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野性驯养》作者:李怀沙 全文夸克网盘观看

时间:2025-04-03分类:小说浏览:12评论:0

野性驯养

作者:李怀沙

简介:

简介:恶人自有恶人磨

腹黑薄情太子爷x疯批自卑病弱受

双向折磨+破镜重圆+狗血+悬疑反转+1v1+强制爱

小时候,梁雁的爸爸带回来一个小孩。

小孩长得像个乞丐,不爱说话,干巴巴的。

爸爸对他说,这是给他找的陪读,很安静,会成为他最好的朋友。

名为陪读,实则监控。

梁雁把林栖当做他的所有物。

赶不走的,像狗皮膏药一般玩意儿。

二十二岁之前,梁雁对所有人笑,唯独不对林栖笑。

同学录上,他在最讨厌的东西那一行写上了林栖的名字。

生日愿望是能够摆脱林栖日复一日的跟踪和监视。

二十二岁之后,梁雁发现林栖跑了。

原来林栖最讨厌的东西也是他。

林栖在同学录上给他的寄语是∶希望你去死。

——游戏规则:禁止相信任何一个人的话,否则判定游戏失败。

第1章 囚禁

被囚禁第三年。

林栖的母亲去世了。

他不知道。

站在庭院里看雪,万年青上压了一层厚重的积雪,青的青,白的白。

苍白的手指扶上万年青的枝干,林栖轻轻晃动着枝叶,把上面覆盖的白雪抖落。

鹅毛大雪飘飘悠悠地落下,肩头发尾落了不少白雪,林栖也不甚在意,慢慢打理着庭院里的雪。

马路边传来汽车急促的刹车声,林栖漠然地看向铁门外的世界,眼神空洞,似乎看向了一个未知的世界。

被囚禁三年,他已经不再期待从这扇铁门里逃出去。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铁门外,司机先一步下车,打开后座的车门,一把黑色雨伞遮挡了下车人的面容。

林栖没太大反应,站在院子里,默默地等着那人靠近。

男人穿了一件厚重的黑色风衣,搭配白色羊毛内衬,棕黑色针织围巾遮住了他小半张脸,气质冷淡沉稳。

他从司机手里接过雨伞,低声说了句话,司机便回了驾驶座,很快把车开走了。

他回来了。

林栖没笑也没动,像一尊沉默的雕像。

男人见他站在雪地里,撑着伞,快步靠近他。

伞微微一偏,替他挡住了风雪。

“站在这做什么?”男人的嗓音很有磁性,低沉温柔,脸上带着很淡的笑意。

他的声音很有辨识度。

难怪能成为歌星。

林栖盯着他的脸,光面和阴影交叠,交界处是他高挺的眉骨和鼻梁,一个人的骨相优越到极致,就会留下这样浓墨的阴影。

梁雁。

一出道就火到无法无天的大明星,拿下各类奖项,成为高奢代言人,街头巷尾,四处都是他的广告。

“看雪,顺便等你回来。”

林栖脸上表情很淡,隐藏着情绪,“比我预计的时间早了两个小时。”

“广告提前拍完了,毕竟我帅,他们挑不出毛病。”

谈笑间,梁雁伸手搂住他肩膀,他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又很快放松下来。

“回屋吧,你近来身体不好,不要吹太多冷风。”

“嗯。”

回屋以后,林栖听见梁雁压着嗓子在骂人,负责照看他生活的阿姨被骂得抬不起头,只会唯唯诺诺点头,双手局促地在围裙里擦来擦去。

假惺惺的,真要在乎他的身体,就不会把他关起来了。

他也很给面子地发了个高烧,当天夜里体温就飙到了三十九度,把所有人都给折腾得够呛。

他在发高烧,梁雁今天晚上没碰他,只睡到他身侧,轻轻地抱住他的腰。

身为玩物,林栖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床上。

发烧了就没用了。

干燥的嘴唇贴在他后颈,细细摩挲,他却没有任何反应。

脑子烧得昏昏沉沉,林栖突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很没有意思。

无趣。沉闷。

他和梁雁算什么呢?朋友?恋人?同学?

都不是。

他们两个是同性恨。

就算上床,那也不能叫做爱,那叫做恨。凭借一身蛮力,彼此折腾。

他会咬人,把梁雁咬得鲜血淋漓。最狠的一次,他在梁雁肩头留下一个见骨的伤口,直到现在也没消失。

梁雁会把他折腾得下不了床,掐他脖子,问他到底在闹什么,问他是不是想死。

毕业那年,梁雁填写同学录的时候,在最讨厌的东西那一行里写下了林栖的名字。

最讨厌的东西。

在梁雁眼里,他甚至算不上人。

梁雁的嗓音有些低哑,落到耳朵里格外酥麻,“以后别出去吹风,听话。”

“哦。”

短暂沉默后,梁雁咬着他耳朵问:“明天是同学会,你想去参加吗?”

没得到回复。

男人轻笑了一声,揉着他的腰,语气有几分轻佻:“想去就得快点好起来啊,否则你病怏怏的,他们见了,还以为我又折腾你了。”

“不去。”林栖冷淡地拒绝了,“那是你的同学。”

高中的时候,梁雁人缘好,跟所有人都合得来。

除了林栖。

林栖没有任何一个朋友,独来独往,甚至毕业了,都没人有他的联系方式。是那种一毕业就被最先遗忘的人,他在那个班级里不配拥有姓名。

“呵……不去吗?”梁雁还是笑,“不去就算了,我在家陪着你。”

林栖身子很烫,这些年他受的苦太多了,在鬼门关走了好多趟。现在只要他有点不舒服,梁雁就会发火。

倒不是对着他发火,但家里的佣人都逃不掉。

“你去吧,你跟他们关系好,不去大家会多想。”

林栖没有打掉他在自己腰上乱摸的手,很是疲倦,语气恹恹,“我跟他们都不熟,去了也没用。”

他人缘太差,在那个班里待了三年,存在感为零。

梁雁短促地笑了声,“哈……以前那么喜欢跟踪我,现在不跟着了?”

林栖依然闭着眼,“累了,而且没人给我开工资了。”

再说,难道是他想跟踪梁雁吗?

如果不是为了钱,谁会去跟踪梁雁?

“小栖。”梁雁很清楚他的潜台词,很识趣地转移了话题,冰凉的指尖落到他的尾椎骨,暧昧不清,“你知道发烧的人里面很热吗?”

林栖习惯了他突如其来的荤话,倦怠不已,“我累了,你想来就来,我没力气动。”

梁雁说话向来真假难辨,他这个人没有心。

没有心的人,说的话都不可信。

支撑着他留在梁雁身边的唯一理由,就是梁雁给他钱,很多很多钱,替他还账,帮他养着他那个病重的老妈。

他费尽心思才能搞到的钱,在梁雁眼里不过是一堆废纸。

于是他也学乖了。

梁雁讨厌他,把他囚禁在这里,当做一个宠物。

而他需要钱,梁雁一边恨他一边给他钱,给的数额是他一辈子也挣不到的。

林栖不知道这种日子还要持续多久,明明相看两厌,还要互相假装出相爱的模样。

这种恶心的游戏,比得就是谁的命硬。

梁雁垂下眼,盯着他后颈那块雪白的皮肤,没有再追问。他动情的时候,那块皮肤就会变成薄粉,微微颤抖。

如果让林栖知道他妈妈已经去世了,那他就会立刻离开。

第2章 法则

林栖身体一颤,长期的囚禁让他的身体与梁雁极度契合,对方只需要这样轻轻一碰他,他就犯贱地软了身子骨。

梁雁从他耳后一直吻到后颈,手指搭在他腰侧,闷笑道:“我还是第一次睡一个发烧的人。”

“你是发情的狗吗?”林栖嘴唇发白,尝试着去推开梁雁,力量悬殊太大,他根本无力反抗。

梁雁掐上他的脸颊,轻笑道:“狗跟狗上床,不是天经地义吗?”

林栖醒得很早,昨天夜里发高烧,身上出了不少冷汗,单薄的睡衣被汗水打湿又被体温捂干,反反复复,粘腻地贴着皮肉。

他手支撑着床,怔怔地看着窗外半亮的天。

一双手从背后搂住他腰,梁雁把脸埋在他后背,“醒这么早……”

“……天亮了。”

“还早。”

林栖偶尔会觉得诡异,他和梁雁居然能心平气和地对话,他以为他们两个会一辈子打下去,打到其中一方死亡,这场斗争才会结束。

“你今天还有通告吧,早些起床了。”

林栖推开他,自顾自下了床,“我去洗漱,你别赖床了。”

三年的囚禁,林栖学会了收敛自己的利刺,用最温顺的面目来保护自己。

你不能因为狗咬你,你就咬狗。

打得过,你就拿棍子打它。

打不过,你就绕着它走。

在林栖眼里,梁雁就是条穷凶极恶的狼狗,疯起来连自己都咬,打不过,只能不去招惹。

梁雁单手托着腮,单凤眼慵懒而清贵,“这么有精力,不如再跟我上个床?”

林栖理都懒得理他,很冷静地反问:“我上床要咬人,你今天拍广告,我记得是个奢侈品广告。你确定被别人发现也没关系?”

“这么了解我的行程,你偷偷关注我?”

梁雁直起身子,被子从他腰腹滑落,露出结实精瘦的腹肌,肩颈线条流畅,肌理明显又不夸张。

他就这样懒洋洋地看过来,凤眼带着笑意,“嘴上说着不关心我,身体却很诚实。”

明明是他每天派助理过来汇报行程。

林栖找好衣服,看都不看他,“醒了就起床吧,早些出门,早些回家。”

他独自进了浴室,不到片刻就洗好了澡。

林栖从浴室里出来,身上却没带一丝热气。

脸色甚至透着苍白。

他本来就瘦,身上只穿了一件白色浴袍,衬得他腰身极细。

冷水淋过的身体好似风一吹就能折,林栖下巴都是尖的,瘦到只剩骨头了。

他一出门,就被梁雁拥入怀中,男人炙热的体温隔着一层衣物传递而来,紧紧抱着他的腰,好像试图把自己的体温分给他一些。

感受到他身上的寒冷,梁雁微微皱眉,随即舒展开眉目,低下头笑:“你总是把自己搞得这么惨,是不是想让我怜香惜玉,对你温柔一些?”

林栖不想跟他吵,一个人没皮没脸的,怎么吵都吵不赢。

屋内暖气开得很足,林栖没觉得有多冷,“我身上湿,别碰我。”

梁雁挑眉道:“哪里湿了?下面?”

“……”

林栖瞟了(N)(F)一眼他漂亮的唇,扯了个笑,“你的粉丝知道你嘴这么下流吗?”

男人短促地笑了两声,弯腰把他抱起来,放到床上。

林栖也不挣扎,像个木头一样安顺地坐在床边 。

以他对梁雁的了解,这个人不喜欢早上起来就上床,但是这人只要能说话,那张嘴就贱得出奇。

果然,梁雁只是帮他把拖鞋脱了,温暖的手心贴在他的足踝,皱眉道:“林栖,别洗冷水澡。”

“我喜欢。”林栖的脚踝很敏感,是他全身上下最敏感的地方。

他忍着羞耻,被梁雁碰过的地方好似有一股细微的电流窜过,飞快地蔓延到全身,让他筋骨酥麻。

他讨厌梁雁。

但他的身体记得梁雁。

“我知道,你是想给我省点燃气费,真贴心。”梁雁脸上笑意不减,高挺的眉骨在脸颊上投下一层阴影。

“你总那么关心我的事业,还舍不得洗热水澡,为我省钱,”梁雁的掌心贴着他冰冷的脚背,笑意盎然,“你就这么喜欢我,舍不得花我的钱?”

林栖被他恶心到了,烦躁道:“我知道了,以后洗热水行了吧!”

梁雁把他的脚塞进被窝里,自己坐到床边拿了毛巾给他擦头发,“真不跟我去同学会?”

“不去。”

梁雁笑意不减,“好。”

他给林栖擦干了头发才去收拾自己。

林栖听见浴室里传来的水声,脑子放空。

千万别相信梁雁口中的话,任何一句都别信。

他这个人可以把喜欢当做台词,可以把爱你当做演戏,那双眼睛可以看狗都深情。

看狗都深情不是夸张。

梁雁这个人不喜欢狗。

但他演的一部戏里,他可以对着那条脏兮兮的流浪狗温柔有加,眼里的深情都快溢出来了,把观众感动得一塌糊涂。

他表面上是邀请林栖去参加同学会。

其实只是试探林栖,看林栖还有没有逃出去的想法。

林栖心中冷笑,如果他说他要去,梁雁只会找个别的借口把他留在家中,并且把他看得更严。

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这里的每个人都是演员,就连他能抓住的一线生机,都是梁雁刻意安排的,目的是羞辱他,给他致命一击。

不要想从这里逃出去。

不要相信任何人的话。

不要试图寻求任何人的帮助。

这是被囚禁三年以后,林栖悟出来的生存法则。

第3章 勇者

梁雁走了。

走之前他俯身吻了一下林栖的额角,柔情蜜意,像个离家的丈夫,“我会早点回来,你有事给我打电话。别一个人去雪地里站着,你身子不好,经不起折腾,听话一点,好吗?”

林栖僵硬地点了头。

换句话说,他现在不能离开别墅了。

去院子里玩也不行了。

和普通的囚禁不同,梁雁并没有没收林栖的手机,因为他知道,林栖没有任何人可以求救。

林栖没有朋友,唯一的一个亲人也只把他当提款机。

给他手机,他都找不到人诉苦。

送走了梁雁,林栖独自一人坐在窗台前,从上往下,望着院子里打扫积雪的佣人。大家脸上带着笑,谈话间白雾缭绕,一派和乐融融。

他无端端地想变成一只飞鸟——从窗口跳下去。

摔在地上。

变成一摊肉泥。

让所有人都笑不出来。

他只是想想,他不能真的变成一只飞鸟,他长不出翅膀。

这个别墅就是他的囚笼。

林栖沉默地看了一会儿,自觉无趣,重新躺回床上,凝视着天花板发呆。

他也不会使用手机,因为他的手机被特殊处理过,不管他在上面干了什么,梁雁那边都会接收到信息。

生活里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等着他犯错。

梁雁阴晴不定,无非是在等一个合适的机会,把他的骨头打断。

……

第一次见面,林栖才八岁。

正是猫嫌狗厌的年纪。

原本他只是一个活在贫民窟里,烂在泥里的破小孩。有一天,他妈跟他说,只要讨好一个叫梁雁的小孩,他们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钱。

有了那笔钱,妈妈就不会死了。

林栖就这样被送到了梁雁家里,成为了梁雁儿时的玩伴。

或者说直白一点,走狗。

梁雁是个很多情又薄情的人,他对所有人都温和有礼,玩得开,放得开,遗传到了他爸妈的精髓。

他跟谁都能玩到一块,唯独厌恶林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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