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一受封疆》作者:殿前欢[原版]全文夸克网盘观看

时间:2025-01-13分类:小说浏览:18评论:0

《一受封疆》作者:殿前欢[原版]

文案

剑寒九洲不如一受封疆。

别跟吾说礼义廉耻,

吾乃一万年总受,名曰殿前欢。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华容,韩朗

配角:林落音 ┃ 其它:一受封疆

文评

《一受封疆》是殿前欢所写的耽美-古色古香类型的小说。

殿前欢二位殿下的耽美经典之作,首发晋江,一部让人心绪万千却无可言说的小说,浓墨重彩的情节,华彩飞扬的故事,风华绝代的人物,浪荡决绝的执恋,走到最后一步步剥去绮丽的外壳,原来是黑色幽默般的灰烬,一步一伤,明知彼方绝望的湮灭,却仍自欺欺人的飞蛾扑火。以我一死,造就你的永世哀伤,如附骨的毒,目睹你坐拥万里江山的惨笑……

读《一受封疆》,迷醉于殿前欢二殿绝好的文笔,和缓而激烈的推进剖割,直达心底的寂寞惨烈,玩味冷峻的幽默,如书中人冷冷的笑,只一瞬便光华四射,殿前欢的文笔有独特的多重韵味,没有炫技的文字,没有唯美的晕染,混合著烟草的沧桑、茶水的清冽、醇酒的浓烈,一个侧首一个相视都让人唏嘘不已。

剑寒九洲不如一受封疆。别跟吾说礼义廉耻,吾乃一万年总受,名曰殿前欢。

京城有一位名人,名叫华容。此人爱穿浅青色长衫,拿把墨绿色折扇,又拿翠玉做扣,一年四季打扮得象棵嫩葱。他有句三二一名言。凡官居三品之上,家有良田两顷,能够一夜长举的官人,他都不介意一见。一见之后如果合缘,他也不介意人家叫他“小容容”又或者“小亲亲”,一概甘之如饴。合缘之后被压上床,他也绝对好相与,要前便前要后便后,耍花样绝不喊疼,如果非要边抽边笑,也只需加银百两。这样一只绝世好受,又怎能不名扬京师。要说缺点,此君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叫床,能听不能说,是个哑巴。和官人们交流他一般打手语,如果对方看不懂,他还能写字。字是绝顶好字,颜体行书,和他人一般潇洒风流。用这手好字他在自己的扇上题词,词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词牌名好。殿前欢,这个词牌名他总是写得很显眼,折扇一开众人皆可得见。

第一章

抚宁王府内阁,香雾妖娆氤氲。

一人慵懒地半坐半躺在正中的太师椅上,锦服半敞,头发披散。

堂内依旧静谧,他微噙一丝冷笑,抬眼横扫堂下站立许久的新状元郎,终于漫不经心发话:“状元郎你是天子门生,没没等到殿面圣,就着急来拜我,是否想诬陷本王于私结同党,送我个不忠的罪名?”

一通泛酸官场话罗嗦完毕,他没耐心等到回复,倏地含笑起身:“状元郎此来,是不是想从本王这里探听,明日早朝,圣上是否让你官居三品?”

“下官不敢妄自揣摩。”状元俯身,否认,但一双眼灼灼,明白写着欲望。

堂上那王爷阖言,微笑起身,来到状元郎人的跟前。

停步的那刻他袍带松懈,原本就松垮的丝袍顺势逐渐滑落,大半的身子袒露在外。

新状元几乎惊呼出声,除了这大袍,这位韩朗王爷里面空无一物。难道他每次都是这个模样私见大臣的吗?

心如撞兔的状元郎顿时口干舌燥起来。

抚宁王韩朗,果然如朝野传闻那样,眉梢眼角风流无限,透着说不出的妖媚,令人心痒不已,却又不寒而栗。

这时,廊道外传来脚步声,韩朗蹙眉,从足音分辨,已知来人是谁。

果真,雕栏木门被倏地推开。

“流年,皇上药都吃了吗?”韩朗再不多看那个没出息的傻状元一眼,只问闯进房内的侍卫流年。

“禀王爷,圣上一直在批阅凑章,药我是温了再温,劝了再劝,他却一口未碰。”

韩朗轻哦了声,俯身上前扣住他下巴:“我留你在宫里,你就是这样伺候的?”

什么都不用再看,只看流年发青的脸色,就知道眼前这位王爷用了多大的劲力。

“奴才办事不利,请主子责罚。”

韩朗沉思片刻,当下做出决定:“算了!流年你进内房替我更衣,陪我进宫。”

“王爷,那我呢?”新科状元这才想起自己此行,连名贴都没递上。

“怎么,你……出府还要我说个请字不成?”

“学生不敢,不敢……”在他俯首之际,韩朗已经不动声色地系带好腰上的金绦,艴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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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哉殿,弥漫着淡淡的药味。

殿内除一人端坐正中龙案以外,所有的人,都长跪在地劝药。

而那正主儿,闷头仔细批阅的奏本,一声不吭。

“万岁爷,这药再过会又要凉了,如果您再不吃,王爷是不会轻饶我们的。”

批阅的朱笔顿了下,继续起书。

“陛下!”在他身边的太监忽地低唤,“王爷来了。”

皇帝这才举首,只见抚宁王头戴紫凤银冠翅摇,锦绸紫纱袍披身,腰系莽,赫然站立,招牌样的盈盈微笑。

笔头一颤,皇帝不安地扫了下四周。

“是我没等你的叫传,闯进来的。”韩朗适当地解释了下,便下令其他人退出悠哉殿。皇帝迟疑了下,没有反对,继续批阅。

最后只剩下这君臣二人。

“悠哉殿,让你住,原是给你调养身心用的。”上方闻来一声叹息。余音未断,韩朗已将皇帝抱起,入秋已久,大白天倒不觉出什么不妥,可到了夜晚,还是瑟瑟凉意袭人。

他抚上扣住皇帝的手指,自己猜的果然没错,皇帝的手冰凉。

“你是皇上,肩上的单子自然很重。只是,也要注意身体。”

皇帝安静地任韩朗抱坐在身上,动也不动。

韩朗瞥见案前,药碗里的汤药仍然冒着热气,伸手端起送到皇帝唇边。

“入秋了,我该注意让你多添件罩衣的,怪我疏忽了。来,趁药还热着,先把它喝了。”

皇帝微顿,终于张口喝下那黑色的药汁。

这药逐渐见底,韩朗眼里闪过一丝戾气,一口噙住皇帝霜冷般的唇,舌尖断续推送,分享着他口中的苦涩,不知那气息彼此交缠了多久,皇帝突然狼狈别头,身子前倾,想脱离他的怀抱,却又最终安分地停止了动作。

韩朗笑着,灯下夜瞳璨亮:“我知道你在为你那秦将军担心,可他说错了话,传错意,就该受罚。邻邦东夷是个和平的民族,而那里的边疆驻扎的军饷十万白银足够了,他偏弄成了三十万。虽然是个小错,国库也不紧缺这多出的二十万,但给他个教训让他长点记性也是应该的。”

皇帝好象还是赌气,一言不发,埋头批阅。

“你如果真是心疼他,我等会放他回来就是了。”说着,韩朗抽拔出批阅的狼毫,随手一掷,微笑着又揽他入怀,再次吻上少年天子的唇,沿着他细颈不停往下,十指松开腰上明黄色绦带,探入其中,在他两腿间摩娑。

开始那被侵犯的身体还有少许的僵硬与抵抗,到后来呼吸却也急促起来。

韩朗冷笑,横抱起他走进内堂。

激情后的满足使得皇帝沉沉入睡,却让韩朗脑子异常清晰。

沉沉夜色之中他下榻,为枕边人掩好被子,又转回殿厅,将君之朱批换成臣用的蓝批,继续看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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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主顾的一夜,华容入帐六百两,也付出小小代价。

那位候姓武官兴奋之情难以抑制,到最后劲使得大了些,把华容右手手骨生生折断。

华容却不沮丧,第二天带下人去医馆接骨,接好后还特地去画馆,差人在他绷带上画了朵兰花。

兰花画得栩栩如生,华容很是开怀,于是又带下人上街去逛。

这位下人十分之有性格,不仅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华贵,还昂首挺胸走在前头,瞧也不瞧主子一眼。

华容急行赶了两步,拿扇子敲敲他肩膀,比个手势:“既然你瞧不上我,那你大可以拍屁股走人。”

华贵立在街心,嗓门比锣还大回他:“我干吗要走。你又没有亲人,万一哪天被男人干死了,你的那些银票不就都归我了嘛。”

华容气得打跌,连忙打开扇子扇风,朝打量他的路人摆出个绝顶潇洒的姿势。

而华贵人却气宇轩昂,呆立了一会又道:“主子我要买把剑,做个有抱负有理想的真男人。”

这句话兜来转去还是讽刺华容,华容也懒得理他,干脆笑得春花烂漫,一路陪他选剑。

大街上扯破嗓叫卖的能有什么好剑,华容一路撇嘴表示鄙夷,直到看见一把乌鞘剑时才止了步。

华贵知道他识货,于是一把将剑拔开。

没有意想中的宝光四射,这把剑沉静温吞,只在离鞘时发出一声极低的铮鸣,还有道无法言说的沁人寒意。

剑的主人低眉敛首,只有一句:“这把剑二百两,不还价。”

华贵一时咋舌,又忍不住回头去看华容。

华容比个手势示意值得,将脖子伸得老长,非要去看那人埋着的脸。

那人迎风抬头,目光凛凛和他对视,形容落魄但人却坦荡。

华贵的大嗓门又亮开了:“这把剑我要了,主子快付钱。”

见主子拿眼别他,他的嗓门更大:“我没钱,你也莫要这么小气,反正你死之后银子都是我的。”

华容不别他了,看着那人舒朗的眉眼似笑非笑,又比个手势。

“连人买下多少钱?!”华贵的脚立马跳高:“主子你以为男人都象你,个个都能买吗!”

“在下林落音。这把剑来日定当赎回。”剑的主人这时又说了句,双拳往前一抱。

说这句话时他双脚一飘,脸色煞白似雪,往前栽倒那刻看见人影一闪,有人斜斜扶住了他。

醒来时林落音无有例外的躺在床上,有人在他床边静坐,见他睁眼启齿一笑。

多么典型的美人救英雄桥段,唯一的意外是美人前要加个男字。

华贵的大嗓门在外头亮起:“饭好了,大夫说林大侠是内伤郁结外加饿坏了,林大侠如果方便起来,那就先用饭吧。”

饭菜极其可口,林落音很艰难地控制自己的吃相,而华容照旧是吃流食,女儿红配稀粥。

一旁华贵自作主张,拿来一包袱银子,和那把乌鞘剑搁在一起,很是豪迈宣布:“大侠一时凤凰落架,这点银子先拿去花,剑也先拿着。”

华容不喝稀粥了,打个手势说:“我还没死。”然后掏出张二百两的银票,把包袱和剑一把拢进怀里。

做完这一切他居然还能笑,居然还举起酒杯,朝林落音遥遥一敬。

林落音颔首,结果这顿饭吃的极其舒畅。

从始至终华容不曾对他表示好奇,也懂得他的尊严当不起施舍。

这样一个浮华的男子,居然有种懂得一切后的堪破。

不过最后的客套总是难免,他难免还是抱拳:“多谢公子搭救,林某来日必当报还。”

华容比个手势,大意是识英雄重英雄大侠何必放在心上。

结果华贵翻译官译道:“我家主子是个奸诈小人,连大夫都说了,林大侠内力丰厚当世少有,林大侠将来得了势,可千万别忘了我家主子姓华名容。”

林落音莞尔,将破落衣衫掸了掸,道别得磊落自然,落架凤凰却从容依旧。

门里这时进来个小厮,穿得很是彰显主人门楣,拿张拜帖敛首:“我家老爷余侍郎来问,今晚公子可有空过府一趟。”

华容比个手势,华贵讪讪翻译,嗓子尖刮得磨人:“我家主子说他愿意带伤服侍余老爷。”

小厮领命而去,林落音却留在了原地,有些不置信的回望。

华贵的嗓门益发尖了:“你什么也不必说,我家主子必定回你人各有志,还说他这辈子最不看重的就是脸皮。”

这次华容颔首,对华贵人的话很是赞许,左手打开他的招牌折扇,露出了“殿前欢”三个字。

林落音再不方便说些什么,只好抬眼,又说了声告辞。

这一眼恰巧和华容四目对视,林落音怔怔,有那么一刹那的失神。

不管他这个人如何,那双眼却是烟波浩淼,望进去好似空无一物,却又仿佛还有个不能触及的深处。

第二章

余侍郎是个文官,为人内敛深沉,在床上华容就表现得七分安静三分狂浪。

这东西其实和烤肉也差不多,几分生几分熟,最要紧是客人喜好。

做事情的时候有夹板不方便,华容事前就将绷带拆了,只将右手微吊着。

他自己不以为意,对方就反而会懂得怜惜,事情做完后余侍郎亲自替他上绷带,还在兰花旁题了首小诗。

华容对诗不感兴趣,只喜欢侍郎桌上的香茶,牛也似的喝那极品大红袍。

没位没品加上爱钱如命,这样的华容却不让人觉得粗鄙,那也是桩极大的本事。

一旁余侍郎看他,不多久叹口气:“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时我最轻松快活,什么弦都松了。”

华容转过来看他,明显一副装作能听懂的样子。

“现在要轻松一刻还真是不容易,韩太傅阴晴难定,皇上又是三天说不上两句话……”余侍郎又叹口气,全无意义的感慨,并不指望华容能够分忧。

感慨完他掏出银票,华容连忙比个手势说谢谢。

这个手势他比得十分优美,他的感情总是在收到酬劳时最最真挚。

一个傍晚又进账五百两,华容的心胸也忽然宽大,破例带华贵去望江楼吃晚饭。

望江楼是个很高级的地方,菜很贵碟子很小,华容照旧穿得象棵葱,很暴发户地点了一桌子老菜。

华贵的嗓门还是依旧的大:“不用你比划,我知道有钱人的菜是点来看的,这次我一定不再拼死吃完。”

他们所坐的位子临江,是望江楼里最好的位子,隔壁立刻有雅士咳嗽表示不满。

华容抬头,认得那人是丁尚书,连忙示意华贵噤声。

“既然是体验民生,又不许人说话,何苦来哉呢。”一旁又有人发话,闲散的两句,声音微沙。

丁尚书连忙拱手:“能够和抚宁王一江望月,这些草民是何等的福气。”

抚宁王韩朗,这名头一出全场立刻寂静,所有人连呼吸都弱了三分。

韩朗回头看向江面,看着朗月寒照江水死寂,就这样在满楼的胆战心惊里体验民生。

就在这最不合适的时机,华容居然发声,‘哗’一声打开了他那把折扇。

韩朗的余光朝他扫来,丁尚书投其所好,连忙进言:“这位就是华容,我记得曾经跟王爷提过,他是……”

“是堆能放在称盘上,若干银子一斤叫卖的软肉。”韩朗扬起唇角,余光又从华容身上收回:“我对这种货色没兴趣。”

丁尚书一时讪讪,尴尬了好一会才道:“王爷说的极是,王爷是何等身份,为国操劳为君分忧……”

“身份?”韩朗又接过他话头,眼里寒光闪烁:“怎么你觉得这身份很好,抚宁王很好当吗?正所谓夫差也是夫,伴君如伴虎。你来当一天试试看。”

丁尚书的汗滴了下来,谨慎又谨慎地挑了句话来说:“别的不说,单说王爷的才情就是了得,刚才一开口就是绝对,怕是满朝翰林没一个能对上来。”

马屁还没拍完楼厅里又是一响,华容居然又在最不合适的时机将扇子“啪”一声合上。

“这位华公子的意思是你能对吗?”韩朗霍然回首,看他看得十足玩味。

一根葱华容先生居然点了点头,不仅点头还立身,又一把打开折扇,很是潇洒地前迈两步。

这下连华贵都察觉到他不识时务,在后头跺脚:“禀告王爷,我家主子根本不会对对子,他是个哑巴!”

“哑巴未必不会写字。”韩朗很是和气地回了句,不知朝哪里抬了抬手。

立刻有飞毛腿将笔墨送到。

华容很是潇洒地执笔,左手运墨,不消片刻就已经写完。

韩朗将纸凑到眼前,看的时候众人心跳集体停止。

结果看完后韩朗神色如常,只是将一根修长的手指顶上华容那柄折扇,在殿前欢三个字上流连。

“殿前欢。”他缓声念道,一字比一字冰冷:“你在哪个殿前承谁的欢,谁教得你这般放肆!”

“给我打!”起身离开那刻韩朗挥手:“打到他说话为止!”

桌上那片纸随即也不见了,被韩朗收进了袖管。

“夫差也是夫,伴君如伴虎。

君瑞若是君,过墙何必梯。”

纸上如是写。

夫差者王也,君瑞者贼也,这华容的胆是比天还大,居然讽刺韩王爷窃国做贼。

韩朗一路冷笑,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开始对那一根葱似的软肉感兴趣。

“打到他腿断为止好了。”想到这里韩朗突然顿步:“我倒一时忘了,将个哑巴打到说话,可不就是把他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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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起是京城一个无名的小摊贩,唯一会做的生意就是早上卖粥。

而每天让他心跳最厉害的时候,就是清晨为一位特殊的客人盛粥。

这特殊的客人非是旁人,就是鼎鼎大名的抚宁王韩朗。

事到如今,邹起还清楚记得那第一次相遇情景:他傻傻地盯着看人家吃完,自己茫茫然地收好帐,过了很久才缓过了神;随后逢人就说他碰到个神仙样的人物。

那一整天都是那么兴奋,手舞足蹈介绍着,说那是个很漂亮很高贵很仙骨的神仙。

最后,旁人实在是于心不忍,万分小心地告戒他,他心里的神仙其实是个大恶人,大坏蛋,叫韩朗。

于是,邹起又傻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晨,恍惚地摆好摊头,再次见到那漂亮的大坏蛋,听到他说“老板,来碗清粥。”这时候才意识到,他一点都不介意别人的话,在他心目里,韩朗就是最好看的神。

而从那时起,长得神仙样的坏蛋几乎是天天惠顾他的生意的,可以说大多是风雨无阻的。

慢慢地他也掌握了韩朗的规律。

韩朗有两个贴身小厮兼任护卫,一个叫流年,一个叫流云。

他们轮流当差,一人一天。

流年会坐在韩朗身边陪他喝粥,流云却只会站在韩朗身后干等。

韩朗只叫清粥,配他摊上自制的酱菜。

来他这里吃早点的百姓,见这位大人来就纷纷让坐,有的识相的离开,有的找个角落围观窃窃议论。

韩朗从不会热情招呼,也不会命令人回避,慢条斯理地吃完他的早点。

结帐的时候,也会根据他吓走客人的数量,多给银子。

渐渐地,邹起早上的客头少了很多,而韩朗给的银子却没有少过。

今天天气晴朗,他起早了,刚设好摊头,就听得有人问:“请问这里哪个粥最便宜啊?”

“清粥。”邹起随口答道,瞥见位男子,衣衫有些破落,可样貌英挺。

“便宜就多来几碗!”

邹起看看天色,时辰还早,忙招呼那人坐下。

然而结果却出乎他意料……

“大人,这……清粥都让这位小哥抢吃光了;要不我给您盛碗红豆甜粥?”

当韩朗脸色铁青地站在粥铺前,邹起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好胆战心惊回话。

韩朗挥手示意不必,在抢掉他早饭的那人面前坐了,目光打斜问他:“你是外乡人吧,叫什么名字?”

“是外乡人。”那人开始头也不抬:“在下林落音。”

“林落音……”韩朗重复,低低沉吟,将他从头到脚看过:“好名字,出门在外做事一定很辛苦,平常用左手还是右手?”

身后的流云叹气,人命真贱,老天没眼。如果主子一知道答案,这林落音是绝对保不住一只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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