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屠》白雪、徐昭林
作者:吃栗子的喵哥
简介:
三十岁的白雪想起她曾经爱过一个人,
所以她离开出轨的丈夫和年幼的女儿,
踏上一次寻找爱的旅途,
旅途中她意外发现怀了丈夫的孩子,
她决定杀死这个孩子,
却不知道等待她的也将是一场屠杀。
沙尘暴
白雪回到兰州是十月份的事,刚安顿好就迎来本年度最疯狂的一场沙尘暴。
窗外黄沙漫天,北风呼号,窗内她正趴在矮小的茶几上吃今天的第三顿泡面,倦怠的眼睛无聊地盯着电视屏幕,央视六台在放一部老掉牙的大陆爱情电影,男主一张大脸都快溢出屏幕了,女主涂了半斤的粉也遮不住额头上的痘痘,嚎了半天硬是挤不出一滴眼泪。
窗外的风声实在太大,她下意识回头往窗外瞟了一眼,四方形的玻璃被黄沙堵了个严丝合缝,没来过兰州的人估计会以为自己被活埋了。
她小时候最喜欢这种天气,中庸的人都喜欢极端的事物,她能拄着脑袋在窗台上趴一个下午,眼看着黄沙从窗户缝里一点点漏进来,在白瓷砖窗台上积成一个小沙堆,手指随心所欲地在沙上画一朵花,或者画一个笑脸,直到母亲怒吼着狠狠把她拽下来,一边嫌弃地用抹布抹掉她的沙画,一边指着她鼻子骂她没眼色,看到沙子吹进来了也不知道把窗户关关牢,
“你看你看!刚拖的地全是沙子!不干活就滚一边儿去!”
母亲是上海人,在兰州待了大半辈子,口音变了口味也变了,唯独从外婆身上遗传来的洁癖从未改变,白雪也好白建国也好,谁敢让家里不干净,谁就要承受她毁天灭地的霹雳怒火。
白雪整个青春期都在和老妈斗争,可如今迈过了三十岁这道坎,她绝望地承认自己和老妈越来越像了,不仅是长相体型,就连看到脏东西就暴躁的脾气也是如出一辙,
她扔下塑料叉子向阳台奔去,脚下嘎吱嘎吱的声音让她瞬间焦躁起来,窗户她检查过了,是关紧的,可窗框质量太拉跨,就吃了半碗面的工夫,阳台到客厅已经漏满一地黄沙。
“操!”
白雪低声啐骂一句,第一次后悔花三十万收回这套陪伴她十八年的房子。
上一任业主早就把这里挂牌出租了,老妈最宝贝的红木沙发被换成劣质的散发着异味的合成木沙发,宽敞的实木双人床变成两张轻薄的单人床,随便用手摇一摇都像快散架了似的吱呀吱呀呻唤个不停……
医生千叮咛万嘱咐让她远离能唤起回忆的所有人和事,可她像中了邪似的,辞职离婚一气呵成,连衣服都没带一件,揣着身份证手机和一张银行卡就回了兰州。
她想找什么?她自己也不太清楚,她是在二十九岁的某一天突然想起那个人的,一个在十二年前和她只有一面之缘的男孩,
他比她大一岁,今年三十一岁了,三十一岁的男人不可能没结婚,如果他还在兰州,这个点他应该冒着沙尘暴一路冲回家,拍拍身上的土,不顾爱人的嫌弃贱兮兮地笑着拥抱她,如果有孩子,他会把孩子抱起来放在肩膀上转圈圈,孩子咯咯地笑,爱人嗔怒着说别玩了快吃饭……
所以她回来做什么呢?
她去卫生间翻出落满灰尘的扫把簸箕,打开水龙头把干成石头的拖布泡软,一边清扫满地黄沙一边反复思考这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从上个礼拜住进来开始,那些破家具就被她一件件扔掉,只剩一个茶几,一台老旧彩电,以及被水彩笔涂得一塌糊涂的墙壁,
她放下拖把直起腰来,漠然地盯着墙上乌七八糟的线条色块,心想自己的人生就和这墙差不多,再无复原的可能。
她找不到他的,何止找不到他,她连自己都找不到了。
茶几上的手机响了,和缓悠扬的铃声在寂静空旷的客厅里如炸雷般刺耳,惊得白雪一阵心悸。
会是谁?上海那边同事的微信早就删得干干净净,母亲和她断绝了关系,临行前她甚至把上海联通的 SIM 卡扔进了黄浦江,现在甘肃兰州的手机号是移动的……她站在原地犹豫,但还是在铃声第二次响起的时候走过去看了一眼,
是一个熟悉的手机号码,她记性越来越差,唯独这串数字可以倒背如流。
“喂。”
电话那头是漫长的沉默,她想也许是沙尘暴影响了手机信号,正准备往阳台挪两步,听筒里就传出一道低沉沙哑的声音:
“侬到了伐?”
“嗯。”
“房子呢?也买好了喽?乡下房子十几年没人登(住),侬登(住)得惯?”
“嗯。”
相恋七年结婚五年,徐昭林一直照顾白雪的语言习惯说普通话,如今离了婚谁也没必要照顾谁,白雪觉得他像解开了紧箍咒,说话都利索了不少。
“人寻到了喽?”
这次换白雪沉默了,她从来没有在徐昭林面前提到过那个男人,就连她的小说里,那个男人也只是以配角或路人的身份出现一两次,
这就是徐昭林让她畏惧的地方,他仿佛有一柄无形的利刃,三两下就戳破花里胡哨的谎言,直指她的内心。
徐昭林没有得到白雪的回答,他似乎也没想得到回答,沉默了一两秒便继续说道:
“囡囡想帮侬讲两句闲话(女儿想跟你说几句话)。”
白雪想拒绝,可还没张嘴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响亮的童声:
“妈妈!”
她的手心迅速被冷汗浸透,心脏咚咚直跳,女儿丝毫没遗传她沉闷压抑的性子,反倒像个女童子军,风风火火说一不二,走到哪儿都是声音比人先到,脾气也很急,大大咧咧的没什么耐心,像她的父亲。
“妈妈?妈妈你怎么不说话!爸爸和我都想你啦!你什么时候回上海?”
“珍珍,”白雪好不容易才挤出两个字,
珍珍,珍宝的珍,可她很清楚女儿不是珍宝,她也试过像其他母亲那样用牺牲自我的方式爱女儿,可当她看着镜子里熬出来的黑眼圈,下巴上因激素紊乱狂长的痘痘,越来越深的法令纹以及皱皱巴巴像破布袋子一样的肚皮,她心里恣意的并非爱意,而是无尽的悔恨和绝望,可女儿偏偏是个热情似火的性格,霸道地索要着她的爱,想逃都逃不掉。
“妈妈很快就回去,你还好吗?”
“好呀!我吃饭可好啦!还晒黑了,和爸爸一样黑!”
珍珍听说妈妈要回去就咯咯咯笑个不停,白雪听到徐昭林轻柔的声音:“囡囡乖,自家去白相(自己去玩)。”
她有挂电话的冲动,因为预感接下来的谈话会更加令她窒息,
果然,徐昭林的声音再次出现的时候换成了字正腔圆的普通话,
“你骗女儿很快回来?”
轻飘飘的语气,刻意加重一个骗字,他像往常一样居高临下地审判着她的自私和说谎成性,可她不是问询室里的犯人,也不是她先背叛婚姻的,至少肉体上不是。
她看到茶几上的泡面吸干了水分,膨胀成烂糊糊的拌面,刚拖过的地板又慢慢积起一层黄沙,一潭死水般的情绪瞬间沸腾起来,血液忽的一下就往脑子里涌,她用冷硬尖刻的语气毫不留情地反击:
“你不也没告诉珍珍我们离婚了?你不也骗我那女人只是个证人?”
白雪病情最严重的时候徐昭林出轨了,她至今想不通徐昭林为什么要把那脏女人带回家。
那段时间她请了长病假,几乎天天待在家里不出门,唯一一次出门还是去黄浦区看女儿,她母亲住在那里帮她照看珍珍,她去了也就吃顿晚饭,陪珍珍玩一会儿,绝不会过夜的。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梦境里重复着那个寒冷的夜晚,她从黄浦区回来,走出电梯,走到自家门前,冻僵的手握着钥匙,怎么都捅不进锁眼,女人欢愉的尖叫隔着厚重的防盗门都像要刺穿她的耳膜,她终于开了门,她将门开得大大的,手里拎着高跟鞋走进漆黑的客厅,穿着丝袜的脚底踩着冰冷的地板,她经过客卧,那里和往常一样房门紧闭,无声无息,而主卧,她和徐昭林,有时候还有珍珍就睡在这里,结婚的时候他们在宜家逛得腿都要折了才看中那张床,造型美观又结实,而此刻她却听到床板发出吱呀吱呀不堪重负的凄惨声音,一声比一声重,一声比一声快,伴随着男人压抑粗重的喘息,
她站在门口,床上的男人抬眼看到了她,狭长凌厉的眼睛黑洞洞的,阴沉而狠戾,身下的女人软绵绵的没有声响,看样子是晕过去了,他挑挑眉,嘴角上扬露出一个挑衅的微笑:“这么早就回来了?”
手里的高跟鞋咔哒一声掉在地上,她呆愣愣地站在原地,眼看着男人慢吞吞地穿好衣服,若无其事地绕过她去客厅的沙发上抽烟,而晕倒的女人很快就醒了,揉揉脑袋坐起身,一边娇嗔地抱怨徐昭林太粗暴,一边阴阳怪气地冲她翻个白眼,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就拿起落在地上的衣服去了浴室,床单皱成一团,上面残留着令人作呕的污渍……
“所以我把钱都给你了,否则你哪里有钱买祖宅?
至于女儿……你都不要她了,就别再跟她撒谎了。”
男人嘴里大概是叼着烟的,说话有些含混,白雪听到打火机擦的一声,然后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轻松吗白雪?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一走了之,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要,也没人说你的不是。”
轻松吗?
糟心的工作,无爱的婚姻,稍有不顺就撒泼打滚的女儿,眼里只看得到她缺点的母亲,还有她解释了一百八十遍自己不是少数民族却依旧用冰冷狐疑的目光审视她面容的上海婆婆……
她像处理旧家具一样把它们一件件扔掉,每扔一件就轻松一点,
除了徐昭林,他总能毫不费力地追踪到她,她在兰州的号码他是第一个知道的,她回来的目的他也心知肚明,上海到兰州 1200 公里,可他那漫不经心的态度好像她只是去了一趟崇明岛,他不找她不是因为找不到她,他只是不想找她罢了。
“轻松,当然轻松,你不打电话给我就更轻松了。”
她打开免提把手机扔在沙发上,从茶几上的烟盒抽出一根细细的女士烟叼在嘴里,右手在运动裤口袋里摸索了一阵,还好昨天下楼去超市的时候买了个塑料打火机,她急不可耐地点燃,一股清冽的薄荷香味沁入心脾,又顺着鼻腔缓缓释放。
徐昭林等她抽到第一口烟才再次开口:“放心,不会再打扰你了。”
即便是诀别,从他嘴里说出来也没有丝毫遗憾,更像是契约到期的合伙人,语调轻松地跟她说一声合作愉快。
她愣了一下,心脏像往常一样缓缓坠落,燃尽的烟头悄无声息地掉在地上,
“怎么,舍不得了?”
电话那头的人低低地笑了一声,沉默半秒后换上了温柔的语气:
“少抽烟吧,别到时候心爱之人没找着,自己先得了肺癌。”
审讯
“男人是没有爱情的,男人所谓的爱情只是性欲和权衡利弊的产物,她们怎么就想不通呢?多愚蠢啊!恕我直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虽然我也觉得她们年纪轻轻就死了很可怜,但愚蠢低能的基因也确实不应该延续下去。”
问询室里的男人气急败坏地扶一扶眼镜,豆大的汗滴顺着太阳穴和鼻尖一路流到脖子里,眉头皱成深深的川字,眼里满是无奈。
对面做笔录的小警察牙都快咬碎了,刚想拍桌子发作就被身旁徐昭林冷冰冰的视线吓得缩了回去。
徐昭林从问询开始就没怎么说话,他靠在椅背上看着对面瘦小佝偻的中年男人,手里的水笔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上的记事簿,
“所以你为了不让她们的基因延续下去就杀了她们,再把她们肚子里的孩子剖出来?”
说实话他当了快二十年警察也没见过那么惨烈的现场,他第一次切实感受到人类只是一堆有机物,死了和菜市场里的猪肉没什么区别。
这个叫周政的文学系教授也确实把那些女人当猪肉处理了。
血肉,皮和骨头被分门别类扔在三个大桶里,要不是红色塑料桶里漂着三个光秃秃的头盖骨,衣柜里叠着风格迥异的女士衣物,他还真不知道这狗杂种杀了不止一个女人。
怎么说呢,他有预感这些场景会在他漫长的余生里一遍又一遍出现,出现在每一个辗转难眠的黑夜里,出现在女儿红扑扑的笑脸上,出现在每一个想起妻子的瞬间。
不对,是前妻了。
其实这人渣说的有道理,男人没有爱情,男人只会权衡利弊,他也不例外,所以他用最狠毒的方式和她做了切割,她不配做妻子,更不配做母亲,珍珍只要有父亲就足够了。
“唉……怪不得现在的警察同志办案效率这么低,把时间都浪费在我们这种守法公民身上,能抓住坏人才怪呢!”
周政停止口若悬河的演说,像地痞流氓一样四仰八叉地躺在椅背上,满脸鄙夷地用食指敲击着桌面。
从晚上七点到凌晨十二点一无所获,年轻气盛的警官满腔热血都往脑子里冲,声音陡然拔高了一大截:
“说话注意点!我们请你过来肯定是有原因的!那间厂房是你的没错吧?三位受害者都和你有过关系吧?你敢说你不知情?”
“知情啊,李梦娟是我前女友,何欣欣是我前前女友,翟露娜是我前前前女友,可就算分手了我们还是好朋友啊!好朋友死了我怎么会不知情呢?好朋友死了就是我害的吗?”
周政越说越有理,越说越亢奋,火柴棍一样的细胳膊在空中乱挥,
“再说了,那厂房是我刚来上海的时候买的,这两年宝山的地皮都跌成白菜价了,可不就砸我手里了么?那晦气地方,要不是死了人我都懒得去!”
逻辑清晰,表达有力,他们的确证据不足,否则今天就不是问询这么简单了,
这个案子走进了死胡同,
一个大一学生,一个餐厅服务员,一个坐台女,除了都和周政有过男女关系,还都怀过孕,这三名被害人可谓是毫无关联,别说共同的社交圈了,她们甚至都没点过同一家外卖,
更诡异的是她们孩子的父亲都不是周政,
徐昭林他们是在一个小阁楼里找到“孩子”的,
整间厂房到处都是腐烂的树叶和动物尸体,墙角堆积着碎酒瓶和泡面盒子,屎尿味和尸臭味隔着两条街都能闻到,唯独这阁楼一尘不染,
靠墙的位置有一个巨大的实木立柜,柜门敞开,里面是一个黑色天鹅绒内衬的佛龛,佛龛中有三个精美的玻璃容器,每一个都装着一只刚成型的人类胎儿,蜷曲着身体,和老鼠差不多大。
母亲被拆得七零八碎像垃圾一样扔掉,肚子里的胎儿却被当做神灵供奉……
DNA 检测三个孩子的母亲就是三名被害者,可父亲却各不相同。
证据,夜以继日寻找更多的证据,这是唯一的办法。
“周教授说的有道理,是我们能力欠缺,辛苦了,今天先到这里吧。”
徐昭林用和煦的微笑表示退让,周政冷哼一声,耸耸肩表示不屑,跟在警卫后面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十月的上海阴雨绵绵却依旧闷热,这是徐昭林在警局熬的第八个通宵,硬是被队长老魏给打断了,
“滚滚滚!滚回去!老婆不要了女儿总归要的喽!”
这是老魏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就把他连人带铺盖卷扔在了走廊上。
他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像个胡子拉碴的流浪汉,拖着疲惫不堪的步伐,顺着花岗岩台阶一步一步走下楼,走到办公楼外的空地上,
雨水瞬间浸透了他手里的被子和枕头,棉花泡烂了,变得沉甸甸的,可他看都不看就把这些东西扔进汽车后备箱里,打开车门坐进去,迫不及待地点一支红双喜。
车里烟雾缭绕,车外大雨滂沱,压抑了一个多礼拜的困意席卷而来,他睡着了,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梦里白雪还是二十三岁的样子,生女儿以前她的脸一直是圆圆的,白白的,像剥了壳的荔枝,让他想起小时候玩的俄罗斯套娃,大眼睛小嘴巴,长长的眼睫毛,短短的双下巴,土不土洋不洋的,给她出示警官证的时候她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也让人火大。
外面烈日炎炎,逃犯不知道躲到哪个犄角旮旯去了,他还得浪费口舌安抚她的情绪,
“姑娘,别紧张,我们只是来了解一下情况,”
她穿着银行制服,就是土到掉渣的灰裤子和灰马甲,松松垮垮的,里面穿一件白色长袖衬衫,长长的头发挽起来,戴着老盛昌服务员戴的那种头花。
她个子太矮,或者说他个子太高,她愁眉苦脸地仰着脖子看他,好像下一秒就要被铐走了似的,银行大堂来来往往的吃瓜群众都向她投来惋惜和同情的目光。
“唉……吾先去买包烟,
侬要么带伊到里厢去?
(你要么带她到里面去?)”
老魏指一指银行会议室,委以重任似的拍拍他的肩膀,“小姑娘特紧张嘞!侬稍微耐心点!”
呵,老东西脑子倒是灵光,把烂摊子扔给他就跑了。
“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是她跟他说的第一句话,挺符合她的风格,什么都不知道。
“是这样的,”他们中间隔着一张会议桌,他身体前倾尽量靠她近一点,耐着性子放缓语气说道:
“本来呢我们也不需要找你谈话,但是你们大堂监控声音太小了,而且当时大堂只有你和他两个人,我不是怪你的意思,就想问问你还记不记得当天这个客户跟你说了什么?有没有奇怪的地方?”
她眨眨眼睛,放松了一些,歪着脑袋思考了一会儿,慢吞吞地说道:
“他问我可不可以取十万,我说要预约,他又拿一张银行卡给我看,问我那张卡在别的银行能不能取钱,ATM 机能取也行,他说他要去的地方没有我们银行的网点。”
她所在的银行是国有大行,全国没几个城市不设这家银行的网点,就算没有网点,ATM 机总是有的……
好,太好了。
他看看她胸前的名牌:“客服经理白雪”,呵,这年头,小柜员都能叫经理,
他存心逗她,撩起唇冲她笑一下:
“谢谢你啊,白经理。”
她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我不是经理……不用谢。”
……
一股淡淡的熟悉的味道从车后座飘来,徐昭林睁开眼回头,没人,只有一件藏青色绒领夹克,是他买给她的,
他买给过她很多东西,她大多数都是三分钟热度,唯独对这件夹克情有独钟,每年冬天穿过以后都要送去干洗店保养一番。
可此时这件夹克被她揉成皱巴巴的一团,随意扔在车后座上,脏兮兮的毛领子结成一绺一绺的硬块,讽刺的是上面还固执地残留着她的味道。
她不知道自己留了一件夹克在他车上吧?她都忘了曾经最喜欢它了吧?
扔在车后座的夹克不可避免地有了霉味和土味,而她的味道总有一天也会消散殆尽。
他把衣服拎过来盖在脸上,她残留的味道扑面而来。
他三十三岁才和她在一起,一个三十三岁还没结婚的男人有多可疑她并不在意,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不在意,也懒得去怀疑,她唯一一次表示怀疑是在他第二次去找她的时候,
她穿着蓝色连衣裙,外面套一件鹅黄色羊毛开衫,他发现她头发好长,都快到腰了,没烫没染的直发,像清汤挂面,就那么乱七八糟地披着,鼻梁上架一副酒瓶底眼镜,仰着脸用极不信任的眼神打量他,语气里还带着点嫌弃:
“你……你们案子还没破呢?”
徐昭林都无语了,他看起来这么废吗?一个多月前的小案子都破不了,还当什么警察?
“破了,我们能不能不要站在太阳底下说话?”
他眉头紧锁,看起来很暴躁,他确实很暴躁,火辣辣的太阳晒得他都快蜕皮了,她倒好,站在他的影子里乘风凉……一点眼色都没有。
他随手指一下不远处的小凉亭,一马当先走在前面,她蔫头耷脑跟在后面。
下午两点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她脱掉羊毛开衫,可脸还是红彤彤的,老老实实坐在他旁边,头发随便挽起来,还有一缕没扎上去,被汗水黏在脖子上。
从侧面看上去她鼻梁挺翘,还有点鹰钩鼻,但好在五官整体线条比较柔和,弱化了这一点攻击性。
她用眼角余光瞥他,一脸警惕。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他告诉她上次的逃犯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大学生,读了没用的专业,学了四年没用的知识,毕业了连份工作都找不到,可家里又急等着用钱,没办法就去了工地,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老板卷钱跑了……
没前科没预谋,但有脑子,他承认他们费了点功夫,但也不至于像某个臭丫头想的那样,一个多月还抓不到人,
当然了,臭丫头也功不可没。
“哦,抓到了就好……”她迅速瞥他一眼,不是很肯定地说:“不用专门来谢我。”
他鄙夷地斜睨着她,
“谁说我是来谢你的?我有一个女朋友住这个小区,我来找她,路过的时候看到你在楼上浇花,就想打个招呼。”
她终于把头转过来看着他,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震惊,
嗯,对她来说这句话的信息量是大了点。
“喏,给她买的饮料,上面的冰淇淋球都化了,送给她我又要挨骂,反正味道都一样,给你喝吧。”
他把饮料从塑料袋里拿出来递到她面前,就这么举在空中等着她接,水珠滴滴答答落在她光裸的膝盖上,她下意识用两只手接住,慌忙拿得离自己远远的,皱着脸,满眼嫌弃。
可他觉得心情好极了,跟她道了别就大步流星地走了,再回头的时候她还捧着那杯湿嗒嗒黏腻腻的饮料,扔又不好扔,纠结了半天还是一脸窝囊地舔了一口溢出杯沿的冰淇淋,然后小心翼翼端着饮料一步一步挪上楼去。
他没有说谎,但也没有完全说实话,
他的确是来看一个交情还不错的女朋友,但饮料却是买给这笨丫头的,冰淇淋球是一个笑脸娃娃的造型,和她一样笨笨的,他一路上都在想象她看到冰淇淋时的表情,可谁知道她磨磨蹭蹭的,搞得他也磨磨蹭蹭的,好好的笑脸娃娃硬是融化成一堆烂糊糊的糖水。
他应该把这堆烂糊糊的糖水丢给她,然后去女友家酣畅淋漓地做一次爱,再舒舒服服睡一觉,清空所有压力和疲惫。
他也的确这么做了,可他上错了楼,敲错了门,
还端着饮料的小丫头打开门看到又是他,吓得脸都白了,往后退了好几步,糖水滴了一地,
当时别说做爱了,他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憋得面红耳赤也只憋出来一句:“我叫徐昭林,这是我的名片,有事可以打我电话。”
他从不在女人身上浪费时间,可后来他浪费了七年时间,直到他第一次看到她的小说,
说到她的小说,呵,情节拖沓语言乏味,大部分内容像流水账一样无聊,
可唯独在某一些桥段里,围绕某一人物的某一些情节是那样栩栩如生,隐藏在文字里的爱意是那样强烈,可他知道这爱意与他无关,与珍珍无关,甚至与上海这座城市无关。
她设置层层密码的备忘录里只有一句话:
“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
如此煎熬,何不了断?
珍珍还小,总会习惯的。
他穿过漆黑的雨夜一路驱车回家,长路漫漫仿佛没有尽头,直到他看见家的灯光。
“徐先生,珍珍睡了。”梁阿姨跟在他身后欲言又止,他知道女儿睡了,可他今天很想看看她。
珍珍睡在客卧,主卧他一个人睡,床板光秃秃的没有床垫,床垫和床单都被白雪一把火烧了。
珍珍的床头亮着一盏小夜灯,小星星小月亮映在墙上像童话世界,这灯是为数不多白雪作为母亲买给女儿的礼物,除了这种偶尔流露的母爱,她甚至连一块尿布都没给女儿换过,女儿吵着闹着要梳的麻花辫也只有他这个当爸的会梳。
“爸爸?”珍珍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抱抱他,她说爸爸是一只流浪的老狗,第一次听珍珍这么说的时候徐昭林还把她骂哭了,但现在想想还挺贴切。
“妈妈回来了吗?”她仰着小脸蛋,亮晶晶的眼睛饱含希望。
“没有,还没有。”
珍珍不说话了,眼里的光黯淡下去,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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