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无CP】《草原生存记[穿越]》作者:芃县令全文夸克网盘观看

时间:2024-12-22分类:小说浏览:29评论:0

草原生存记[穿越]

作者:芃县令

简介:

穿越到北魏,成为一个鲜卑大帅哥放羊种田的故事。

一个坏消息:穿越了,穿越到了个连厕纸都没有的时代。

一个好消息:家里条件似乎还行,阿爹是首领,阿母是将军家的大小姐。

又一个坏消息:阿爹去世,阿母改嫁,自己是带着两个拖油瓶的大龄单身汉。

贺兰定(乐观中):无妨,凭我这帅裂苍穹和莱昂纳多比肩的容貌,何患无妻!

族人们:郎主貌丑脑残,倘若不多备些聘礼,恐要绝后。

贺兰定:你们眼瞎!

貌丑脑残的贺兰首领决定崛起:就从造纸术开始吧!将让南北朝百姓人人有纸用作为自己的第一个奋斗目标!

众人:难道不是你自己用不惯厕筹的缘故吗?!

贺兰定:我这是将个人理想与家国大义相结合!

注:厕筹,长方形竹片,又名搅屎棍,可反复利用......

新文预收:《我是山蛮》

一个坏消息:穿越到了古代

一个更坏的消息:是西晋末年。

天下大乱,五胡乱华,士族衣冠南渡,占山护泽以为庄园——占得是花瑶家的山,抢得是花瑶家的湖。

“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

花瑶偏要道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成长 基建 轻松 日常

主角视角贺兰定

一句话简介:我在大草原放羊种田的日常

立意: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种田难,努力就能吃饱饭!

第一章

大魏永平五年,三月,怀朔镇外。

初春时节的敕勒川荒凉一片,没有风吹草地见牛羊,只有天苍苍、野茫茫,荒芜的草场,呼啸的狂风。天地间黄蒙蒙一片,混沌如盘古初开。

天色将晚,狂风愈大,牧羊人赶着牛羊归来,部落中顿时“咩咩咩”、“哞哞哞”声一片。

部落中央的毛毡帐篷里一灯如豆,跃动的灯火下,一个少年人正在伏案抄书。帐篷里还有两个小小的孩童,五六岁大小,虎头虎脑,脸蛋坨红,像颗滚圆红润的苹果,甚是可爱。

两小孩儿原本在毛毯上扑闹着玩儿,一听到外头的动静,都是一顿,圆溜溜的眼珠子同时望向灯下的少年,声音软糯糯道,“阿兄~~~”

抄书的少年头也不抬,落笔如旧,只道,“可以出去玩会儿,不许跑远,不许.....”后头的叮嘱还没说完,两小孩儿已经“嗷呜”欢呼一声,掀起门帘像小炮弹一般飞奔出去。

门帘带起的风扑得灯火一晃,帐篷内顿时更加昏暗了,少年人叹了口气,丢下手中毛笔,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算了,不抄了。”少年人低声嘀咕着,“要是搞成近视眼了可没眼镜配,那可真成睁眼瞎了。”

少年人名为贺兰定,本是一名程序员,结果加班过猛,眼前一黑,人就没了。再睁眼就穿越到了这操蛋的、要啥没啥的古代社会,成为了一名同名同姓的鲜卑少年。

等旁敲侧听到自己所属的时代后,贺兰定更是两眼一黑,大呼“贼老天”。如今竟然是南北朝时期!

贺兰定对南北朝的历史了解不多,都源自高考考点。一是历史课本上孝文帝改革的意义;二是语文课本上的《木兰辞》“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三是杜牧的《江南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虽然了解不多,但是贺兰定也知道这是一个苦难且荒诞的时代,一个人命如草芥、光是活着就要竭尽全力的时代。

就比如自己穿越附身的这个身体,“贺兰”北魏八大贵族之一,少年名为贺兰定,生来的起跑线就已经超出一般人许多。父亲是幢主,手底下领着六七百的人马,家中牛羊成群。母亲是怀朔镇将的女儿,更是嫁妆无数,僮仆百千。

“这妥妥的官二代、富二代啊。”贺兰定感慨。

可是,在这样一个风雨飘摇的时代,哪怕是大地主、大将军家抗风险能力也极低。一场暴风雪,牛羊死伤成山。一场蝗灾,辛苦一年的田地颗粒无收。

除了天灾,还有人祸。

怀朔镇乃是军镇,设立之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战争。它处阴山北麓,向北便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以及凶狠残酷的柔然人。

柔然人就像是打不死的蟑螂,每年都会南下劫掠,抢光、杀光、烧光。作为北方六镇之首的怀朔镇更是首当其冲。

贺兰家是军户,父辈子孙皆为军人、士兵。贺兰定的父亲是一名幢主,领着手下六七百人驻扎在怀朔城外,组成了抵御柔然人的第一道防线。

去年冬季,柔然南下,贺兰定的父亲在战斗中被打下马,马蹄践踏之下,连一个完整的尸体都没能带回来。

家中的顶梁柱倒了,这个家便散了。

鲜卑的妇女地位极高,在丈夫去世后甚至可以带着丈夫的全部身家重新嫁人。

贺兰定的母亲段氏虽是汉人,可自幼长在北地,早就鲜卑化了。在贺兰定的父亲战死后,丢下三个儿女,拉着自己当初的嫁妆便回娘家了。

据说在前几日已经又嫁人了。

父母皆无,年仅十四岁的贺兰定便成了一家之主。少年人心气高又莽撞,誓要为阿爹报仇,领着残余的两三百家将就冲进了草原。

结果还没在茫茫草原上找到柔然人,就遇到了沙尘暴。黑色的风沙墙从地平线上升起,如同上古野兽嘶吼着咆哮而来。

贺兰定被惊恐嘶吼的军马掀下马,差一点儿就步了自家阿爹的后尘,幸而被忠心的家将重新捞了回来,挂在马背上逃回了部落。

复仇之战“出师未捷身先死”,十四岁的鲜卑少年贺兰定“走了”,三十一岁的“老程序猿”贺兰定“来了”。

“唉。”贺兰定又重重叹了口气,暗自嘀咕着,“早知会穿越,我就不该学计算机专业的,就是学个历史、汉语言文学什么的也好啊!”

作为一个孤儿,计算机专业无疑是最具性价比的选择,投入短,见效快。可这专业到了古代,那真是百无一用了。

“阿兄!”孩童的欢话声打断了贺兰定的唏嘘。

“虎头叔抓了两只鼲子!”

“今天有肉吃喽!”

部落里养着的牛羊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产奶的。和影视作品中草原人民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日常不同,现实中,奶制品才是草原人民的主要食物来源。

两小孩儿高兴得手舞足蹈。寒冬过去,天气回暖,草原上能吃的食物渐渐丰富起来。

“郎主。”一个褐发碧眼的壮汉走上前,甩甩手中的猎物,骄傲道,“今日运气不错!”

贺兰定瞧清那猎物的模样,顿时觉得眼前又要一黑了,那所谓的鼲子其实是两只灰毛老鼠!

贺兰定上辈子是个南方人,吃惯了稻米鱼虾,根本不习惯如今的饮食,更别说吃老鼠了。

兴许是贺兰定的脸色着实难看,虎头一惊忙问,“可是头风又犯了?那庸医,下次见着我必要他好看!”一对榔头般的铁拳挥得虎虎生风。

“没事没事。”贺兰定忙摆手。他穿越过来后并没有原主的记忆,周围人只当他惊马摔坏了脑袋,并不当成什么大事儿。只家将阿史那虎头坚持进城请了一个汉家良医过来诊断医治。

结果嘛,贺兰定的“失忆”自然是没有治好的。因而阿史那虎头每每提起那良医总是恨得牙痒痒,觉得对方就是个江湖骗子。

“郎主伤了身子,要多补补。”阿史那虎头提着两只干瘦的小老鼠风风火火地跑走。

晚餐时间,贺兰定的餐盘里多了一份烤得焦黄的肉块。

看着弟弟妹妹渴望的眼神,贺兰定松了一口气,“那日、萨日你们吃。”贺兰定将烤老鼠推给两个小孩。

“不要。”弟弟那日咽着口水,眼神都黏在了肉块上,渴望之情溢于言表,但却摇头拒绝。

“阿兄吃。”妹妹萨日口水都流水来了,还是坚定地将烤老鼠推回了贺兰定的面前,吸吸口水,嘟囔着,“阿兄补身体。”

“你们吃。”贺兰定是饿死也不想吃老鼠肉的,“阿兄已经吃饱了。”

贺兰定直接将肉块分到两小孩的碗中,这下两小孩子终于忍不住,抓起肉块大口咀嚼起来。

昏黄的灯光下,看着吃得喷香的两小孩儿。贺兰定心里叹了口气,自己上辈子哪怕是个孤儿,可是有国家的托底,在福利院里过得还是不错的。起码每天的肉、蛋、奶都有定额保障。

不像眼前的两小孩儿,才六岁不到,父亲大小算个将军,可是一年到头连肉都吃不上几口。

其实贺兰定想差了,在阿爹没有去世前,部落里兵强马壮、牛羊成群,作为小主子的他们吃喝不愁,肉食也是寻常。

只是家中骤变,阿爹去世,阿母改嫁又带走了大批的牛羊,又值冬春青黄不接之际,冬日前储存的肉干都消耗无几,家里条件一落千丈,吃食才紧张起来了。

看着吃肉喷香的两小孩儿,贺兰定心声怜悯,柔声道,“等阿兄挣钱了,让你们天天吃肉!”

“好阿兄~~”那日和萨日仰起头冲贺兰定甜甜一笑。

提起赚钱的事情,贺兰定又要叹气了——在这北方大草原想要赚钱真的是太难、太难、太难了!

作为一名卖命的程序员,贺兰定为数不多的爱好就是看网文,热门穿越小说没少看。一些穿越必备技能就是没有主动去收集学习,可也略知一二。

可是那些穿越赚钱的法子对于眼下的自己而言,一个都用不上。比如制糖,自己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到哪儿去搞甘蔗或者大头菜榨汁?

比如制作肥皂,作为原材料的动物油脂倒是不缺。可是制作出来卖给谁呢?草原老百姓一整个冬天都不洗澡,据说便是镇上的富户也鲜少沐浴的习惯。大家都臭烘烘的,谁也不嫌弃谁。

再说造玻璃,一没原材料,二也没有设备。难道要用马粪、牛粪作为锅炉的燃料吗?

贺兰定去怀朔镇上考察了一下市场,最后终于勉强找到了一条赚钱的法子——抄书。

在这个纸张金贵、书籍稀缺的年代,知识只掌握在少数人权贵阶级的手。平民百姓甚至寒门子弟根本没有习字读书的机会,市场上的每一本书都是天价。而有着完整注释和个人感悟的书卷,即便整个家族死绝都不会肯交出来。

在得知一卷《论语》价值80个劳动力后,贺兰定便断了创业致富的念头。

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家庭小作坊,零成本,高回报,稳赚不赔。

第二章

作为一名孤儿,福利院的日子并不难熬。基本吃喝不愁,基本教育不愁,基本穿住不愁。如果愿意读书、有能力读书,国家会一直承担学费和生活费。一直上学就会一直供,哪怕是读到博士。

贺兰定脑子不错,不谈过目不忘,可是课文只要读上一两遍就能全记住。国家一直供养他读到研究生,贺兰定着实不好意思花国家的钱继续读书了,这才毕业工作了。

程序员的工资很高,贺兰定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又住在公司宿舍,他不喜交友,基本不参加同事们的聚会,因此几乎没有开支。

贺兰定把每个月的工资分成四份,第一份捐给福利院,第二份买零食、玩具寄给福利院的弟弟妹妹们,第三份存银行作为备用金。最后一部分则自己随便花。

兴许是为了弥补童年的遗憾,手里有钱后,贺兰定报了不少兴趣班网课,书法便是其中之一。

没想到,穿越千年,这兴趣班上学到的本事竟然成了自己吃饭的“手艺”。

贺兰定练得是楷书,形体方正,笔画平直,用来抄书最适合不过了。

所谓“抄书”,抄得是贺兰定脑子里的书,高中语文课本上的“论语十二章”,篇幅不长,全文不过三四百字。抄完后不过薄薄一本册子,贺兰定准备用来试水看看。

那日、萨日趴在案头,小心打量着自家兄长。昏黄的灯光下,少年背脊挺直,手中握着一只毛笔,随着他手腕轻动,笔尖划过纸张,一个个汉字便如花朵一般绽开了,神奇得像是魔法一般。

“阿兄好厉害。”小小的孩童无法表达心中的复杂情绪,所有的惊奇、感叹都汇成了一句“好厉害”。

贺兰定闻言轻笑,搁下毛笔看向两小孩儿,一边吹干墨迹一边道,“明天我就开始教你们习字,你们也可以很厉害。”

“真哒?”妹妹萨日眼睛闪亮,跳动的灯火倒映在她的眼眸中像是一团火焰燃烧。

“自然是真的。”贺兰定视两小童为自己的责任。自己既然顶着“贺兰定”的躯壳续命了,那自己就该接受他的人生,接过他的责任。抚养年幼的弟弟妹妹就是其中之一。

“啊.....”弟弟那日却苦着脸,小指头缠在一起,纠结道,“明天我约了黑臀去拣马粪.....”说是捡马粪,实际就是出去玩儿。

贺兰定笑道,“安心,每天就学两刻钟,耽误不了你出门。”

“嗯!”那日脸上笑容绽放。虽然不知道两刻钟是多久,但是阿兄说不耽误自己出门玩儿,那就肯定不会耽误的。

“哼!阿兄你教我,我可不出门耍。”萨日哼唧一声,扒拉着贺兰定的手臂撒娇,眼神中却透着忐忑不安。要知道往日阿兄可是喜欢那日多一些的,只是自从阿兄摔坏了脑子,许多事儿都记不得后,对自己和那日就一样起来了,萨日的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

果然,萨日在说出“非分之言”后,阿兄并没训斥自己,而是笑着道,“萨日想多学一些,阿兄就多教你一些。”

“!”萨日眼中的火苗噌一下又亮了几分,小猪一样扑到贺兰定的身上,欢喜撒娇,“阿兄最好了!阿兄是天底下最好的阿兄!”

那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扑到贺兰定的身上,大喊大叫着阿兄是最好的阿兄。

对于弟弟妹妹的向学情绪不同,贺兰定并没有当回事儿。一来两个人都还小,说是学习,也不过是半学半玩,一开始用不着太过严厉苛求。

二来,两个人虽然是同岁的龙凤胎,可是男孩、女孩的发育自来不同。女孩子总是开智早些,更喜欢学习也是正常。

第二日,贺兰定在牛羊出圈声中醒来,叹了口气,睁眼迎接崭新的一天。

没有牙膏、牙刷,甚至没有洗脸水,这样的日子能不让人叹气吗?哦,上厕所也没卫生纸,擦屁股的物件叫做厕筹——一片竹片。

也是原主家里条件不错,贺兰定才能有幸拥有属于自己个人的厕筹。据说部落里的其他人可是共用厕筹的。

一想到自己可能要和其他人共用一张卫生纸,贺兰定就生生打了个寒颤——这可真是生不如死的日子。

“郎主。”门帘掀开,仆人端着早餐进了屋。

羊奶配胡饼,羊奶腥骚,胡饼干巴,贺兰定毫无食欲。可是为了生存必须要吃下去,更何况自己能有一口吃的已经不错了。在这个华夏大混战的年岁,多得是饿死的百姓。

贺兰定很知足,大口吃完早饭,喊住正要退下的仆人,“阿塔娜,你会针线活儿吗?”书已经抄完了,可是还要装订起来,不然怎么拿出去卖。

“把这个册子打孔,然后用麻线穿起来固定好。”贺兰定将散着的文稿拾掇整齐,向仆人说明自己的要求。

文稿装订并不复杂,到了稍晚些的时候,阿塔娜便将装订整齐的十本《论语十二章》交给了贺兰定。

“能不能脱贫致富就看今日了!”拿着自己辛苦抄写的书册,贺兰定竟然有些心潮澎湃,忍不住畅想起手头富裕后要买些什么东西了。

“虎头!”贺兰定喊来家将,让人备马,他准备去一趟怀朔镇。

“阿兄,你要出门?”萨日原本正在认贺兰定今日教的三个字,一听到动静便急急忙忙跑上前来。

贺兰定笑着,“去趟镇上。”

“阿兄,我也想一起!”萨日高兴得跳起来,心道,那日回来指定要哭鼻子了,谁让他出去疯玩,这下阿兄就只能带自己一个人出门了!

“今日不行。”贺兰定摇头拒绝。今日他是要去谈生意的,带着小孩儿并不方便。

“啊......”萨日的笑脸一下子就垮了,失望溢于言表。

贺兰定看着心疼,可是今日着实不方便带着小孩子出门。此时天色依旧不早,自己得快马加鞭才能在天黑前回来。

“阿兄今日去有重要的事情,来日,阿兄保证,一定带你去镇上玩耍。”

“嗯!”小孩儿重拾笑容,挥手告别,“阿兄早去早回,路上安全。”

“好!”贺兰定翻身上马。或许是有原主的肌肉记忆在,骑马对于贺兰定而言就像是骑自行车一般得心应手,想象中的困难并没有出现。

“在家注意安全,莫要出去瞎跑。”临走,贺兰定勒住缰绳,不放心地叮嘱妹妹,“到了傍晚要是那日还没回来,便让人去寻。”

又叮嘱了一番,贺兰定这才扬鞭启程,朝着南边的怀朔镇奔驰而去。

此时正值初春,草原荒芜,部落的安置点离怀朔镇并不远,快马加鞭小半日,一座城池出现在了山与草原交接之处,正是怀朔镇。

怀朔镇不大,总体约莫呈正方形,正对草原的北城墙也就一千米左右。贺兰定勒住缰绳在城墙前停下,痴迷地望着环城墙而过的五金河。

水源!水生金,眼前这从北墙穿城而过的五金河在贺兰定眼中就是流动的金子。有了水源,许多赚钱发财的计划就能实施了。

“奶奶的.....”阿史那虎头望着流动的河水骂骂咧咧,坤腰扭头,抓耳挠腮,“看到这水就浑身痒痒。”

一冬天没有洗澡,身上、头上估计少不了跳蚤、虱子,原本不觉得有什么,这会儿一看到这流动的河水立马就浑身痒痒起来了。

怀朔一带有“小江南”之称,虽北接草原,降雨不多,但有这条五金河存在,怀朔水源充足,土地肥沃,耕牧两相宜。在前些年,大魏皇帝还曾下诏要求怀朔“修整水田,通渠溉灌”。

总之,比之荒芜孤寂的草原,怀朔镇的生存条件要好上许多许多。

为什么不到镇上生活呢?贺兰定心中划过一丝疑惑,难以理解原主一家的选择。

“拉汉!”一声轻呼打断了贺兰定的思索,[拉汉]是他的小名,会这么称呼他的必然是原主的旧相识。

“拉汉!”喊住贺兰定的是一名守城小兵,这人看着十六七岁的模样,黑发黑眼,面容清秀,是南方汉人的长相。

“额......”贺兰定傻张着嘴巴,脑中一片空白,着实记不得这守城小兵是谁。

“贺六浑!”阿史那虎头上前打招呼,“你上回介绍的那良医不行,郎主脑子还不行,如今不认得你呢。”

阿史那又转向贺兰定,介绍守城小兵,“贺六浑,郎主往日进城时常与他一道玩耍,他交友广,路子多。”

这人果然是原身的旧相识,贺兰定扯出一个笑来寒暄打招呼,“你好。”

贺六浑眉毛一挑,垂眸掩下眼中的诧异,心道,这贺兰定摔坏了脑子,性子怎么也变了,斯文不少,全没了往日的张狂肆意。

诧异只是一瞬,贺六浑很快找到了解释:父死母改嫁,自己又差点丢了性命,接二连三遭逢大变,性子不转变那才奇怪呢。

去了疑惑,贺六浑与贺兰定寒暄起来,问今日进城有什么事项,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等会儿我就换值了,晚上我请你喝酒。”

闻言,阿史那虎头想说,你小子裤兜比脸还干净,穷得叮当响,拿什么请郎主吃饭?最后还不是郎主掏钱。

刺人的话未出口,贺兰定抢先拒绝了,“谢了。不过今日不方便,答应了家中弟弟妹妹要天黑前到家。”

“改日我请你喝酒吃肉。”客套的话谁都会说。

“行!”贺六浑爽快答应,“得空了我去草原上找你一道耍。”

双方告辞,贺兰定牵马入城。走了一段路后,阿史那虎头小声冲贺兰定道,“郎主可别被那小白脸给诓骗了,那小子穷得连一匹马都没有,怎么去草原寻您。”在草原,家中无马,那可真是一清二白了。

“竟是如此?”贺兰定诧异,“我观他仪容整齐,气度不凡,不似穷困潦倒的样子。”

阿史那虎头撇嘴不屑道,“他是汉人,穷讲究,吃不到饭了还要讲究穿衣打扮。”

怀朔镇胡汉混居,胡人和汉人之间有着天然的沟壑与隔阂,相互之间瞧不上彼此。

“那小子就一张脸好看,一张嘴也惯会哄人。”阿史那虎头愤懑嘀咕着,言语中透着嫉妒。

“好看?”贺兰定诧异,在他看来,那贺六浑顶多算是长相清秀,不丑,哪里算得上好看了?论帅哥,还得是自己如今的长相。五官立体,高鼻深目,眉如利剑,目若寒星,就连唇形都很绝美。英俊堪比费翔!

要说穿越后自己对什么最满意,那就是这副大帅哥的皮囊了。不是自恋,贺兰定觉得自己如今的容貌甚至可以和莱昂纳多肩并肩。

阿史那虎头不知自家郎主心中所想,他酸溜溜地继续说道,“听说有不少小娘子不要彩礼都要嫁给贺六浑那小子呢,就图他人好看。”

“哈?”贺兰定诧异,那些小娘子都什么审美啊。

阿史那虎头瞥了一眼自家郎主,见他一脸不可思议,安慰道,“郎主,那些小娘子懂什么,找男人怎么能只看脸呢?”说着他挺了挺腰,得意道,“得看腰好不好啊!”

贺兰定:“.......”总觉得听到了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

阿史那虎头有继续道,“郎主您虽然容貌不佳.....”

“啥?你说什么?”贺兰定开始怀疑自己坏掉的不是脑子,而是耳朵了。

“我说,您虽然容貌不佳。”阿史那虎头一无所觉,继续安慰道,“但是咱们只要攒够了牛羊,一定会有小娘子嫁给您的。”

【作者有话说】

贺兰定:我....绝世大帅比!

虎头:郎主貌丑娶妻难。

第三章

怀朔镇的建筑物集中在西区,这一带地势较高,是衙署的集中地段。东区和南边则是田间地垄。

作为六镇之首,怀朔镇的商业相对繁华,除了每十日的集会,镇上还有一条商业街——南街。南街从城西的衙署直通城南,全长约莫一里地。

贺兰定牵马走在土砖铺成的南街上,看着街道两边热闹的各色商铺,再度感叹——贺兰家干嘛不住镇上来啊!干嘛要在草原上过野人一般的流浪生活呢?

“郎主,我去采买些干饼和粗盐。”阿史那虎头向贺兰定请示。草原上能够自给自足的只有各种奶制品和皮毛制品,至于其他的生活用品,比如茶、盐、布匹等等都要靠采买。

“好。”贺兰定点头。他本就打算自己独自一人去店铺交易。

南街上的店铺多种多样,但大多数是买卖牛马、皮草、谷物以及马鞍武器之类的铺子,其中最大的一家杂货铺名为刘记商行,店里什么都卖。

店里掌柜是个汉人,头戴包巾,身着鸡心领长袍,一副文士打扮。

“刘掌柜好。”贺兰定上一回搞市场调研的时候就和这家店的掌柜打过交道,抄书用的纸、笔、墨水也是在这家店铺买的。

“客人有什么想要的?”刘掌柜上前招呼,他记得眼前这位鲜卑少年,毕竟一年到头他这铺子里卖出去的笔墨纸砚少之又少,买家还是个鲜卑胡儿,那就更稀奇了。

贺兰定笑道,“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是来卖东西的。”说着从包裹里掏出两本自己默写的《论语十二章》。

“收不收?”贺兰定开门见山地问道,“价格好商量。”

“上次问你一本《孟子》要八千钱,你看我这《论语十二章》价值几何?”

刘掌柜心中略为吃惊,接过贺兰定手中的簿册一翻,待看到纸页上笔画平直、方正整齐的字体时,脸上的惊讶都掩不住了,声音拔高问道,“这是哪儿来的!”

“额....”见掌柜的模样,贺兰定有些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回答,反问道,“哪儿来的重要吗?掌柜的你出个价吧!”

刘掌柜也不过略通文字而已,可也看得出这一手工整的字体不是普通人家能够写得出来的。

这年岁,文化、知识都是极为宝贵的资源,只掌握在极少部分的权贵手中。普通平民百姓压根没有识字学习的机会,便是寒门子弟想要习得一笔好书法也极其困难,门阀贵族们根本不会让自己的一纸一墨流落出去。

“这是谁家公子的笔墨?”刘掌柜追问。

见对方如此慎重的模样,贺兰定心里有些不安,立马露出凶狠的模样,先发制人道,“这是你该打听、能打听的事?!”

虽说皇帝推行汉化改革,汉人的地位提高不少。可是这是在北地,胡人的地位远超汉人。一个胡人无故打死一个汉人,打死便也就打死了,不会有什么说项。

被贺兰定这么一呵斥,刘掌柜的脑子也清醒了,按压住心中的激荡情绪,赔笑道,“某这是见奇心喜,忍不住多问了两句,小将军您不方便言说那便罢了。”

贺兰家虽然遭逢大难,可毕竟也是鲜卑贵族,出门在外的行头差不了。今日贺兰定穿着长裤踩着长靴,腰系扣带,头戴皮帽,一看就不是能惹的破落户,地位低不了。

“你就说能出多少钱吧。”贺兰定只想赶紧敲定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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