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一不小心穿越到古埃及乱世的普拉》作者:松鼠small桂鱼全文夸克网盘观看

时间:2024-12-17分类:小说浏览:26评论:0

一不小心穿越到古埃及乱世的普拉

作者:松鼠small桂鱼

文案:

【历史+爱情+战争+权谋】【注:非爽文】 法国小画家因一份奇怪的莎草纸卷,穿越到了古埃及85王朝末期。被权贵拉摩斯莫名其妙地收为义子“普拉美斯”。他想穿越回去,但却找不到穿越的关键:85王朝末代法老“霍伦海布”,只能等待这位法老临世。他不知道的是,他来到古埃及并非偶然,且已不是他第一次来到古埃及了。此时的古埃及,表面强盛,实则外强中干,宗教分裂,强敌环伺,有亡国乱世之象……

标签:双男主,穿越,今穿古,古代,魂穿

第1章 普拉美斯

“伟大的阿蒙拉,在您的见证下,我将我的权力让渡于这个男人。在我死后,他将成为埃及的王,您最忠实的仆人,请您护佑他统治下的埃及富裕安泰!”

说话的是一位年长的法老。他身披大祭司的豹皮长袍,头戴金线织的蓝色头巾。头巾的边缘用金王冠固定,在头顶正中的位置,立着一条“眼镜蛇”。蛇身是用来自阿富汗的青金石和产自埃及东部沙漠地区的粉红玛瑙,精心雕刻打磨而成。蛇眼的位置上镶嵌了两颗猫眼石,竖瞳神秘而深邃,透着森森寒意。

法老的脸上,抹着混合了孔雀石粉末的黑色眼影,沿着上下眼皮的边缘一直延伸到两边的太阳穴。他的胸前挂着沉甸甸的项圈,是用几百颗色泽温润的玛瑙、玉髓、孔雀石和青金石珠子串接而成,项圈的两端是两只代表了王权的黄金荷鲁斯之鹰。这件项圈是他登基之时,工人们耗费了几个月的时间从上千件原石中精心选料、打磨、加工而成。

法老恭恭敬敬地给神像磕头行礼,随后郑重地奉上了美味的面包和美酒。礼罢,他转过身,目光落在了站在他后面的男子身上。

这个男子是一位地位显赫的贵族将军,年纪比法老小一些,眉宇间透着一股久经沙场的狠厉之气。他的前胸和后腰间围着一圈厚厚的铁护具,护具的右侧挂着一把铁质弯刀,刀柄上镶嵌着代表了健康的安卡和代表了重生的圣甲虫装饰,已经被磨得油光蹭亮。他应该是十分钟爱这把刀,用小羊皮做的护套包裹着。

他抬起头,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法老,直到确信法老是认真的,才镇定下来,迈步上前,跪在法老脚边。“陛下,我愿意追随您至地下,做您永远的仆人。”

法老早料到了他会拒绝自已,不紧不慢地说:“我很满意你的忠诚,但这是我们一起打下的天下,你想让我一生的心血付诸东流吗?”

将军低着头,紧咬嘴唇,还是倔强地一声不吭。他不想答应,但也没法拒绝。

法老轻叹了口气。“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

将军抬起了头,迎上了法老殷切而坚定的目光,他动摇了。

曾经的他,孤苦无依,行尸走肉般地在这个满目疮痍的黑暗世界里浮沉。日子一天天过着,他却看不见白天和黑夜,看不到希望。有一天,这个男人出现在了他的眼前,仿佛一道光,在他的心上划开了道口子。那一刻,阳光倾泻而下,拯救了他那颗在深渊中孤寂徘徊的灵魂。

神是真实存在的吗?

原本他是不信的。假如世间有神,为什么神对他遭受的苦难和屈辱熟视无睹,而任由那些欺负过他的人逍遥快活?后来他有些信了。神一定是听见了他的祈祷,才把这个男人送到了他跟前。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原来自已的心也可以是鲜活的,也可以拥有快乐和梦想!

他从未信仰过任何神明,但却愿意做这个男人最虔诚的信徒。他跪在男人面前,宣誓效忠于他,为他而生,为他而战。他从未想过,有一天男人会先于他死去,会把帝国托付给他。

犹豫许久,他终于开口,一字一顿,仿佛耗尽了所有的力气:“陛下,如果这是您的心愿,我发誓,我和我的子孙将为您守卫这片土地,守护埃及的子民,直到我们生命的终点!”说完,他对着男人磕了个头,郑重地许下了诺言。

东方的第一缕阳光缓缓升起,阳光穿过一座又一座巍峨的塔门,扫过一片又一片宽阔的广场,来到了神庙的门口。一排排需要两人才能合抱的巨型神像伫立在通道的两边,迎接着太阳神的到来。

神庙最里面的那间黑暗小祭堂,是虔诚的信徒为他们最伟大的神明阿蒙拉精心打造的居所。法老和他的将军,迎着阳光,手拉手,从小祭堂里走了出来,沿着粉红色的花岗岩步道,踩着铺满了莲花瓣的石阶,登上了广场中央高高的黄金祭坛。

祭坛下是乌泱泱的民众。他们在这里已经等候多时,此刻纷纷跪趴在地上,口中呼喊着“阿蒙拉”的名字,顶礼膜拜。阳光沐浴着这片金色的土地,温暖着在场所有人的心。

“这是我的继承人,伟大的阿蒙拉为你们选定的使者。”法老高高地举起了将军的手,对着下面万千民众高声呼喊。

民众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

神庙门口的两座方尖碑,直插云霄,顶端的金箔在阳光下散发着神圣的光泽,像是在向神昭告,这片土地即将迎来一位新的主人。

……

马尔斯迷迷糊糊地醒来,摸了摸自已的胸口,那里依然剧烈地跳动着。那双拉着他的手真是宽大而温暖啊!他不好意思地笑了,自已竟然在梦里爱上了个男人!

他揉了揉眼睛,环顾四周,这才注意到身边站着两个陌生人。

一个是大叔,身材魁梧,浓眉大眼。一件带褶的轻质亚麻长袍,裁剪修身得体。在袖口袍脚的位置,绣着金线的图样,全身上下隐隐透着一股低调的奢华。

站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少年,身着一件亚麻腰裙,肩带斜跨过左肩,露出整个右肩和半个右胸,看起来颇为健壮。他天生一双漂亮的卧蚕眼,脸蛋浅棕,黑里透着年轻人才有的红晕。

这是……

几秒钟后,马尔斯终于清醒了,赶紧爬了起来,跪在床边,心中忐忑不安。

这里是古埃及!几天前,他穿越了!运气很差,竟然穿越到了撒哈拉大沙漠,断水断粮挣扎了几天,差点死掉。是眼前的这两个人救了他吗? 根据两人的着装,他判断他们是古埃及的贵族。

大叔见他醒了,开口道:“以后你就是我儿子了。”声音平静,语气里不带半点波澜,就像是在说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马尔斯顿时懵了。儿子?怎么突然就认了亲了?这是要闹哪一出?也不问一下他愿不愿意!

他张了张嘴,想要问个明白。“呃……呃……”沙漠烤坏了他的嗓子,哑了。

大叔完全不理会马尔斯,转头问少年:“以后叫他什么名字好呢?”

少年看了眼马尔斯。“就叫他普拉美斯吧。我喜欢这个名字。”

大叔点点头:“好,你捡回来的孩子,就你给取名吧。”

两人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仿佛马尔斯是条流浪狗。

怎么不叫开心果或曲奇?听着还喜庆点。马尔斯默默吐槽。他穿越前是个法国人。在法国,开心果、曲奇是常用狗名,类似旺财、阿福。

等等……普拉美斯!这个名字好耳熟……

马尔斯的脑袋嗡得一下炸了!他知道这个名字!

第2章 埃及之行

马尔斯的义父走后,留了个叫乌尼的大兵照顾他。乌尼见马尔斯身上还残留了点血污,忙打了盆清水,帮他擦拭。

水里倒影出了一张孩子的脸,正是马尔斯孩童时的模样。长长的睫毛,蓝宝石般璀璨的眼眸,白嫩的皮肤被晒成了猪肝色,还卷了皮,看着有些可怖。那头橘棕色的短发,被乌尼剃了个干净,只留下了脑袋右边的一小撮,被编成了根小辫子,甚是滑稽。

穿越前,马尔斯是个二十二岁的法国青年,毕业于皇家艺术学院。他在巴黎待了几个月后,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普罗旺斯。

据说他母亲家原来很有钱,可惜家道中落,一蹶不振。他父亲是拿破仑手下的一名土兵,当年行军经过小镇,曾向在路边挤牛奶的母亲讨杯水喝,爱情就这样诞生了。可还没等他出生,反法联盟成立,父亲被迫重回战场,从此和家里失了音讯。他成了个没父亲的孩子,靠着母亲挤牛奶剪羊毛的微薄收入生活。

邻居大婶们,多是些农妇,祖祖辈辈生活在小镇上。她们闲暇时爱聚在一起八卦。在她们的眼里,马尔斯的母亲心高气傲,花光了积蓄供儿子去巴黎学绘画,以为他会成为一名艺术家,体面地赚大钱,结果他在巴黎混不下去了,只能灰溜溜地跑回家,还不如她们那些在地里干农活的儿子省心。

闲言碎语总有几句飘进了马尔斯的耳朵,他什么也没说,但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不希望含辛茹苦把他养大的母亲被人说三道四。他不是没有才华,也不是不够努力,只是他一个乡下来的年轻人,在人才济济的巴黎,没有人脉,没有背景,成名谈何容易。

回到家乡后,马尔斯没有放弃,白天继续画画,晚上在当地的一家高档酒吧打工,以维持生计。高档酒吧不像普通的小酒馆那般嘈杂喧嚣,客人们都是些仪态端庄,衣着考究的乡绅贵妇。他们聚在这里,一坐就是一晚上,说话轻声细语,举止优雅得体。在征得老板的同意后,马尔斯把自已最得意的画作挂在了酒吧醒目的位置,他幻想着能在这里遇到欣赏他的伯乐。

8527年末的一个傍晚,马尔斯像往常一样,换好了制服,站在吧台后,微笑着等候今晚的客人。酒架上排列着法国各地的葡萄酒和从国外进口的烈酒,被欧洲大艺术家们奉为灵感缪斯的苦艾酒也在其列。他偶尔会尝一尝,来寻求创作的灵感。

马尔斯长得很好看,皮肤白皙到透明,橘棕色的长发柔软飘逸,蓝宝石般的眼眸深邃而迷人,群青色的制服突显了他高挑修长的身材。他本就带着艺术家的优雅,经过短暂的形体举止培训后,又添了几分高贵的气质。店长对他很满意,有他在,顿觉自已店的档次都提升了。

夜幕降临,外面飘起了鹅毛大雪。酒馆里很快就坐满了人,酒精混合着雪茄的香味充斥其间。悠扬的乐曲响起,一对男女歌手站在钢琴边,为众人献唱《爱是蓝色的》。

“……爱情是那样甜蜜,我的生活是那样甜蜜,在你的怀抱里……当我和你在一起……爱情是灰色的。当你离去,我的心在下雨……天空是灰色的,大雨倾盆而下,当你不在这里……就像奔流的水,我的心追逐着你的爱。爱情是蓝色的,天空是蓝色的,当你回来……当你牵起我的手……”

他们迷人的嗓音让马尔斯沉醉,不禁有些神往。世间真的有这样的爱情吗?

“马尔斯。”一个男人在吧台边,最靠近他的位子上坐下。

他不得不收起心神,赶紧招呼:“今天想来点什么?”

“和平常一样。”

这个男人名叫弗兰克,是上个月才来到小镇上的。传闻他是个巴黎的贵族,但谁也说不清他是哪个公爵子爵家的。他总是打扮得很精致,一身巴黎高定的服装:卷檐高筒帽,法兰绒的燕尾服,衬衣用的是中国的丝绸,连那两颗袖扣也必须是来自波斯湾的珍珠。全身上下无不透着两个字:优(有)雅(钱)。再加上长相俊美,明眸皓齿,眼波流转间自带一种风情。自从他出现在小镇上,他就成了全镇姑娘们的最爱,男人们的情敌。

马尔斯从酒架上取下一瓶玫瑰葡萄酒。这是当地特产,色泽粉红,香味清淡,但口感却很野性,还带着几分粗犷的韵味。

他倒了一杯,推到了弗兰克的面前,又给自已满上了一杯。最近,弗兰克隔三差五会来小酒馆喝酒,每次都会请他喝一杯。一来二去,两人很是投缘。

弗兰克接过红酒,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说:“马尔斯,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我叔叔罗瑟里尼组了支埃及考察队,让我和他一起去。”

十九世纪初,欧洲陷入了对古埃及文明的狂热。贵族和富人们聚会时,都爱拿出自家收藏的古埃及物件,互相鉴(攀)赏(比)。即使是一枚做工粗鄙的古埃及平民护身符,被运到欧洲后也能在市场上卖出高价。在金钱的驱使下,数不清的探险家和投机分子纷纷前往埃及,文物贩子和制假者也紧随其后。很多人因此发了财,但更多的人空手而归,甚至葬身茫茫沙漠。

马尔斯曾听弗兰克说过,他大学时读的是历史,难道他富裕的生活来源于这门危险的营生?

一个颇有姿色,高挑丰满的姑娘走了过来,贴着弗兰克坐下。她是小镇的头号名媛,名叫伊娃。今天她穿了一条红色高腰天鹅绒裙,当下最时尚的大灯笼袖款式。头上戴着一顶红色绒布贝雷帽,装饰了羽毛和蕾丝,在左额头的位置,还插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马尔斯知道,弗兰克最喜欢红色,最喜欢玫瑰花,伊娃今天这番打扮显然是为了讨好他。

伊娃殷勤地给弗兰克的杯子里满上酒,娇滴滴地说:“弗兰克先生,听说你要去埃及了?带上我好不好?”

弗兰克捏捏她粉嫩水润的小脸蛋,笑道:“埃及风沙大,又干又晒。乖,等我回来,送你两件玩玩就是。”

伊娃嘟着小嘴,有些不高兴了。

弗兰克摸下手上的那枚硕大的玛瑙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去,找珍妮玩吧。”

伊娃得了戒指,顿时喜笑颜开,扭着纤细的腰肢,找闺蜜显摆去了。

打发走了伊娃,弗兰克举起红酒杯,轻轻地摇晃着,继续着刚才的话题:“我叔叔正在招画师,报酬丰厚,有兴趣一起去吗?”

昏黄的煤油灯下,粉红色的迷人液体流动着。那个遥远而神秘的文明古国,对每一个欧洲人都充满着致命的诱惑。

马尔斯心动了。“我,行吗?”

“知道商博良吧?是他和我叔叔一起组的队。这可是一次让人梦寐以求的探险之旅,你可不要错过啊!”

商博良是法国著名的语言学家。六年前,他破译了象形文字,为世界打开了一扇通往古埃及这个文明古国的大门。之后,他受聘成为了卢浮宫埃及馆馆长。

能结识这样有名望、有学识的人,也许是个不错的机会?马尔斯一口饮下杯中的红酒。“什么时候出发?”

第3章 莎草纸卷

考察队从法国南部出发,坐船跨过地中海,到达埃及北部的亚历山大港。考虑到古埃及人有逐水而居,把城市建在尼罗河沿岸的习惯,他们决定继续沿着尼罗河南下。

从今天的世界地图上来看,埃及是非洲东北角的一个矩形,国界线平整地像是在切蛋糕。其实在古埃及时期,国土面积要小的多。从万米高空俯视,它就像一朵盛开的百合花。尼罗河水裹挟着南部高原的肥沃土壤,沿着狭长的上埃及山谷,一路向北奔流而下,经过几万年的冲刷,在北部形成了像百合花花冠般的下埃及平原。

马尔斯一路走一路画,在他的笔下,留下了一张又一张精美的彩绘。用几百万块数吨重的巨石垒成的金字塔,矗立在一望无垠的沙丘上;需要三人合力才能环抱的巨型石柱残件,静静地躺在神庙的废墟中;神秘的象形文字和精美的壁画,遍布地下王陵四周,无声地诉说着这个已然没落的伟大文明曾经的辉煌……

8525年5月,考察队来到了埃及中部城市:卢克索。

卢克索是新王国时期的首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被叫做底比斯。经过三千年的风吹日晒,昔日恢宏的城门、神庙、宫殿已纷纷倾覆,方圆十里内只留下了土坡和石块。

马尔斯的日常工作是将这些断壁颓垣上的文字图案一一拓印下来,装订成册,带回去供学术界继续慢慢研究。初夏的北非,气温近40度,在这样炎热的环境下工作,实在是非常辛苦。

这日收工后,马尔斯和弗兰克结伴来到河边,并排躺在草垛上,喝着葡萄酒,享受着片刻的闲暇。

现在正是丰收的季节,河岸边是一片连着一片的金色麦田。这里没有风霜雨露,没有四季更迭。若不是麦子年复一年地重复着播种和收割,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甚至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

河的对岸,目之所及,是连绵的群山,这里安眠着新王国时期的法老、后妃、皇亲国戚和权贵。光秃秃的峭壁在夕阳下,闪着神圣的金色光晕。

“若是母亲也能在这儿就好了。”马尔斯取出画夹和炭笔,记录下了这一刻的美好。离家日久,他越来越想念母亲了。

弗兰克久久凝视着即将没入群山的太阳,喃喃道:“我没有母亲,但我有个哥哥。这次回去后,我就可以见到他了。”

马尔斯从没听弗兰克提起过他哥哥,好奇地问:“他也在巴黎吗?”

弗兰克笑着说:“不,将来带你去见他。”

……

夜色渐沉,弗兰克递给马尔斯一卷莎草纸卷。纸卷颜色蜡黄,看起来很古老的样子。

纸卷上有两段文字,上面的一段用了马尔斯不认识的古埃及象形文字,下面的是法文。

“万能的神,罪恶的敌人杀害了您忠实的仆人霍伦海布陛下。请让我回去,改变这一切。”落款是“普拉美斯”。

弗兰克解释道:“这是前两天我从市集上淘来的,据说是从拉美西斯一世的棺椁中找到的。我仔细鉴定过了,确是新王国时期的手卷。你知道,上面这段象形文字写的是什么吗?”

马尔斯道:“我可不懂古埃及文。”

弗兰克努努嘴。“和下面的法文内容一样。”

马尔斯很吃惊,坐直了身子,又把法文重新读了一遍。

在抵达卢克索前,考察队曾经过一座小城:阿拜多斯。那里有一座纪念庙,庙里有一堵被称作“王名表”的墙,墙上刻着从古埃及第一位法老美尼斯起,至塞提一世之间几十位法老的名字。霍伦海布和拉美西斯一世,出现在墙上相邻的位置。如果弗兰克找到的这张纸卷是真迹,那么霍伦海布就死于非命!这可是一段尚不为人知的历史!

“刚开始,我以为这段法文是同行的涂鸦。但转念一想,这么重要的文物,谁会将它丢弃?而且象形文字不是几年前才被商博良叔叔成功解读吗?现在会使用它的人寥寥无几。我想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说到这儿,弗兰克看向马尔斯,目光灼灼。“也许早在三千年前,古埃及人就会使用法语了,法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时期!”

“虽然我不知道是谁,但这就是个拙劣的玩笑。”马尔斯毫不犹豫地否定了这个荒诞的想法。法文的历史只有几百年,这可是书上有确切记载的。

弗兰克的手搭上了马尔斯的肩膀。“明天我想亲自去一趟拉美西斯一世陵,如果古埃及人会法语,一定还能找到其它证据。我想成为第一个发现它的人。我们是朋友吧?别说你不陪我。”

这人怎么这么执拗?一种语言历经三千年,语法怎么可能没变化?马尔斯婉拒道:“明天不是还有工作嘛。”

弗兰克不死心,拉过马尔斯的手。“我们一早就去,不耽误的。”他见马尔斯不言语,眼底露出了一丝狡黠,挪了挪身子,凑过去小声地说:“你是不是害怕法老的诅咒?”不等马尔斯回答,他脖子一歪,僵直了躯干和手臂,嘴里发出了幽灵般的声音:“马尔斯,马尔斯,你是逃不掉的。”

马尔斯一把推开他。“你这哪是木乃伊?明明是丧尸!”看着被推开的弗兰克一头栽倒在地上,搞得灰头土脸的,马尔斯乐了。“让你见识一下我们法国的!”说着,他扑了过去,一口咬上了弗兰克的脖子。

两个大男孩大笑着,扭打作一团。

第二天清晨,在狒狒的叫声中,太阳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将希望的曙光洒向这片古老的大地。

面对着黑黢黢、阴风阵阵的墓穴,马尔斯的心底生出了一丝不安:“就我们两个?”

弗兰克看了眼脸色略显苍白的马尔斯,取笑道:“如果你害怕了,就在这儿等我。我很快就上来。”

马尔斯知道被看穿了,一时羞愧,壮着胆子说:“我们一起下去!”他可不想被弗兰克当做胆小鬼。

墓穴开始的这段石阶很陡,入口附近可能曾经历过洪水,有些破败不好走。两人手脚并用,几分钟后爬到了底部。此时,在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条通往黑暗深处的走道。这条走道被称为“拉神通道”。拉神即太阳神,意思是从这里开始将步入黑暗的地下世界,再也见不到阳光。

弗兰克点了根蜡烛,揽上马尔斯的肩膀,大喊一声:“出发!”

第4章 地下王陵

在国王谷中,埋葬着三十多位新王国时期的法老。大多数的法老陵里都有大量精美的彩绘、壁画和雕刻,唯独拉美西斯一世的王陵又小又简陋。除了法老的墓室,整个陵寝都是光秃秃的,只用石灰简单地涂抹了一遍。这般简朴,不知道是出于拉美西斯的本意,还是因为墓室建造仓促来不及修缮。

经过两段向下的石阶和两条平直的走道,两人来到了一处平台。

弗兰克停下了脚步,蹲下身子,拿蜡烛往下探了探。烛光的可视范围有限,但可以看见接下来又是一段向下的石阶。根据弗兰克从叔叔罗瑟里尼那儿要来的地图显示,这段台阶的下面就是这座陵墓的核心,拉美西斯一世的墓室了。

他忍不住吐槽:“这陵墓设计得也太粗糙了吧!不仅没有壁画,怎么连个防贼的竖井都没有?”

“我倒是觉得很不错,奢华的墓地容易遭贼,若是不放陪葬品,其实也就不需要防贼了。”马尔斯小声地嘟囔。

闻言,弗兰克的嘴角浮现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据说法老陵中还从没有发现过木乃伊,估计是全都被盗了吧。”

马尔斯心头一惊。“他们偷木乃伊做什么?”

弗兰克手一摊。“这我哪知道。”

马尔斯伸手摸了摸粗糙的石灰墙面,喃喃道:“这些墓不会是假的吧?是用来吸引盗墓贼的,而法老的木乃伊其实被埋在了别处。”

“你这个猜想很有意思。”弗兰克神秘兮兮地凑近马尔斯,压低声音说:“知道冥界的审判吗?据说,古埃及人死后,需要将自已的心脏放在一架叫做“真理”的天秤上,天秤的另一端放着一根代表美好的羽毛。如果心脏比羽毛轻,就能轮回重生。所以……也许这些法老早已复活,正从棺椁里爬出来,在这片黑暗中游荡……”

“弗兰克。”马尔斯的身体僵住了,冷汗直冒。有什么东西正顺着他的脊背,慢慢地爬上来,好像是一只手!“啊!”他尖叫着,死死地抱住弗兰克,吓得浑身瑟瑟发抖。

“哈哈哈~”弗兰克不厚道地笑了。那是他的手,他的恶作剧。

意识到自已被捉弄了,马尔斯怒了,一把推开弗兰克。“你个混蛋!吓我好玩吗?”他气恼地丢下弗兰克,自顾自沿着石阶往下爬去。

“哎,马尔斯,是我不好!等等我啊!”弗兰克赶紧道歉,边说边跟上了马尔斯。

石阶的尽头有个洞窟,里面就是拉美西斯一世的墓室了。这里原来也许有扇木门,但历经三千多年,木门早已腐朽化为尘土。

门口立着一座等人高的白色塑像。弗兰克拿蜡烛从头到脚照了照,转身招呼马尔斯过来。“这雕像和你长得好像!”

马尔斯凑上前,上下打量着。这座雕像是一位将领的。他身着盔甲,背着弓箭,手中执刀。左腿向前迈了一小步,威武地站立着。将领的面部有些破损,但眉眼看起来,确实和自已有几分相似。不过这位将领四肢健壮,宽肩窄腰,肌肉发达,和自已瘦削的小身板比起来,可强太多了!

弗兰克伸手擦去雕像面上的污渍。“你猜他是谁?这可是用昂贵的雪花膏石做的!”

马尔斯说:“可能是拉美西斯的将军吧,替已故的法老守墓。”

弗兰克指了指墓室。“也可能是拉美西斯本人。知道古埃及人为什么热衷于制作木乃伊吗?是因为他们相信人死后灵魂会转世复生。复生需要躯体。若是木乃伊意外被损毁,他们需要在墓中另外准备一个替身。现在还没有找到拉美西斯的木乃伊,也许法老的灵魂已经在这座雕像里了。”

闻言,马尔斯吓得后退了一步。

“哈哈哈~”弗兰克大笑着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说:“我们进去吧。”

墓室的中央摆着拉美西斯一世的石棺,红色大理石质地。石棺的棺盖已被抬开,摆放在一边。

两人走到棺椁边,探头向里张望,棺椁里空空如也。

一般来说,有价值的陪葬品即使有幸能逃脱盗贼之手,也会被之后的探险家取走。莎草纸卷真是从这里来的吗?

“吧嗒”,有什么东西,擦着马尔斯的脸,掉进了棺椁。

他伸手去捡。这是一块石头,拳头大小。刚才要是再砸偏一点,他就凶险了!突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海中闪现。他翻身爬进石棺,拿着石头在石棺底部敲了起来。

弗兰克好奇地问:“怎么了?”

马尔斯不理睬他,又在地上“咚咚”敲了几下。片刻后,他放下石头,看向弗兰克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兴奋。“这底下是空的!”

空的?难道下面有暗室?

弗兰克的眼睛也亮了,瞬间来了精神。两人赶紧从旁边捡了根废弃的木头,削尖了一端,插入石缝,做了个简易的杠杆。一番努力,石板被抬了起来,底下出现了一段石阶。

下面是什么?木乃伊?陪葬品?反正一定是令人震惊的发现!

两人都很激动,对视了一眼,迫不及待地走了下去。

石阶的底部连着一条长长的通道,通道的墙上绘满了精美的壁画。每一张图的正中都是两个高大的男子,一个皮肤白皙,另一个肤色黝黑。他们披坚执锐,驾驶着战车冲锋陷阵,敌人纷纷倒在了他们的脚下;他们被成群的奴仆环绕,打猎、玩球、游泳、饮宴,脸上洋溢着喜悦;他们穿着华丽的祭祀衣服,站在祭坛上,向神献上美酒、面包和牲畜……

马尔斯和弗兰克被深深吸引,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

“你说,他们是什么关系?父子?兄弟?还是朋友?”

“不知道,不过我猜他们的关系一定很好。你看那里,他们拥抱在一起,好像在庆祝胜利。”

“其中一个应该是拉美西斯一世吧?”

“我觉得是。这里可是他王陵的地下。”

“那另一个是谁?”

“我也很好奇。”

第5章 魂穿埃及

通道的尽头连着另一间墓室。这间墓室比上面的拉美西斯一世的要大上好几倍。深蓝色的天花板上布满了星星。同样深蓝色的墙壁和石柱上遍布了神灵。

正中的那位神灵皮肤墨绿,一身白衣,留着卷曲的胡须,手执连枷和曲柄杖,端坐在象征权力的宝座上,显然是冥王奥西里斯。站在他身边的两个人,分别是王权的守护神荷鲁斯和亡灵引导者阿努比斯。

墓室左右两边的墙上,描绘了法老向众神献祭的场景,生命的守护神伊西斯,爱与美的女神哈索尔,智慧之神托特……都在其列。

站在这里,仿佛是步入了神的领域,让人自然而然地生出了庄严肃穆之感,虔诚恭敬之心。

墓室的中央也躺着一口红色大理石石棺。马尔斯抚摸着几乎一模一样的石棺,心中生出了个疑惑:“这不会是拉美西斯一世真正的棺椁吧?上面的那口棺材只是个障眼法。”

弗兰克环顾四周,指着壁画上法老头顶的王名圈。“马尔斯,我们恐怕是发现了一座新的法老陵,它属于霍伦海布。”

这里是霍伦海布的王陵?马尔斯大惊,急忙从背包中取出莎草纸卷,在两人面前展开。

“万能的神,罪恶的敌人杀害了您最忠实的仆人霍伦海布陛下。请让我回去,改变这一切。”

他的目光移向了那口盖得严严实实的棺椁。霍伦海布的木乃伊会在里面吗?若是能找到他的木乃伊,也许就可以知道这位法老真正的死因了。

两人对视了一眼,默默地走到石棺前。棺盖很重,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棺盖推开了一条缝。伴随着沉闷的摩擦声,一股异香从石棺里飘了出来。

这是什么!马尔斯只觉眼前模糊,腿脚一软,还不及往里探查,便昏倒在了石棺旁。昏迷前,他终于想起来了,这是茉莉花的香味,如此浓郁而芬芳……

不知过了多久,马尔斯迷迷糊糊地醒来,鼻子里灌满了令人作呕的浓重血腥味,满身都是黏糊糊的感觉。有什么东西正重重地压在他的身上,令他呼吸困难。他努力地活动着四肢,想要挣脱,一条满是血污的胳膊冷不丁地摔在了他的眼前。

原来压在他身上的是好几具尸体!

他紧咬牙关,强忍着胃部的不适,硬生生地把呕吐物给咽了回去。

“弗兰克,弗兰克……”他使劲地呼喊着,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害怕极了,使出全身的力气,艰难地挣脱了尸体的束缚,爬了出来。

环顾四周,这里是马尔斯从未见过的陌生世界。金色的沙丘一片连着一片,直到视野的尽头。太阳高高地悬在头顶,阳光异常刺眼,空气因为太阳的炙烤而微微晃动着。干热,死寂,连一棵树也没有,除了零星的几丛半黄不绿的枯草,他感受不到一点生命的气息。这是在哪里?马尔斯的心中生出了强烈的不安。

突然,他惊骇地发现自已竟然变成了个小孩。一米不到的个头,留着一头短发。他没有鞋子,光着脚踩在滚烫的砂砾上,身上套着一件满是血污的粗布罩衣。

他看向刚才的那堆尸体,数了数,总共有八个人,除了压在他身上的那个年轻妇人,其他的都是成年男子。这些尸体或是被一刀毙命,或是被一箭穿心,或是被射中后没死又被补上了两刀。这些死了的人都穿着白色的亚麻服装,看款式……是古埃及人!

好一会儿,马尔斯才接受了“他魂穿到了个古埃及小孩身上”这件事。想起昏迷前的那股浓郁的茉莉香,想起他和弗兰克曾试图推开霍伦海布的棺椁……难道这就是法老的诅咒?当时和他在一起的弗兰克也穿越了吗?他现在在哪里?

……

马尔斯渐渐冷静下来。他不能继续待在这里!这里是茫茫沙漠,多逗留一分钟,就意味着向死亡又迈进了一步。

他费劲地拖开尸体,在他们身上逐一翻找。很幸运的,他找到了一只没有被打破的水罐和一丁点儿干粮。他把水罐和干粮用布条牢牢地绑在身上,出发。

古埃及是一片被沙漠包围的绿洲,东南西三面都是沙漠,北临地中海。他决定赌一把,指着太阳和北极星的方向一直往北走。虽然凭两条腿走出沙漠的机会渺茫,但这攸关生死,他必须试一试。

沙漠的白天能把人烤煳,夜晚的寒意让人瑟瑟发抖,他不敢睡觉,只能日夜兼程。尽管已经尽可能省着,但食物还是很快被耗尽了,水罐也见了底。

到第三天正午,他已步履蹒跚,踉踉跄跄,整整一天没有吃过一口干粮,喝过一口水了。晒伤的皮肤,开裂的嘴唇,干哑到冒烟的嗓子,眼前到处都闪着明晃晃的光。他已经嗅到了死亡的气息,生命正从他的身上一点点流逝,残存的意志已接近崩溃。

三天不眠不休地行进,为什么入眼的除了黄沙还是黄沙?

他无力地摔倒在沙丘上,又跌跌撞撞地爬了起来,可没走几步,又再次倒下……三番五次,他终于是走不动了,再也爬不起来了。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趴在灼热的沙地上等死。

世间真的有神吗?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他第一次在心里默默祷告:请您救救我!

“哒哒哒……”

远处传来了马蹄声。马尔斯费劲地撑开他浮肿的眼皮。

在遥远的天际线上,出现了一辆金色的战车……近了些,他看清战车上站着个男人,也是个穿白袍的古埃及人,正使劲地抽打着缰绳。马被那人抽得生疼,撒开蹄子一路狂奔,朝着他这边疾驰而来!

莫不是神听见了他的祈祷,派人来救他了?

......

《一不小心穿越到古埃及乱世的普拉》作者:松鼠small桂鱼 全文免费观看_夸克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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