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穿书成虫族文里的路人甲》作家:云起雪飘全文夸克网盘观看

时间:2024-12-15分类:小说浏览:22评论:0

穿书成虫族文里的路人甲

作者: 云起雪飘

简介: 【全文架空虚构背景,与现实无任何关联!请勿代入现实!】

***

林泽前世因为飞机失事,不幸遇难。可能老天爷看他不怎么顺眼,于是踹了他一脚。

林泽重生了,

重生成了一只——虫,连名字都由林泽变成了希泽。

林泽(希泽):……我请问呢?

林泽不想接受,但又不想再死一次。

算了,来都来了,凑合活吧。

然后在85岁那年发现不止穿越,还是穿书,穿得还是一本脑残智障恋爱文……的路人甲,死在背景介绍里的那种。

林泽:……

这人生也不是非要过下去(天台点烟.jpg)

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结果人生无常,命运好像觉得脖梗子是被他掐住的,于是也踹了他一脚。

颓废且咸鱼的活到了25岁,林泽把一个银发银瞳的病弱大美人(虫)带回了家。

然后发现大美人身份是原著痴情男二,并且在三个月后就会跟男主角见面。

林泽:……

我在跟男主角抢人呢,哈哈……

众所周知,不论是在哪个站跟什么性向的男主角抢东西(包括但不限于抢人、抢经验、抢宝物等),最后的下场轻则自己领盒饭,重则九族消消乐。

林泽:无所谓,这命也不是非要活(颓废摆烂脸,爱咋咋地)。

*

一百天的倒计时,由陌生到熟悉,由互相试探再到暧昧丛生。

迷雾一般,朦朦胧胧,似乎一切皆好。

但镜花水月终有镜碎天明的一刻。

情定之前,一切重回正轨。

故事还在继续。

***

本文又名《一百天的恋爱倒计时》《月下求怜》《路人甲不想掺和男主角的爱恨情仇》

1、高亮,大写he,主要写小情侣黏糊谈恋爱,没有啥剧情。

ps虫族三个月生蛋,林泽跟阿蒂弥斯肯定会有虫崽的,不过到这个剧情估计结尾或者番外了,想了想还是把生子标签加上了。

2、攻表面颓废咸鱼混吃等死,实际黑泥混邪乐子人,这属性一看就知道肯定不是啥好人。

受是本土虫族,银发银瞳大美人,病弱有原因(文中第三章就解释了为什么病弱,非天生,一定会好),本质是热血拼搏一意孤行痴情种,撞到南墙、撞碎南墙、也不回头。

3、全职咕咕QAQ,请支持正版,谢谢。

第01章 见月之前

虫族纪元1085年,皇宫。

尊敬的希泽殿下:如此荣幸为您写下这封邀请函,我知道您事务繁忙,琐事繁多,轻易是不想打扰您的……

毫无疑问,这是一封邀请函,掐头去尾,再刨除那些有的没的,总结起来就一句话——

问希泽殿下去不去参加宴会。

林泽看着这封洋洋洒洒不下于几千字的废话文学已经习以为常。

对于这里的贵族与上流家族而言,排场代表着脸面,即使只是一封请柬也要体现主人家的涵养与地位,表现出来就是请柬的包装华丽与辞藻华丽——

反正又不用主人自己写。

林泽把这金闪闪的邀请函随意扔在了一边,仰面躺在了床上,略有郁气。

这场宴会说白了就是一个富二代(也可能是富三代)用一些有的没的花头请一群他的狐朋狗友开趴,林泽因为身份的原因也被送了一份邀请。

虽然只是出于礼貌问问,并不指望他真的去。

希泽,林泽这一世的名字,是虫族皇室的第五位王子殿下,也就名号好听,实际在皇室跟透明人也没差多少。

林泽前世死于飞机失事,一睁眼投生成了一只虫子,内心无语,但既来之,则安之,总不能让他即刻再死一次。

林泽这一世名义上的“生父”(或者说是雌父),是一位被献给国王的美丽亚雌,一开始国王因为他的脸和知情识趣,待他十分不错。不过一代新人换旧人,很快就成了过去式。即便后来生下了一个虫蛋,国王也没有再把目光投向他,更何况林泽也是一个亚雌。

这里是虫族社会,整体分为分雄虫和雌虫两大类,雌虫又可分为雌虫和亚雌。雄虫因数量稀少且承担着繁衍的责任,再加上一些乱七八糟的原因,地位很高,受雌虫和亚雌们的追捧。

雌虫,尤其是高等级雌虫,代表着权力与财富的攀登,政治地位、军事地位、财富集团等基本都是雌虫在掌握。

而亚雌,大部分对标的则是普通人。

虫族数量庞大,雌虫都不知凡几,何况亚雌?

再加上林泽上面还有四个哥哥,不是雄虫就是高等级雌虫,一个被献上来的亚雌生的亚雌,就更没几个人放在心上。

不过再怎么说也是国王的孩子,面子上该给的脸面还是要给的。

所以贵族之间的宴会基本都会有林泽的一个名额,多他一个不多。

林泽本性颓且咸鱼,再加上自身那透明人级别的亚雌身份,一年到头除非不得不参加的皇室全体人员必到大会,其他的基本都不去。

烦。

今天的这份邀请函本也该如同之前的一般被垃圾桶笑纳,可是——

林泽轻阖眼睑,用小臂遮住了上半张脸。

【阿蒂弥斯】

林泽在心里缓缓勾勒这个名字,

阿蒂弥斯会出现在这场宴会。

林泽下意识、近乎一模一样地、复刻着阿蒂弥斯初次出现的场景。

[宴会中的虫族三三两两扎堆玩乐,侍从或倒酒或作荷官服务着。因为没有大家长和雄虫的存在,一群二十多岁的年轻虫族玩得很开。烈酒好酒不一而足,美食生肉比比皆是,仿着典籍中记载的“酒池肉林”,肆意玩乐。

就是这样沸反盈天,穷奢极欲的地方,那株光华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半长的银发略绾了发型,在灯光的映射下轻闪着珠光,白色的简装低调却不显失礼。年龄似乎不大,还没有完全张开的脸上犹带着几分少年的圆,但富有攻击性的棱角已经显出主人几分的冷锐性格。

抿起的唇角表现着他的耐心即将告罄,一力邀请他来的老同学面上略有尴尬地解释不知道场面会搞成这样,为赔罪亲自倒了杯香槟。

一口气喝完杯里的酒,遂起身离开。

待到银色的身影离开了宴会厅,那位老同学几不可闻地喃喃自语一声:“阿蒂弥斯,不要怪我。”

回想起被注视时那双罕见的银瞳,心里道了一声:是你自己招惹的麻烦。

灌了自己一大口酒就去热闹处一块大叫了。]

【阿蒂弥斯】

【月亮之神】

这是前世林泽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知道这个名字。

*

拜缺心眼的妹妹所赐,林泽自(bèi)愿(pò)看了一本大名为《穿越虫族之我即为王》的书。

林泽当时看到这个书名沉默良久,诚心地发问:“人类已经满足不了你的XP了吗?”

在经历虐恋情深、恨海情天、带球跑、天才宝贝……等,现在终于进程到非人类了吗?

只是——

林泽看着封面那斗大的“虫族”二字……

这进得是不是有点多?是因为自己老了的原因吗,现在的女孩子竟然喜欢看虫子谈恋爱?如果真的喜欢何必那么麻烦看别人写得,自然频道找几期虫子专栏不就可以了。

还是说……

“你如果觉得一个人无聊可以让阿诚给你找些玩伴,”林泽如是说,“别玩得太过火就行。”

听明白自家不靠谱大哥的话中含义,妹妹无语地翻了个白眼,让林泽先看,看完再说话。

林泽双手拿书,正襟危坐,作势要翻……

“……其实你哥我四院(当地著名精神病疗养院)也有认识的人……”

小妹一个眼刀甩过来,“看!”

林泽唯唯诺诺翻开了第一页。

……

哦,原来不是两个虫子谈恋爱,换汤不换药,还是人形谈。

那无所谓了。

经历过小妹那没有一千本也有几百本花样百出、离散纠葛、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故事集后,林泽觉得这本估计也差不多。

不出林泽所料,虽然书名霸气,文案威武,但内容诈骗。

总览全篇,这本书的确讲得是一位现代人士穿越虫族成为虫族皇帝的故事。

当然没有这么简,除去必要的人名地名宫殿名,中间两个主角谈恋爱的你追我赶爱恨痴缠大概只占19%吧。

恋爱故事,当真是没有一点水分。

看完全部内容,妹妹扑闪着两只画了重眼线和重眼影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林泽,那里面盛着他看不懂的兴奋。

——好像磕了药。

——哦,她旁边人不敢。

林泽温柔一笑:“我如果没有理解错,这好像不是一对脑残男女主并路人甲乙丙的犯罪记录史?”

就像被吓着的猫,妹妹奓着胆子小声逼逼:“那是爱情故事。”

“咳,那个,我也是看哥你好像对那些不感兴趣……”

林泽状若恍然大悟,“所以,你千辛万苦找了一本书,用这本书里两个蠢货的汲汲营营来恶心我?”

“这,这是美好的爱情。”妹妹试图反驳:“甜宠系!专一系!强强联合系!”

林泽仿佛在看傻子,甚至不屑于反驳。

妹妹磨磨蹭蹭又小心翼翼遮遮掩掩地问:“哥哥,其实这本书应该细品,比如两个主角初相见的一见钟情、与众不同,在一起时的暧昧氛围……”

“你想给我弄个男的?”林泽打断施法,一针见血。

妹妹嘿嘿笑了笑。

林泽面无表情继续说道:“不论你那个脑子是怎么拐到‘我不睡女人就应该睡或被睡男人’这条路上的,都给我挖出去。”

“不然,我会先把你吊起来打一顿,然后杀鸡儆猴。”

林泽将那本书放在书桌上,轻声叩了叩,语气堪称善良温柔的白雪公主她后妈:“放心,我手很稳,不会让你伤得太严重的。”

妹妹唯唯诺诺,不敢说话。

彼时林泽对这本书甚是不以为意。

结果,谁能想到,死之后会穿进去呢?

*

“阿蒂弥斯”

林泽低声唤了一声。

是被原著作者设定为全书唯一一只白化光明闪蝶,有两对纯色白蝶翼,据说展翅高飞时带有荧光,被誉为全书最美丽的蝴蝶。

如果那本书真的有什么值得让林泽记住的存在,只有这个人。

他没有说错种族。

阿蒂弥斯在林泽看来就是一个人,一个愚蠢却又执着的

——【好人】。

一个林泽想知道,想见到的“人”。

我有问题想问他,

林泽心里想着:

我有问题想问问他。

他站起身,随意挑了件外套穿着,拿起那张邀请函。

阿蒂弥斯,

是什么支持着你

——如此愚蠢呢?

第02章 阿蒂弥斯

林泽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精神力瞬息之间无声覆盖了整个宴会厅。

书中并没有详细写出阿蒂弥斯是什么时候来的,只能从原著中大致猜测,他是被一个伥鬼同学蓄意骗到这里的,从进入这里到离开大概10分钟不到。

没有具体到达的时间,存在的时间又太短。那就只能用蠢办法,从一开始就盯着这处玩乐场,只要阿蒂弥斯踏入,林泽就能第一时间知道。

遮蔽了渐渐嘈杂的声音,隐没着自身的气息,仿若一个溺死于深渊的幽魂,无人知晓,亦无人在意。

浅闭的眼眸下不知藏着什么,明明是仰躺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瘫坐着,好似散发着咸鱼不想翻身的颓靡感,但如果真的敢去细看一会儿,就会有一缕若有若无的线攀缠着脖颈,缓缓收紧。

【危险】

灵魂传来尖叫,大脑却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下意识想远离这个人。

前世有不少人因为第六感自第一面起就对林泽十分警惕,尽管逻辑与理性支撑着他的“无害性”。

这也让林泽在前世多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48分钟后,一条精神线轻轻波动一下,林泽瞬间睁眼,略整理了一下衣着,向目标幽幽隐了过去。

*

阿蒂弥斯的面色不太好,他本身就不喜欢社交,更加不喜欢这样乱糟糟的狂欢宴,在这里浪费的一分钟,他宁愿回军校多看几遍军团战争史。

本十分抱歉的一再道歉:“抱歉,阿蒂弥斯,我是真的没有想到他们玩得这么……我以为那是在夜间……”

“不论白天夜晚,”阿蒂弥斯看着他,“我都不喜欢这种场合。”

“是是是,我自然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场合。可是都到这里了,不能转头就走吧?”

本觑着阿蒂弥斯的脸色,小心着措辞:“起码喝一杯,算我赔罪!”

说着就给阿蒂弥斯倒了一杯香槟,似乎是为赔罪,本直接提着酒瓶喝完了。

阿蒂弥斯看着他这般,没有再说什么,只皱眉一口气喝完,便起身离开。

本可能一瓶酒炫得太快,脑子没回过神,有些迷瞪,含糊着叫嚷着要送阿蒂弥斯。

阿蒂弥斯不想同醉鬼纠缠,说了声不用,抬腿就走。

光映着银发,轻抚过玉色的面庞,勾着目光,可惜看不见那双世所罕见的银色瞳孔。

阿蒂弥斯停了停,猛地看向一处。

出乎意料,只有一位侍者匆匆而过。

不太对劲。

这是阿蒂弥斯的第一个感觉,他的基因等级足够高,不应该存在连注视方向都找不到的情况。

第二个感觉更奇怪,

阿蒂弥斯继续往出口走去。

后颈有些热,收起来的翅膀也有些蠢蠢欲动。

就像是书籍中即将求偶的极乐鸟,幻想将完美的一切献给注视着的主位。

*

阿蒂弥斯的离开,没有任何虫在意,本同不知道哪家的少爷聊着些什么,不过一会儿就勾肩搭背的叫哥叫弟。

本很得意,因为他进去了从前进不去的圈子。

贫苦出身的孤儿虫崽天生就低虫一等,即便再努力,再出色,富家少爷一句想要,就可以轻易夺走一切。

现在,本进入了这个台阶。

尽管是踩在了别的虫身上。

没关系,本这样想着,阿蒂弥斯会原谅他的。

毕竟,我也是“被胁迫”的啊,阿蒂弥斯这么好心,一定不会同我计较的。

“为什么你能笑得出来?”

冷淡中掺杂着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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