缺点是得花钱。
半小时后,凌猎拎着麦当劳口袋回到租住的老房子。
上个世纪的房子,没电梯,隔音效果奇差,好处是便宜,而且摊贩没人管,小摊摆得热火朝天,想吃什么都买得到。
凌猎喜欢。
进屋前还碰到个小插曲,四楼有两户房门大开,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声如响锣,喊着小孩的名字,叫他们在过道上跳操,看见有人经过,也丝毫没有让一让的意思。
凌猎侧着身子从大人小孩旁走过,来到4-2门口,正要开门,一个小孩喊:“哇!好香!我要吃!”说着就要抓凌猎的口袋。凌猎瞬间抬高手臂,小孩抓了个空,旋即向大人告状,“他不给我吃!”
妇人不满地看向凌猎,凌猎没搭理他们,开门关门一气呵成。
妇人护住小孩,“不给就不给,少去招惹他,他没工作,是个二流子……”
“二流子是什么?”
“就是坏人,会吃小孩。”
外面的对话凌猎听得清清楚楚。他无所谓地轻嗤,洗手拆开口袋和纸盒,看见鸡腿堡和鸡翅时,眼里浮起单纯的笑意。
半个月后,春回大地。
不知有多少年历史的老树开枝散叶,绿枝伸到了灰色尸体般的老楼里。王丽芬带着孙子买完菜,又像往日一样大敞着门,端个小板凳坐在门口剥豆角,让孙子满楼道跑。
“奶奶!我想吃麦当劳!”孙子自从上回看见4-2那男的提着麦当劳口袋,就像中了邪似的,见天儿要吃麦当劳。他们家又不是有钱人家,周末吃一回还差不多,天天吃哪遭得住?
王丽芬在心里骂4-2,斜着眼睛往4-2方向瞅了瞅,孙子扑过来又哭又闹,“不吃豆角,要吃鸡腿!”
“吃吃吃!吃你个老母!”王丽芬喝道:“你去看二流子给不给你吃!”
孙子哭哭啼啼半天,还真往4-2去了。他先是小心翼翼地扒着门缝看,不料门一下被推开了。他生怕被坏人看见,赶紧躲开。
等了几分钟,没动静。他胆子壮了些,在好奇的驱使下再次走到4-2。
门里阳光大盛,窗帘被风鼓起来,在地上晃出波浪一般的阴影。
孙子眼珠子一动不动盯着坐在阳光中心的人,他穿着金红色的绸子功夫袍,头上扎着两个丸子,腰上绑着鼓。阳光将他的脸照得惨白,好似一张没有染色的纸。他的功夫袍被浸透,那些深色的液体好像是血。
孙子后退,哆嗦得牙齿打颤。
王丽芬剥完豆角,喊他半天他都不答应,骂着过来逮人,“我怎么摊上你这么个狗屎玩意儿,你爸……”
骂声戛然而止,几秒种后,楼里锅碗瓢盆和电视机的噪音被王丽芬的尖叫覆盖。
“死——死人了!”
第2章 双师(02)
斜阳路在夏榕市是个很尴尬的存在。
北城区把它左边圈起来搞文化长廊,而它右边紧靠中城区商业集群,高楼林立。斜阳路却哪个区的福利都没沾到,满街满巷都是上世纪的老房子。
重案队的车停在斜阳路外面,开不进去了,路口三轮车、板车叠罗汉似的,早前到达的分局警车怕倒不出去,停得更远。
车门打开,安巡和席晚提着勘查箱就跑——他俩是法医和痕检师,出勘现场时跑得最快。季沉蛟紧接着从车里下来,却没急着往人群中挤,环视一番周围的环境。斜阳路就像钢筋水泥中一个难看的疮,房屋老旧,路上只要有空当,就有做小买卖的板车。
斜五巷的案子早上就传开了,前面正口若悬河,宛如亲临现场的炸豆干小贩看见警察,连忙住了嘴,黝黑的脸上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季沉蛟也冲他笑了笑,拐过板车,朝里走去。身后,小贩又讲开了,“死的是个外地人,穿的是旗袍,叉开到了这儿,里面啥都看得到!结果你们猜怎么的?是个男人!再一查,嚯,是个两面人……”
死者并不是什么两面人,但一桩凶杀案会转移到重案队手上,横竖有特别的地方。
今天早上,北城区分局接到报案,报案人王丽芬说住在他隔壁的人死在家中,小孙孙吓得魂出了窍。
分局刑侦中队立即赶到,封锁现场。案发地是一栋八层高的老式楼房,中空之字形楼梯,一层四家人,每一户客厅的窗户都有一扇窗户朝向走廊。
据王丽芬说,4-2的门没锁,孙子一碰就开,开了就看见里面的死人。那人是去年底才住进来了,是个年轻男人,没正经工作,神出鬼没,还喜欢吓唬小孩子。
刑警问她为什么知道对方没正经工作,她反问:“我家儿子媳妇每天七点就出门上班,他中午才出门,哪个有工作的像他这样?”
死者穿的是女款功夫袍,戴着假发,这些都是死后被换上去的,凶手在杀害他之后,还特意给他换上女装,这很不寻常。但真正让分局警惕起来的还是死因。他被拧断了脖子,并且除了胸口和手臂的轻微按压伤,没有其他挣扎痕迹。
这就说明,凶手是在非常短的时间里制服并让他毙命,堪称职业杀手的手笔。
凶手是个熟手。这就不是分局可以自行侦查的案子了。
重案队在出发前,季沉蛟看过分局发来的现场照片,死者起初坐在地上,背靠折叠桌的桌腿,脑袋歪向右侧。分局同事赶到后,将他平放在地,假发因此掉落。
季沉蛟觉得坐着的死者有些眼熟,但摘掉假发后,整张脸露出,是个稍微秃顶的中年男人,那种熟悉感又消退了。
季沉蛟经过贴得满满当当的牛皮癣广告,来到4-2,亲眼见到死者的一刻,突然明白眼熟感是怎么回事了——半个月前,席晚请客吃饭那天,腰鼓队里有个男人正是这般打扮!
男人那抬头看来的眼神忽地变得清晰,季沉蛟怔了一瞬,是他?不,照片上不像同一个人。
早一步赶到的席晚也发现了,喊道:“头儿,你记不记得那个打鼓的帅哥?”
季沉蛟戴好手套鞋套,蹲在尸体边,仔细端详尸体面部和身体,摇头,“衣服差不多,但不是同一个人。”
“是不像,那帅哥也就二十多岁,肯定不到三十。”席晚纳闷,“这身衣服是有什么说道吗?非给人换上?”
安巡和分局的法医正在交流尸检看法,安巡同意分局法医的判断,死者颈椎折断得很利落,不是重物击打或者反复掰折,而死者胸膛和手臂的伤痕是凶手从后面束缚住死者所致。
“门内外有明显拖拽痕迹,在走廊、楼梯也发现了死者的足迹,屋里有三组足迹,分别与鞋架上的鞋纹能对上,是这里住户的足迹。但C组足迹出现在拖曳痕迹之后,很可能就是凶手的足迹。”席晚和季沉蛟一同走到门口,上手演示。
“结合安巡他们推断的死亡时间,凶手是今天(四月六号)凌晨零点到两点动的手,凶手就站在门里,走廊的灯坏了,时间又晚,屋里不开灯的话,经过的人注意不到门开着。”席晚左手扣季沉蛟双手,没扣住,右手更是因为身高差了一大截,不能像凶手那样勾住季沉蛟锁骨。
她撒开手,“没事长这么高,就意会一下吧。”
就算席晚不演示,季沉蛟也想象得出当时的场面,一边打量屋里的陈设一边说:“三种足迹都属于住户,凶手就是住在这里的人?”
“但报案人王丽芬说死者才是这里的住户。我们都觉得不对。”分局刑警说:“她说住在这里的是个年轻人,长得好看,但是个混混,这人起码四十了。我们请她认尸,她不肯。”
一提到好看的年轻人,季沉蛟和席晚相视一眼,不免又想到那个打腰鼓的男人。
这套房两室一厅,家具虽然老,但收拾得很干净,一间屋没有住人的迹象,打开还能嗅到长期关闭,不通风的味道。另一间的棉被叠得整齐,衣柜里放着防尘袋封好的棉被,六七件男士T恤、运动服、外套分类挂着。
住在这里的人应该很爱做清洁。
门口有个塑料鞋架,粉红色,五元店里常见的便宜货。但它和其他家具很不同,因为它是新的。鞋架上摆着一双凉拖鞋、一双棉拖鞋、一双黑蓝相间运动鞋,分别能与屋里的足迹对应上。
“C足迹对应的就是这双鞋。”席晚指了指运动鞋。
季沉蛟觉得古怪:“他离开时换鞋了?还放回鞋架?门口的足迹呢?”
“门口足迹太多,难以分辨。”席晚皱着眉,“这案子有点怪。”
现场勘查还没有结束,但走廊上的人越来越多,忽然,楼上传来一个疯疯癫癫的女声,像是刚睡醒,“谁死了?你们看见我家男人了吗?看热闹去了?”
季沉蛟立即来到走廊上,女人正好冲下来。她头发枯黄蓬乱,穿着珊瑚绒睡衣,纹的眉毛和嘴唇掉色了,和她松弛的皮肤一样缺乏生机。
季沉蛟看一眼楼上,又看往屋里,脑中描摹出夜里可能发生的情形——住在4-2的人藏在黑暗里,住在楼上的人像往常一样凌晨回家,走在闭着眼睛都找得到方向的路上,毫无警觉心,却突然被一双伸出的手勒住、拖入、毙命。
季沉蛟问:“你住几楼?”
女人嗓门嘶哑,显然抽多了烟,“六楼?你们看见我男人了吗?”
季沉蛟说:“你男人是谁,有没照片?”
女人摁亮手机,桌面就是他们的合影。一对中年男女,男人秃了顶。
虽说人生前死后容貌会有很大的差异,但季沉蛟与尸体打过太多交道,一眼看出躺在里面的就是女人找的人。
女人探头探脑,视线越过季沉蛟,落在死者脸上。她茫然地“啊”了一声,捂着嘴,“那不是……那不是……”
死者身份因这个插曲突然明了。
黄勋同,四十岁,无固定职业,目前在火锅店、麻将馆帮工,每天半夜回家是常事,偶尔打通宵麻将,然后直接去菜市场拿钱卸货,酒瘾和赌瘾都很大,在外阔气。
他住在5-3,和邵铃同居。邵铃也无固定职业,在按摩店、发廊做灰色生意,三十九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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